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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知公告 关于送达《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梅市市监吊销罚告字〔2023〕2号)的公告
关于送达《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梅市市监吊销罚告字〔2023〕2号)的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4-04 15:28:4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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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梅市市监吊销罚告字〔2023〕2号)的公告


广东金森林实业有限公司等公司(共17家):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分局对广东金森林实业有限公司等公司(共17家)经过连续6个月的实地核查,发现在登记注册地址均无上述公司,且电话无法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江区税务局江南税务分局出具《税务证明》,证明广东金森林实业有限公司等公司(共17家)纳税状态非正常。你等17家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规定所指的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结合本案事实,本局拟对你等17家公司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由于你等17家公司均不在住所经营,我局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两种方式均无法送达《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梅市市监吊销罚告字〔2023〕2号),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梅市市监吊销罚告字〔2023〕2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营业执照公司名单(共17家)


  办案人员:谢淦传、胥传伟          联系电话:2321326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