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北大新世纪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樊哲勤):
经查,你公司广东北大新世纪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的企业名称含有“北大”字样的行为,违反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公司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立即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北大”字样。名称变更前,由企业登记机关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名称。企业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的,本局将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将你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如对本责令改正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广东省梅州兴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 执法二科 联系电话:2321326
价监竞争科 联系电话:2326508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南82号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梅市市监责改〔2025〕0317号)
办案人员:执法二科 联系电话:2321326
价监竞争科 联系电话:2326508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