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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司法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1-06 11:04:4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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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放管服”改革和省司法厅的要求,及时对本市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清单进行了调整确认,取消证明事项由33项调整为30项,已通过省司法厅统一向社会公布。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报送合法性审核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严格审查是否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不予合法性审核。今年以来,对市本级1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按照全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专项工作统一部署,梳理、编制我局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将33项行政许可、2项行政给付、6项行政奖励、35项其他行政权力、34项公共服务共110项政务服务事项录入“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并将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43项行政审批事项通过“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完成事项实施配置和在线申办地址返填,确保线上线下渠道事项数据同源发布、同步更新。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科学谋划地方立法工作。完善本市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推动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制度、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制度建设。认真做好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相关立法工作。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相关草案的审议;重点组织做好《梅州市消防水源管理办法》的相关立法工作,市政府于2019年10月9日正式出台该政府规章。二是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新要求,严格全面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今年以来共审核12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8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切实维护法制统一。三是健全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一方面,根据省司法厅的要求,及时规范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目前有12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报备。另一方面,对各县(市、区)政府报备的26 件县级政府规范性文件逐一进行了审查,对5件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了书面审查意见。组织开展涉及机构改革、证明事项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全市涉及证明事项规定及兜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已废止7件、已修改1件、拟修改2件。全市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已修改4件,已废止17件,已失效9件。此外,会同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组织开展与《外商投资法》不相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同市发展改革局组织开展涉及工程项目招投标法规规章政策文件清理工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我局对标对表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的要求,切实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设。一是强化行政决策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合法性审查。2019年对153件行政决策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把好决策程序和内容合法关口。二是推进决策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度,推动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编制公布了2019年度事项目录,制定《梅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听证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和规范决策档案管理,实现2019年度政府目录决策事项全部立卷归档。组织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对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开展了决策实施后评估。三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参与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重大行政行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投资、“放管服”改革、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102件事项的法律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参与招商引资合同、政府投资合同等的审查59件,提出合法性、可行性论证意见,严格把好审查关,有效防范政府违法或违约风险,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参与代理诉讼、复议、涉法涉诉信访和其他非诉法律事务41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对标对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努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落实年度执法数据公开,迅速搭建行政执法主体框架,切实加强事前事后公开。目前我市已开户执法主体数量为390户,已录入信息的执法主体数量为132个,已公开的全过程记录清单1433个、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423个、执法结果信息执法主体数量101个,未公开过执法结果数据的执法主体数量为31个,已公示行政检查案件1607宗、行政处罚案件965宗、行政强制案件72宗、行政许可案件25697宗、行政征收案件159宗、行政征用案件0。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文字记录,推广行政执法音像记录,加强对行政执法档案的管理,自2019年5月1日起,全市共有2300余宗行政执法案件采取了音像记录。二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开展我市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全市范围内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各级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依法受委托执法的组织,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止已经结案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三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法律服务监管,一年来共抽取1家司法鉴定机构、1家公证机构、1家律师事务所和3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动阳光执法,坚决避免选择执法、执法不公现象。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数据对接,认真梳理我局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将10项监管事项录入到国家监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系统,并上报17条对司法鉴定、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方面的行政检查数据,实现规范监管、精准监管。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严把证件申领资格关。截至12月初,今年以来全市共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118场,共有4916人参加考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严把证件申领审核关。机构改革后,认真审核各单位提交的系统调整变更资料中的执法主体、职权来源和人员编制等信息,确保证件办理有序进行。截至11月份共审核35个新用户申请,78个用户变更申请,新证 办理2644张,证件补办506张,退回办证1332张,注销证件1761张,发放新证2309张。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切实把权力运行在阳光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和制约。自觉接受监察、效能部门的专门监督和上级部门的监督。并通过送法下乡、公布文明执法和举报电话等项活动,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二是认真开展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2019年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2件(其中分办1件、会办1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其中分办1件、会办1件)。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行政务阳光透明,提升公开实效。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预先审查和预先公开制度,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执行情况公开,对项目的审批结果,招投标、项目进展,以及竣工验收等信息进行适当的公开。积极做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信息网上公示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确保网上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积极开展政策解读相关工作,及时转载公开有关政策解读信息。同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我局以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努力构建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一是积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以“高效便民、优质服务”为宗旨,以全市46个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98个示范性法律服务工作室的建设为推手,努力打造线上线下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自身权益。二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丰富完善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一体”新时代梅州“枫桥经验”。抓“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全市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63名,今年以来组织开展培训80多场,共培训调解员15000多人(次);抓“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矛盾纠纷18079宗,成功调处17999宗,成功调处率为99.56%;抓“实”基础建设,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全市共有乡镇(街道)调委会112个,村(社区)调委会2248个,设立专业性行业调委会45个,9家“个人调解工作室”,并与周边接壤地区(江西省和福建省)建立省际边界社会矛盾纠纷联防联调机制。三是着力推动律师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深入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扎实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律师参与重大案(事)件法治工作。2019年全市2248个村居(社区)的448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共提供法律服务34239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278份、举办法治讲座及培训等8550场(次)、参与调处矛盾纠纷373宗。全市设立律师调解室(中心)共5个,参与调解案件9件,达成调解协议6件。四是着力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全面推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338件,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28宗。五是大力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今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73宗,受理166宗,受理率96%;全年办理案件211宗(上年度结转44宗),审结案件157宗,未审结案件54宗,按期审结率100%,公开审理率60%;调解结案率 32%;复议后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38宗,只占到审结案件总数的24%,超过七成的行政争议在复议阶段得以化解。全年承办市政府和市直部门行政诉讼应诉案件121宗(2019年61宗),继续保持了答辩率100%,出庭率100%;向各级行政机关发出负责人出庭应诉建议书11份,促进了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

  (七)全面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通过组织行政执法主体单位业务骨干参加全省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答疑视频会、召开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会议和到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授课培训等形式,为15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二是加强宪法法律教育学习。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新进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宪法宣誓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深入开展“12·4”宪法学习宣传周活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在党校(行政学院)举办的各级各类培训班将宪法法律的学习列为必修课内容。通过送宪法进机关、专题报告会等形式,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加强宪法法律学习。组织全市近12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组织开展了2019年普法领导小组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

  (八)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我局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突出位置,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一是顺利完成机构改革任务。2019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顺利完成了职能整合和人员融合等各项机构改革任务,重新组建了梅州市司法局,形成了“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增强了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领域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发展壮大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队伍。二是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初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部署,年终开展自查和检查。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局务会,研究解决依法行政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结合2018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制定《梅州市司法局落实2018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相关整改措施责任分工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对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工作部署,今年初按时向市政府报告了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二、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接下来,我局将紧紧围绕上级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精准发力,谋划好、组织好、开展好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努力推动我市司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为把我市建设成为全省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深化思想认识。我局将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创先,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司法部、省委、省政府、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梅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切实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全力推动我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及时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梳理,承接好省级行政权力委托事项。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省市政务服务事项具体实施要求,调整规范我局的行政权力清单,优化网上审批流程,提高网上审批满度,深入推进办事事项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工作。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配合做好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管理,做好公平竞争审查、放管服要求、生态文明建设、军民融合、涉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审查,推进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四)完善和落实依法决策程序和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重大决策的决策动议、公众参与、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实施后评估等工作。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

  (五)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和指导工作,将“三项制度”落实到日常的执法行为中,将“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项目,形成倒逼压力,促进“三项制度”落到实处。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推动应用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规范、指导和督促检查。落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司法厅《关于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若干意见》,发挥两项法律制度的合力作用,促进依法行政,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建立行政复议联络员制度,推动行政复议窗口前移,“零距离”服务群众,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将更多的行政争议纳入行政复议渠道。

  (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进全系统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公职律师工作,开展对全系统相关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宣传力度,增强各地各单位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对落实“三项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法律专业知识和法治素养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养,增强其业务能力。

  梅州市司法局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