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廖建东同志辞去梅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职务的决定
来源:本网
时间:2019-12-17 10: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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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建东同志因身体健康原因,请求辞去梅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职务。根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同意廖建东同志辞去梅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职务的请求。
公示时间为7天(2019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如有问题,请向梅州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反映。
联系人:张春辉
联系电话:(0753)2308031
梅州市司法局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