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气瓶安全监管改革方案》规定,改革气瓶使用登记方式,变登记气瓶为登记单位。由气瓶使用管理人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并取得气瓶使用登记证,具体的气瓶台账由气瓶使用管理人自主登记、管理。
现对在用车用气瓶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进行注销,特此公告。
附件: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注销的车用气瓶列表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注销的车用气瓶列表2019-03-15.xls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