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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司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1-19 10:40:2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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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梅州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我局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迅速动员部署,掀起学习热潮,确保学习贯彻工作取得实效。一是组织局机关及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市律师行业党委的干部职工集中收听收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会直播盛况,认真聆听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报告。二是迅速召开局党组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并通过党组领学、机关党委督学、党支部研学、党小组促学、党员自学的“五学联动”机制,引导党员干部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落地生根。同时,召开学习座谈会,组织局党组成员、各科(处)室及所属单位负责人重点围绕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谈心得体会、表信心决心。三是及时印发《梅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梅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等文件,组织开展学习研讨,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兴起学习贯彻热潮。四是注重学用结合,切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与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固强补弱,查缺补漏,有力推动了学习成果转化,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旗帜鲜明讲政治抓政治,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统筹全面依法治市和推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列入梅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年度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重要内容。局主要负责同志率先垂范,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全局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带头尊崇法治、学习法律、厉行法治、依法办事、遵纪守法,强化廉政意识,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先后筹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六次、七次会议和市委依法治市办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组织部分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上述法,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科学谋划规划。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结合梅州实际编制印发《梅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研究制定2022年度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制定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三是加强督察考评。认真组织开展全市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牵头组织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广东省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组织做好2021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工作,组织开展2022年度法治梅州建设考评。四是强化典型带动。组织做好广东省依法治省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积极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我市共有1个单位和3名个人获省委表彰。五是坚持示范引领。认真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梅州市荣获第一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称号。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充分履行政府法制审查职能。加强对“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文件进行法制审核,把牢落实“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的合法性关口,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二是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报送合法性审核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严格审查是否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不予合法性审核。今年以来,对市本级2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按规定落实了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创建“无证明城市”。继续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创建“无证明城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积极开展地方立法工作。立足市情,聚焦客家菜传承发展、气象灾害防御、闲置土地处置、河道采砂、海绵城市建设等重点领域,科学拟订今年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和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提前谋划,广泛征集、认真论证2023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提请市政府审议出台《梅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梅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提请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梅州市客家菜传承发展促进条例》《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修正案》议案。有序推进1部规章《梅州市闲置土地处置规定》和2部法规《梅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梅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的听取意见、调研、论证等立法工作。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管。出台了《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严格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审查)工作。一年来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9件、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29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审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一年来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8件,备案审查县级政府规范性文件43件。组织指导市直相关单位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涉及城市建筑垃圾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拟废止文件2件。同时,印发《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市本级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三)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加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市、县两级政府和市直部门制定公布2022年度决策事项目录,强化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一年来,共审查市本级政策措施文件196件,指导督促开展公开征求意见32次、专家论证40次、风险评估20次、公平竞争审查36次,组织依法开展决策后评估工作。二是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推动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市各级政府及各部门共配备内部法律顾问261名,外聘政府法律顾问294人次,普遍建立以内部政府法律顾问为主体、外聘政府法律顾问为补充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制订《关于加强外聘法律顾问参与日常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方案》,试行“外聘法律顾问值班制”,拓展外聘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法律事务工作的广度和深度。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一年来,共收到法律事务审查、征求意见等文件240件,完成240件,涉及金额约22.7亿元;派员参加市府办或市有关单位组织召开的专项工作协调会、专题论证会65场。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继续推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开展执法职权下放事项评估,印发《关于开展县级行政执法职权下放实施情况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对我市第一批下放的526项行政执法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二是大力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工作方案,进一步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新型监管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推行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制度,探索执法“观察期”制度,防止“一刀切”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创新打造梅州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在全市执法公示平台开户公示执法主体数量348户,公示各类执法案件22.8万宗。大力推进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执法,积极开展评查考核和日常监督,梅州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上线单位数共328家,开通账号6539个,累计产生有效案件8185宗,产生有效文书21109份。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抽查市直28个执法部门111宗案卷,及时通报督促执法部门开展整改,提升执法水平。五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通过“执法队伍管理系统”审核通过新证1983张,证件补办46张,年审换证22张,换新证7133张。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和制约。自觉接受监察、效能部门的专门监督和上级部门的监督。并通过送法下乡、公布文明执法和举报电话等项活动,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二是认真开展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2022年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预先审查和预先公开制度,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执行情况公开。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确保网上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积极开展政策解读相关工作,及时转载公开有关政策解读信息。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加大调解和解的力度,有效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不断加强监督工作,保障行政复议决定及时有效履行。一年来市级行政复议机构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6宗,维持率57%、纠错率24%、和解率19%。二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积极做好行政诉讼答辩和出庭应诉工作,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应诉,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一年来共办理行政诉讼应诉案件26宗、检察监督案件5宗、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省复议案件1宗,按期答辩率、出庭应诉率和胜诉率均100%。三是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以“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为主线,扎实做好基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据统计,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全系统共排查矛盾纠纷3838次,受理调解案件总数13173宗,调解成功12975宗,涉及金额11205.39万元,调解成功率98.5%,全市无“民转刑”案件,无因受疫情影响引起的突出矛盾纠纷。四是全力做好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品牌活动,畅通农民工维权通道,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一年来市法律援助处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65宗。

(七)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组织法律服务人员进驻12348网络、热线平台,一年来通过网络平台共解答法律咨询2034次、办结热线平台指派工单18宗。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市2263个村居(社区)配备了449名律师,达到了全覆盖,全市顾问律师积极发挥“六员”作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一年来,共举办法治讲座9403场次,提供法律咨询26618次,出具法律意见书793份,实施法律援助21宗,参与调处矛盾纠纷241宗。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进一步发挥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顺利完成律师协会换届工作。着力强化律师队伍建设,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强律师违法违规行为投诉处理工作。落实法援民生实事。抓住列入民生实事项目的契机,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发展。一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事项(不含法律咨询)4456宗,其中法律援助案件数3209宗,代书数306宗,仅见证认罪认罚数939宗,已超额完成民生实事项目任务;接待法律咨询9793人次,参与法律宣传咨询活动70场次。组织律师服务团助力“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积极为我市重大经贸活动提供法律服务保障,扎实开展“千所联千会”等活动,为民营企业纾困解难,为39家涉外企业“走出去”提供法律服务,为94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规范管理公证、仲裁、司法鉴定工作,完成梅州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一年来,全市公证机构办理公证7530件,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共出具司法鉴定意见1598件,梅州仲裁委共受理案件58宗、结案104宗。圆满完成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工作,共选任出市级人民监督员54名,并进行了培训。精心组织实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实现了“零差错”“零补时”“零投诉”“零违纪”目标。

(八)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深入组织开展“12·4”宪法学习宣传周活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宪法和法律法规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全面推行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认真组织开展国家公务人员学法考试、“法律明白人”培养、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工作。积极拓展线上线下普法渠道,多方位服务“创文”法治宣传。抓住全国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契机,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在全市上下广泛开展民法典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系列活动,共计255场次、举办专题讲座3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物品33万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2万余人次。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律师、公证员、仲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总量小,且市、县(市、区)分布不均衡;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等法律服务机构分布不均衡、发展不平衡。二是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效有待增强,决策档案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的潜力和作用没有充分有效发挥,法律顾问未能全方面、多角度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三是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仍需持续加温加力。从目前的办案数据来看,我市仍存在有多家执法单位未使用和较少使用“两平台”办案、“两平台”应用推动力不足和使用率低等问题,乡镇执法队伍存在部分年纪较大的执法人员,对平台的使用适应性不强、积极性不高。

五、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统筹谋划,制定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筹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加强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督办落实,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建设述职报告制度化、常态化。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统筹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落细。

(二)深入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在重点领域加大制度创新和供给,不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完善立法制度机制,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为持续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二是优化外聘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机制,改进外聘法律顾问参与工作的方式,进一步推动落实政府部门法律论证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各部门在行文请示前依法依规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三是继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审查)和备案工作,积极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认真做好政策措施合法性审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四是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深化行政执法制度的落实;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改革工作,推广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五是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实现“案结事了”和降低复议后“再起诉率”的目标;进一步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应诉,保持行政机关答辩率、工作人员出庭应诉率100%,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0%以上的目标。

(三)大力提升法律服务质效。一是继续做好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的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继续做好“法援惠民生”等品牌活动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法律援助法》的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影响力。二是创新普法宣传“新阵地”,民主法治创建“新面貌”,深挖红色法治“新亮点”;进一步选树培育“法律明白人”,助力乡村依法治理。三是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市县镇村四级平台建设,落实公证体制改革任务,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管,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组合,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梅州市司法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