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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知公告 2023年梅州高新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023年梅州高新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4-07 17:57:4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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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2号)、《2023年梅州高新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对象

  梅州高新区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二、检查方式

  结合日常监管、专项工作、有因核查,组织对园区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方式为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

  三、检查重点

  (一)重点检查类别。

  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婴幼儿辅助食品、蛋白固体饮料、食品添加剂等产品风险高、影响区域广的食品生产企业;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

  强化飞行检查:屡次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单位;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单位;食品添加剂“两超”较为突出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媒体曝光或投诉举报集中的食品或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单位;标签标识问题较多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加工单位。

  (二)监督检查要点。

  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要点:依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有关检查要求,并重点加强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信息记录和追溯、委托生产等方面监督检查。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验要点:依照《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梅州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的管理办法》有关检查要求,并重点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资质、从业人员管理、生产环境条件、设备设施管理、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包装标识、贮存及交付控制、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和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方面监督检查。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督促大中型企业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等各项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强化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设立调整、履职的全过程管理。督促小微型企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实施记录、提升食品安全员执行力。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强化风险防控能力;督促企业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有效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建立并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整改自查及以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通过“粤商通”APP在线提交食品安全自查情况。

  四、检查安排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专项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安排,结合辖区监管工作实际,对获证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监督检查频次按食品生产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执行,对辖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例行全覆盖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计划,汇总监督检查信息,分析监督检查结果,查找突出问题,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评估。  

  (二)强化问题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实现整改完成率100%。同时引导企业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实施记录、提升食品安全员执行力。

  (三)突出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对抽检不合格企业实施监督检查与约谈。

  (四)利用总局监督检查系统加强监督检查数据归集、公示工作,记录、归集、分析监督检查信息,加强数据整合、共享和利用,完善监督检查措施,提升智慧监管水平。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