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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梅州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梅州市公职律师事务所招聘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9-18 14:26:4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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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州市公职律师事务所是隶属于梅州市司法局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指导、协调政府部门公职律师的法律业务;协助同级法律援助机构承办部分法律援助案件;负责组织全市公职律师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提高执业素质;负责全市公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检查和监督的相关工作。

  为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公职律师推动法治建设的作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等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者技能等条件要求。

  (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报考年龄为18-35周岁。(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二)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三)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且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1.现场和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15日止,其中现场报名受理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确认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梅州市梅江三路85号梅州市司法局四楼政治处,联系电话:0753-2308019。

  (四)报名材料。

  1.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如下纸质材料:

  (1)粘贴有报考人员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该表格需双面打印,见附件2)和《流行病学调查表》(见附件5),另附一张同底二寸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以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为照片名称)。

  (2)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在职(岗)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网上报名的考生需将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流行病学调查表》(见附件5)和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资料的电子文档打包压缩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mzssfjzzc@meizhou.gov.cn,文件名为“姓名+岗位名称(岗位代码)”。电子文档可扫描、拍照,但须确保图像清晰可见。

  3.网上报名人员收到初审合格邮件通知后,于现场确认时间内携带与网络报名时提交的相同的纸质材料到报名现场确认报名,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领取准考证。

  报考资格经报名审核合格的人员,凭本人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招聘单位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

  开考条件: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招聘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特殊岗位经批准后予以开考。

  考试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能力等。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笔试准考证上可见),参加笔试的考生凭本人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rlzyhshbzj/)和梅州市司法局网站(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

  ssfju/)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rlzyhshbzj/)和梅州市司法局网站(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

  ssfju/)公布。

  面试主要对面试考生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素质及潜能等进行综合测评,具体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参加面试的考生凭本人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的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体检按考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员,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等。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员。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rlzyhshbzj/)和梅州市司法局网站(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sfju/)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准确选择符合报考的岗位。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1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应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4.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二)防疫相关要求。

  为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安全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报名工作,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在粤省事注册申报健康码,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及来粤方式等情况。现场报名和进入考场时,报考人员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报考人员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报名现场和考场。

  (三)其他相关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如有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追究责任。

  3.本公告由梅州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3-2308019;监督投诉电话:0753-2128403。

  梅州市司法局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