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的法治建设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为核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市场监管为目标,扎实抓好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积极助力服务梅州经济发展,取得较好工作成效。2023年,我局没有出现行政复议被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做到严格依法行政。现将我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工作的落实。
1.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率全局工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各级党组织及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制建设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列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和各党支部学习计划,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组织4次学习研讨交流党的二十大关于法制建设重大部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各级党组织学好用好《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摘要》等权威辅助读本,引导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各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深入开展宪法、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各部门、各单位充分发挥广东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市场监管总局网络学院等平台作用,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等方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向基层延伸、向干部职工贴近。
2.强化责任落实,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我局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梅州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要求,认真落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推进本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组织本局相关领导听取本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和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碰到的问题。严格落实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在年底将本局主要负责人的个人述职述廉述法情况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同时,我局在12月底前向市人民政府报告本局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并将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在本局网上进行公示。
3.加强普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一是领导带头,树立法治工作理念。我局不断筑牢法治工作理念,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为抓手,深化普法、学法、守法、用法等法治宣传活动,提升市场监管系统干部队伍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增强全社会公众法律素质、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二是建立机制,促进普法工作落实。我局将普法工作列入全年工作重要内容和议事日程,根据上级的普法计划工作安排,制定《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2023年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并于年底向市普法领导小组报送年度普法工作落实情况工作报告。三是抓培训,有效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我局在抓好市场监管专业法律法规学习的同时,突出重点抓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和信访、投诉举报业务的培训学习,专门邀请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人员作《行政复议法》以及信访、投诉举报业务的专题培训,促进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创新渠道,推进普法成果转换。我局深入基层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安全知识送法宣传下乡活动,真正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到乡镇、社区、学校、企业。同时,我局注重将执法案例通过媒体以案说法宣传,截至目前,我局在市级公开媒体发布医美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典型案例、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三批共17宗。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5·20”世界计量日等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0多份,举办现场咨询20多场(次),举办培训班10多期(次)。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作用,营造浓厚的法治舆论氛围,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得到社会广泛好评,为全面贯彻实施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有效落实
1.加强执法责任制度建设。我局建立并不断完善执法责任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一是我局率先在全市制定《关于梅州市市场监管领域“四新”经济实行“观察期”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出台了15条工作措施,除涉及市场监管领域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四大安全”外,包容扶持“四新”经济市场主体不断发展壮大,促进我局包容审慎监管工作的落实。二是制订《关于推进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包容审慎监管和使用行政指导文书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方式,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三是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管理。针对市纪委《关于规范案件卷宗归档的监察建议》,制定了《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按卷宗管理要求重新整理市局成立以来的一百多宗案件卷宗,并于2023年2月底统一移交市局办公室(档案室)负责保管,全面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归档管理。四是制定《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并于8月底组织人员对市局办理的案件进行抽检回访,加强执法人员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案件质量。在工作中共回访了经营户15家,总体评价良好,未发现有违法违规执法行为。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认真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我局的行政执法信息全部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上进行主动公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全部依法依规实行法制审查。二是抓好运用梅州粤执法平台办案。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工作要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面使用梅州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办案工作的通知》、《关于落实梅州行政执法办案平台办案工作情况的通报》等文件,督促我局各业务科室每一宗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事项按程序要求录入。2023年,我局在“梅州粤执法”平台办理行政处罚83宗,行政检查160余宗,进一步推进无纸化办案工作,有力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促进公平公正文明执法。
3.认真做好法制调研工作。为认真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工作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对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工作进行调研,通过走访企业、对各县(市、区)局实地调研等方式,形成了《关于探索完善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方式的调研报告》,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可行性参考。
4.加强合法性审查监督。我局高度重视发挥法规部门内部合法性监督把关职能,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2023年共审核行政处罚案件60多宗,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300余处,经审核的案件均未出现行政复议被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较好做到依法行政。
5.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听证工作。2023年,我局行政复议案件1宗,市复议委员会依法驳回申请人的复议请求。行政诉讼案件1宗,一、二审法院均维持我局行政行为,取得胜诉。听证案件1宗在办理中,依法作出减轻处理。
6.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我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不断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工作长效机制,聘请律师为本局的常年法律顾问,为本局的重大行政执法决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供法治保障。2023年,顾问律师为我局重大决策事项及行政处罚案件提供法律服务20余件,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提升了市场监管依法行政水平。
(三)创新方法举措,落实法治市场监管工作目标
1.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探索“极简审批”改革。一方面加强“政银合作”,实现商事登记服务向工行梅州分行25个网点延伸,借助银行机构网点多、渠道广、服务优的优势,为投资者提供市场主体准入登记“一次办、就近办、多点办”服务,切实解决营业执照办理与银行基本账户开立以及相关金融业务“两头跑”问题。与建行、农行、交行磋商推动拓展合作银行范围。另一方面推行商事登记领域“极简办”。按照市深化“双百”工作方案和推行政务服务“极简审批”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联合七个职能部门制定印发了《梅州市推行商事登记“极简审批”改革行动方案》,围绕市场主体登记全生命周期,从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环节提出13条切实可行的任务清单,推行“容缺登记”“一人审核制”“歇业备案”“代位注销”等改革措施,进一步提高商事登记便利度和服务水平。据统计,梅州市共登记经营主体36.4174万户(其中企业6.4553万户,个体户29.4885万户,农专社0.4736万户),比去年同期34.11万户增长6.7%。每千人拥有经营主体约94户(以常住人口387.23万人计算)。二是大力推动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始终把监管执法作为重要职责,聚焦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完善监管措施,提升监管能力,着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重点案件查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积极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完成《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总结,到目前我市审查增量文件133份,其中修改调整3份;存量清理文件111份,其中修订废止 30份,有关单位均按要求整改落实,有效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优化了我市的营商环境。
2.优化和改进监管执法机制。一是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实施柔性执法,制定了《关于推进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包容审慎监管和使用行政指导文书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和市委有关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新型监管方式。二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按照年度计划规范开展抽查工作,今年全市共发布抽查计划1675条,检查对象10279户(次),其中,市场监管系统共发布抽查计划583条,抽查各类市场主体6269户,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发布抽查计划306条,共检查对象856户,检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我局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的企业登记事项、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创新检查方式,模式从“闭卷考”向“开卷考”转变,做到“执法先普法,检查先自查,信任不放任”,让市场主体从“要我完善”到“我要完善”的意识转变,实现“零接触、无干扰”的检查,形成政府管理,企业自律,社会共治的新格局,从而提高企业守法自觉性,提升监管部门执法效能,树立监管部门的新形象,受到企业赞誉。三是高标准、高效率推进知识产权工作。2023年,我局率先在全省挂牌成立“梅州市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完成综合服务平台上线、专家入库、电商企业入驻等十大系列工作,围绕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稳步开展知识产权集成服务工作。顺利举办主题为“培育梅州苏区高价值知识产权,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先行区建设”的全省首个集专利与商标一体的首届梅州市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布局大赛。湾商赛组织工作得到省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助推“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新建商标品牌指导站1个并有序开展商标服务工作。稳步推进“梅州金柚”、“留隍枇杷”、“蕉岭金桔”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工作。建立了“地理标志+企业+电商”合作模式,联合梅州日报、市电商协会、客都文旅农创公司开展8场次直播带货活动,助力产业发展规模提升与乡村振兴。举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活动共5场次,面对面服务企业达300多家。新增3家市级银行合作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已与8家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实现了主要银行全覆盖参与知识产权金融工作,达到本地银行参与率全省领先目标。联合平安财险公司首次发行知识产权保险共10个险种,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积极部署开展2023年“清源”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护航2023”新会陈皮专项行动等各类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专项行动,取得积极成效。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知识产权案件179宗,涉案货值3000多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8宗,有效遏制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现象。加强与赣州、龙岩等省际交界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交流协作,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构建协同保护格局,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3.牢牢守住“四大安全”底线。持续加强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全市“四大安全”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聚焦高危品种、敏感领域、重点食品、传统生产工艺食品以及食品产业园区建设等重点和风险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攻坚年行动,组织开展集中整治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和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百日行动”,做好食品安全“守查保”专项行动的收尾工作。一是在食品生产环节:开展小作坊规范提升三年行动,督促各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核发酒类小作坊登记证,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生产条件改造的帮扶服务;组织全市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开展食品生产环节“湿粉统一查”行动;开展对全市7家酱腌菜生产加工企业约谈,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二是在食品流通环节:开展缓解体力疲劳(抗疲劳)功能保健食品风险隐患排查工;继续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在餐饮监管环节:开展为期3个月的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开展春秋两季学校食堂和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00%全覆盖检查任务,并加强校外供餐单位监管;开展“餐饮具清洗消毒”抽查检查;加强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做好省第三届“南粤家政”技能大赛、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广东赛区、第六届世界客商大会及客家美食周、足球邀请赛、梅州马拉松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全面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四是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方面: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积极稳妥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不断夯实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在重点工业产品监管方面,使用“广东产品质量监管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提高工作的严谨性、科学性,对产品抽查不合格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后处理,对产品严重不合格企业进行处罚;强化重点监管产品监管,成品油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率为2.18%。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方面,开展小型锅炉、气瓶、长输管道、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深化城镇燃气相关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排查治理工作。持续深化电梯安全监管,电梯确权率和电梯安全公众责任保险覆盖率保持98%。创新气瓶安全监管模式,充分发挥大数据先发优势,搭建互联网+智慧市场监管平台,依托气瓶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和智慧摄像头,全市32家液化石油气燃气气瓶充装单位实现“全链条”“全覆盖”“一体化”“实时”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管理。
4.严抓药械监管工作,全面防范药械监管风险。
(1)强化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一是加强机制建设。出台了《梅州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和《梅州市全面加强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了《梅州市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专题会议制度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和《梅州市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项督促落实办法》《梅州市药品安全责任约谈暂行办法》,为推动梅州新时代药品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压实属地责任。将药品安全责任考核列入市委、市政府考核计划,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落实年度药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作为当年度市对县平安建设的考评成绩,有效推动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落地。
(2)强化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堵塞药品安全监管漏洞。一是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为契机,全面排查“两品一械”安全风险隐患。今年来,共检查药品生产企业34家(次),发出责令改正8份,告诫书15份。检查药品批发企业58家次,零售连锁总部14家次,零售企业1611家次,网络销售企业297家次,立案225宗,采取约谈、限期整改措施447家。完成全市疫苗配送的疾控机构全覆盖检查,检查接种单位155家,采取约谈、限期整改措施12家。检查医疗机构1240家,采取约谈、限期整改措施161家,立案7宗,通报卫健、医保部门数量23宗。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5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经营企业2127家次,发出整改通知234份,查处案件45宗,罚没金额40.67万元。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1家(次),经营企业870家(次),使用单位480家(次),给予限期整改121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22宗,罚没款26.12万元。二是加强检验监测能力建设。市食药检所目前具有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共722项参数。对标《广东省药品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标准(2021-2025年)》,药品仪器设备和参数覆盖率均达100%,化妆品仪器设备覆盖率90%,参数覆盖率达99.6%。2023年12月2日至3日,市食药检所顺利通过CNAS现场评审,成为全省首家申请并通过CNAS实验室初次评审的地市级检验所。三是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合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每月通报制度和年度表彰制度,搭建哨点监测平台,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达到100%,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同时,我市建立健全药品安全事件应对机制,制定完善了药品(疫苗)、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着力提高应对药品突发事件的能力。
(3)强化服务发展能力建设,助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举办“市场监管讲坛”活动,设置了《药品化妆品法律法规及监管要点》《医疗器械监管业务》专题讲座,分别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登台授课,促进业务融合。同时,加强对镇(街)市场监管所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市场监管队伍履职能力。二是依职权开展药品经营许可、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化妆品许可备案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全面推行药品经营许可事项标准化“二次统筹”,推动全市“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继续积极指导各县级市场监管局开展经营乙类非处方药改革试点工作,截至今年11月底,我市共有42家连锁便利店获得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三是支持监管和检验检测等人员取得省级检查员资格。2023年我市系统推荐药品流通检查员遴选13人,化妆品生产检查员遴选2人,医疗器械生产生产检查员遴选2人;共推荐25人次检查员给省局检查中心参考使用。四是深入推进兴宁医疗器械产业园建设。2023年5月省药品监管局、梅州市政府和兴宁市政府签订了《推动广东兴宁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推进兴宁医疗器械产业园建设,创新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服务方式,助力兴宁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6月30日省药监局将“兴宁市医疗器械产业园”列入重点地区创新服务名单。我局在解决产品注册申报、产业政策激励、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等方面给予企业帮扶,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
5.着力强化市场监管执法。全面加强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始终把保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守好市场监管领域疫情和安全底线。据统计,2023年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2837宗,共结案2610宗,案值3596.93万元,罚没金额1571.62万元,共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案件32宗,大案要案6宗(50万元以上),打掉制假售假窝点4个,其中有4宗案件被省局、省药监局列入全省督办案件,2宗案件列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典型案例(茶叶、铁拳),2宗被列为省市场监管局公布典型案例(茶叶2宗)。市局共立案99宗,结案78宗,案值1643.71万元,罚没金额400.17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方面还不够,学习方式不够丰富,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是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面还存在思想认识不足,执行不到位,执法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全面,执法业务部门对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的操作使用思想上存在怕麻烦,有顾虑的情况。
三是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办法还不够完善。目前执行的《药品管理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我市基层执法人员普遍认为新《药品管理法》的处罚起点极重,涉药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案件起罚点基本是10万元起步,在经济相对落后的梅州地区,要完全执行新《药品管理法》的处罚规定,普遍面临困难,由此导致基层各县的处罚标准不一致。建议省、市要进一步加快出台食品和药品等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办法,细化具体的尺度和标准,规范和约束行政裁量权。
四是在落实基层执法监管职责上与当前法治建设工作的要求有一定差距,基层监管人员严格执法的责任意识有待增强。尤其是镇级综合执法改革带来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未能形成有效的破解办法,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涉及市场监管的职权事项未有效下放,存在不少监管风险和矛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法治宣教培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促进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制定和完善具体规定,全面抓好行政执法各项工作有效落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促进公平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加强执法专业队伍建设。进一步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学习培训,树立法治工作思维,提高应对与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四是认真抓好“八五”普法工作的落实。要按照“八五”普法工作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要求,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进一步丰富普法宣传内容,拓展普法宣传平台,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以案释法、科普与普法相结合等方式,围绕“四大安全”监管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抓好全市系统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工作。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