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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5-01-09 17:04:1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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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的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为核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市场监管为目标,扎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积极助力服务梅州经济发展。2024年,我局未出现行政复议被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做到严格依法行政。现将我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目标的落实。

  1.提高政治站位。我局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法治建设工作。我局党组多次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局领导班子办公会议上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强化科学理论武装,提高全局抓好法治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和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确保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和普法工作做到有组织、有机构、有人员、有落实。

  2.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梅州市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要求,认真落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推进本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每年组织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听取本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和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碰到的问题。严格落实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在年底将本局主要负责人的个人述职述廉述法情况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2024年,我局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要求,认真做好我局主要负责人电视媒体述法工作,得到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好评。同时,我局在每年12月底前向市人民政府报告本局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并将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在本局网上进行公示。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领导带头,树立法治工作理念。我局不断筑牢法治工作理念,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为抓手,深化普法、学法、守法、用法等法治宣传活动,提升市场监管系统干部队伍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增强全社会民众法律素质、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二是建立学法机制,促进普法工作的落实。我局将普法工作列入全年工作重要内容和议事日程。2024年,制定《关于印发梅州市市场监管系统2024年普法计划清单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重点法规清单的通知》以及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和学法计划。每年年底,我局向市普法领导小组报送本局年度普法工作落实情况报告。三是精心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普法学习和考试。我局严格按照普法教育计划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市普法办组织的广东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普法学习和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达100%。四是精心组织,做好法律知识竞赛工作。2024年9月,我局按照国家总局、省局的部署,组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干部共约576人(次)参加国家总局、省局举办的法律知识竞赛,最终我市获得全省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网上竞赛答题第九名的好成绩,有力推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干部掀起学法、守法、用法的新高潮。五是创新普法渠道,推进普法宣传成果转换。我局深入社区,深入群众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安全送法宣传下乡活动,真正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到乡镇、社区、学校。同时,我局注重将执法案例通过媒体以案说法宣传,向社会发布了四期“典型案例”。我局每年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5•20”世界计量日、“12•4”宪法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共印制发放宣传资料2万多份,举办现场咨询25多场次,举办培训班20多期(次)。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作用营造浓厚的法治舆论氛围,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得到社会广泛的好评,为全面贯彻实施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有效落实。

  1.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实行柔性执法。我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对“四新企业”及轻微违法当事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2024年,我局对11家企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发出行政指导告诫书11份,得到企业的好评。

  2.加强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进行全市执法案件抽查。根据省局对案件抽查的工作要求,我局对全市8个县(市、区)局的知识产权案件、计量案件进行了抽查,共抽查了16宗案件,对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下发《关于全市市场监管执法案件抽查情况的通报》文件。二是做好市司法局抽查我局涉企处罚案件工作。市司法局抽查我局的6宗案件,全部合格,获评优秀。三是加强内部合法性监督。我局重视发挥政策法规部门内部监督把关职责,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2024年,审核行政处罚案件70多宗,均未出现行政复议被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较好做到依法行政。

  3.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我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不断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工作长效机制,聘请律师为本局的常年法律顾问,为本局的重大行政执法决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供法治保障。2024年,顾问律师为我局重大决策事项及行政处罚案件提供法律服务30余件,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提升了市场监管依法行政水平。

  (三)创新方法举措,落实法治市场监管工作目标。

  1.优服务,推动经营主体量质齐升。全市新增经营主体41850户,总量达37.8万户(同比增长3.6%),个体工商户首次突破30万户,全市累计687户个体工商户获得全国首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指导培育“个转企”449户(年度目标完成率136%),其中转为制造业企业28家(占比6.2%)。一是持续优化线上办理流程。全市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全流程网办率月均保持在99%以上,走在全省前列。二是推进便利化改革。推进食品经营企业连锁门店许可便利化改革,对符合条件新办、变更、延续食品经营许可等事项,免于现场核查。三是提高商事登记便利度。商事登记“政银合作”银行网点达109家,累计为近3000户企业提供“商事登记+金融”服务,进一步实现企业开办“就近办”“多点办”。四是持续推进企业开办“零成本”。今年为9456户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5枚印章,减免刻章成本约283万元,助力企业降本减负。

  2.护民生,强化执法监管净化环境。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切实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专项行动与行风建设三年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实施“6+3”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市系统查办案件2513宗(其中案值达100万元以上的大案有5宗),涉案总货值3479.62万元;捣毁制假窝点6个,罚没1469.04万元,涉刑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2宗,查处的1宗食品案件列入国家总局“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一是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全市共审查增量文件42份,存量文件清理89份,其中废止修订文件5份。开展“限制竞争条款多”整治行动,清理审查文件7份,废止文件5份,正在核实整改2份。加强群众关切民生领域价格监管,强化涉企收费整治,责令退款及引导主动退款共879.29万元。二是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级结果与双随机监管的运用,全市发布抽查计划1424条,检查对象11622户(次),联合抽查检查对象955户,其中,市场监管系统组织检查对象7476户,联合抽查对象337户,检查结果公示率100%,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加大涉企信息归集运用和信用约束力度,加强企业信用档案管理,规范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归集公示经营主体73.2万户,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566户。三是持续提升市场消费环境。组织全市25家农贸市场开展提升行动,覆盖“百千万工程”省典型镇及市示范镇,着力促进农贸市场规范化、品质化发展。全市发展“放心消费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347家,超出年度总计划的3.27%。全市共接到投诉举报14807件,与去年同比增长10.5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0.52万元,投诉按时初查率、投诉按时办结率、举报按时核查率均保持100%。四是净化网络和广告市场环境。推进网络交易监管常态化,督促辖区电子商务平台履行平台责任,责令整改网站421个次,责令停止平台服务网店18个次,核查处置违法线索46条,查处涉网络违法案件共42宗。加大协同管网力度,核查各地网络案件线索移送函17件,发出案件线索移送函3件,网络交易请求协助函8件。强化重点领域广告监管,做好民生领域广告监管,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治理,涉民生领域广告监测661条次,责令改正63次,查处医疗美容、“神医”“神药”等广告违法案件20宗。五是规范计量和认证市场秩序。组织开展电子计价秤、民用“三表”、加油机、治超点称重计量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专项行动,创新推出手机变“砝码”,推动全市53家市场开办者做好经营场所公开承诺、建立集贸市场诚信计量管理新模式,推动落实强制检定电子计价秤备案1.43万台,发出各类责令改正通知书、问题确认表43份,全部整改完毕,暂停3C认证证书9张。六是扎实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完成食品检验任务28816批次,占全年任务数24791批次的116.24%。完成食用农产品快检227422批次,占全年计划170400批次的134.81%。配合省局完成全市6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供餐质量监测和评价工作,督促落实整改闭环工作;对集体配餐单位抽检制订市级专项抽检计划,完成全年抽检任务50批次。完成全年650批次药品监督抽样任务,并对我市现今为止唯一入选国家集中招采中标品种甲硝唑氯化钠注射液进行抽样。

  3.保安全,坚决守住市场安全底线。一是全面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全市检查学校食堂及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3704家次,发现并消除风险隐患问题1283个,约谈单位32家,查办案件113宗。深入推进肉类产品、湿粉食品、“特供酒”、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网络订餐等其他专项整治行动,取得较好的整治效果。圆满完成市委全会、梅州米香酒文化周、中超联赛、全市中高考、广东林博会、梅州2024马拉松赛事等19场次重大活动食安保障,实现“校园餐”、重大活动等各类集体用餐食品安全“零事故”。二是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强化“两品一械”重点品种监管,持续加强集采中选药品种、特殊药品、中药重点品种、疫苗流通使用、特殊化妆品、医疗器械等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风险管理。聚焦“6·16”暴雨洪灾,做好药械用品的保质保供工作,积极争取省药监局大力支持,组织省内多家企业捐赠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13万盒(份),同时发动本地医药行业企业捐款捐物共计350万元。积极推动兴宁医疗器械产业园建设,完成承接省药监局1项赋权实施工作。出台企业退出机制指导文件,清理备案企业123 家。检查医疗器械相关单位6951家次,限期整改1066家,全部整改完毕,通报卫健、医保等部门48宗,注销经营许可38家。三是加强重点工业产品安全监管。将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重点产品列入年度重点监督产品加强监管,重点加强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燃气用具、烟花爆竹、成品油、消防产品等重点产品质量监管。督促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规范质量安全人员行为,全市共抽查电动自行车、燃气灶具、热水器、烟花爆竹、成品油等产品365批次,其中不合格产品5批次,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均按要求处理。根据群众关心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检查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单位2210家次,约谈单位16家,责令改正90家,全部整改完毕,查办案件59宗,查扣电动自行车406辆,涉案货值69.45万元。四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重点加强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旅游观光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行为,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机制,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全市共检查896家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排查发现存在一般隐患特种设备1626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特种设备254台。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重点场所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方面还不够,学习方法和方式创新不够,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二)公平竞争审查业务能力有待加强。在对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力度以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方面仍不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人员的审查能力和水平方面与现在形势要求仍存在较大差距。

  (三)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面还存在思想认识不足,执法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全面;执法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在行政执行中使用梅州“粤执法”两平台操作还存在怕麻烦,有顾虑的情况。

  (四)在落实基层执法监管职责上与当前法治建设工作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基层监管人员严格执法的责任意识有待增强,尤其是镇级综合执法改革带来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未能形成有效的破解办法,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涉及市场监管的职权事项未有效下放,存在不少监管风险和矛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治宣教培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学习贯彻和落实,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法治建设工作,促进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制定和完善具体规定,全面抓好行政执法各项工作有效落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促进公平公正文明执法。

  (三)加强法治人才建设的培养。进一步加强法治人才的学习、培训和培养,不断充实我局法治人才,切实树立法治工作思维,提高应对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工作。

  (四)继续抓好“2021-2025普法规划”工作的落实。认真落实“2021-2025普法规划”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丰富普法宣传内容,拓展普法宣传平台,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以案释法、科普与普法相结合等方式,围绕“四品一械”监管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抓好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和对广大社会公众的普法工作。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