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度规章制定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梅州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司法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1 月 21 日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1 年度规章制定计划
一、制定项目(共 1 项)
项目名称:梅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起草单位: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拟审议时间:2021年下半年,待《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 生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完成后尽快审议
二、预备项目(共 1 项)
项目名称:梅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起草单位: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