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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司法局 公示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对《梅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规章制定计划(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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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对《梅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规章制定计划(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0-10-13 17:51:1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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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广泛听取意见,增强政府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现将我局根据前期征集意见建议情况草拟的《梅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规章制定计划(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有关单位、各界人士可将相关意见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给我们。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28日。

来信地址:梅州市梅江三路85号梅州市司法局立法科

(邮编:514021)

联 系 人 :肖雪玲

电话(传真):0753-2266136

电子邮箱:mzfzlfk@126.com

  梅州市司法局

  2020年10月13日

 



梅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规章制定计划

(草案征求意见稿)

  一、制定项目 (共1项)

  项目名称:梅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起草单位: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预备项目(共1项)

  项目名称:梅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起草单位: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梅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规章制定计划(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梅州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为做好2021年度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的相关编制工作,我局前期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发函广泛征集规章项目,并在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向社会公众征集相关意见建议。根据意见建议征集情况,我局经认真研究后草拟了《梅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规章制定计划(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计划》)。

  一、主要内容

  《计划》包括制定项目和预备项目两方面内容。制定项目是指具有较强立法必要性且立法时机成熟,拟于年度内完成的项目。预备项目是指具有一定立法必要性,但立法时机或者立法技术等方面不一定完全成熟的项目;预备项目按照“成熟一个审议一个”的原则,视情况在2021年或者以后年度报送审议。

  《计划》拟确定一个制定项目和一个预备项目。其中,制定项目是《梅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预备项目是《梅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三、建议立项的主要理由

  (一)《梅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系列文件精神,着力解决当前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管理目标,有必要适时开展专门立法。通过针对性的地方立法,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各个环节,明确相关责任主体、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细化相关措施要求,可以更有力提高我市生活垃圾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从而改善人居生活环境,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该立法事项属于《立法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定范围。同时,根据部门职责,建议由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起草相关草案。

  (二)《梅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针对当前我市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适时制定相关政府规章,进一步明确相关责任主体、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细化相关措施要求,可以更有力提高我市建筑垃圾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切实维护良好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该立法事项属于《立法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定范围。同时,根据部门职责,建议由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起草相关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