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认真传达学习贯彻精神。在局党组的示范引领和领学促学下,全局上下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持续抓好法律法规尤其是宪法、民法典学习,坚持班子带头学、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聚焦重点学,通过党小组学习与支部集体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小组集体研讨、邀请专家学者讲授法律法规和局领导带头讲授党课等方式,不断树立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依法办事的意识,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到司法行政和依法治市工作全过程。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履行统筹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法治建设理念贯穿于司法行政和依法治市工作全过程。紧紧围绕“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既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加快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又切实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牵头筹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市委依法治市办第二次(扩大)会议和全市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会议,部署落实我市开展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等重点工作,顺利完成我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研究推动我市司法行政各项改革发展工作。主动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局务会,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组织开展2019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迎检和考评整改落实工作。年初,按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报告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促进政府立法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健全完善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审议工作机制,依法提请出台了地方性法规《梅州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和政府规章《梅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立法咨询专家制度,出台《梅州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管理办法》,建立由39名专家组成的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为政府立法提供智力支持。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建立15个基层联系点,出台联系点管理办法,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对实施满3年的政府规章《梅州市地线管线管理办法》进行立法后评估,增强立法实效。二是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今年以来对20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32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查)。三是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按规定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了11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对37件县级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对存在问题的1件文件提出了书面审查意见,督促相关单位研究处理。四是积极开展机构改革和民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经清理,拟对2部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正,市政府规章拟修改3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1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拟废止1件、拟修改2件,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拟修改1件,县级政府规范性文件拟修改1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加强决策事项目录管理。起草编制《梅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督促推动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制定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审查涉及疫情防控相关的行政管理措施和政策性文件15件,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和其他政策性文件168件。三是强化决策监督管理。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门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策等程序。督促推进决策机关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四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健全政府法律顾问业务运作机制,公开选聘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8名,并聘请了3名专职执业律师担任我局兼职法律顾问。一年来,我局共收到法律事务审查件、征求意见回复件等文件259件,完成261件(含2019年收到未办结的5件),涉及金额超过1685亿元。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标对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努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稳步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梳理,梳理形成了下放执法职权事项清单526项,涉及规划建设、自然资源、生态保护等九大领域,目前已正式施行。切实加强对镇街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及指导,为全市110个镇街配置并开通激活了执法队伍管理系统账号,目前,我市各镇街有持有效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共计1366人。二是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加强对县(市、区)和市直行政执法主体的业务指导,补齐工作短板。出台加快推广应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实施方案,提高执法监督智能化水平。积极争取将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局列入省“两平台”试点单位,形成试点链条,推进执法监督工作。全市在执法公示平台开户公示的执法主体数量为354户,公示行政检查案件9853宗、行政处罚案件6451宗、行政强制案件206宗、行政许可案件69093宗、行政征收案件816宗。三是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召开梅州市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实现检察监督与行政机关内部监督的有机贯通。四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抽取司法鉴定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各1家,基层法律服务所3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法律服务监管工作。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数据对接,通过国家系统认领8项监管事项,动态完善9项检查实施清单,开通监管工作人员账号9个,上报监管数据24条。五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严把证件申领审核关。启用“执法队伍管理系统”,全市执法主体上线率达95%。审批权下放后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目前全市有效执法行政执法人员达7388人。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和制约。自觉接受监察、效能部门的专门监督和上级部门的监督。并通过送法下乡、公布文明执法和举报电话等项活动,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二是认真开展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2020年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预先审查和预先公开制度,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执行情况公开。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确保网上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积极开展政策解读相关工作,及时转载公开有关政策解读信息。
(六)进一步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打造全时空服务网络为目标,推动实现三平台互融互通。扎实推进实体平台工作,推动行政复议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认真组织网络平台服务,值班律师及时解答、处理群众提出的法律服务诉求,全市网络平台咨询数量2276宗,解答率达100%。积极办理热线平台工单,全市共办理工单61宗,办结61宗,办结率100%。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研究制定《村(社区)法律顾问评估办法(试行)》,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制度约束,提升工作效能。一年来,法律顾问律师举办法治讲座或上法制课8682场次,提供法律咨询24217次,出具法律意见书369份,实施法律援助59宗,参与调处矛盾纠纷219宗,参与处理群体性和敏感案件37宗。精心统筹安排,圆满完成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法律援助应援尽援,与驻梅部队、退役军人事务局签订法律援助工作站协议,有效解决涉军法律援助服务需求,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26宗。深化公证减证便民工作,共办理公证业务10713件(其中国内9646件,涉外1067件)。规范司法鉴定机构执业行为,全市共办理司法鉴定1154件。发挥仲裁职能,全年累计受理案件49宗,涉案标的10982.59元。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51件,直接纠错34宗;经调解后终止复议程序的案件有45宗,综合纠错率达51%,较去年同期上升6%。继续推进“复议受理窗口前移”工作,镇(街)咨询受理点共受理184名群众咨询,转送行政复议申请4宗。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新时期组织网络体系建设,不断提升调解工作质效。全市共有镇(街)调委会112个,村(社区)调委会2235个。一年来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纠纷4534次,预防纠纷2172宗,受理矛盾纠纷17602宗,成功调处17520宗,成功调处率为99.53%。
(八)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深入组织开展“12·4”宪法学习宣传周活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宪法和法律法规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全面推行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组建市、县“民法典”普法宣讲团,广泛开展民法典“七进”活动。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开展法治文化公园、场馆建设,共创建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3家,兴建法治文化公园和法治文化广场16个。扎实推进“四级同创”工作,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2248个,实现100%全覆盖。在500人以上企业全面开展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报命名工作,全市共有23家企业获评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不断拓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梅州普法”微信公众号获“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全国司法行政系列排行榜前20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一是行政执法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二是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优化。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我局将紧紧围绕上级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扎实推进本局乃至全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努力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为把我市建设成为全省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和党建先行。持续贯彻“第一议题”“首题必政治”常态化学习制度。深化思想引领、突出政治功能、强化责任担当,打造忠诚履职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为助力梅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全面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制定全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组织开展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适时起草《梅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推进全市和本部门本系统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强化政府立法,提高依法行政制度水平。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提请出台《梅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落实地方政府规章后评估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管理,推进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地方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和指导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五是坚持司法为民,创新公共法律服务。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强化法律援助工作。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深化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仲裁等制度改革。
六是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推进“四级同创”,组织开展各项法治创建活动。
梅州市司法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