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梅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规章制定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梅州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司法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
梅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规章制定计划
制定项目(共2项)
1.项目名称: 梅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
起草单位: 梅州市气象局
拟审议时间:2022年10月
2.项目名称:梅州市闲置土地处置规定
起草单位: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拟审议时间: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