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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司法局 公示公告 关于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梅州考区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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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梅州考区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5-10 12:04:3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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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人员: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5号)》和《广东省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及法律职业资格审核授予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就梅州考区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程序

  (一)网上提交申请

  申请人须在司法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预约到现场提交材料的具体时间。未经网上申请的,现场不予办理审核。

  1.申请人网上申请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特别是毕业证书编号(注意区分学位证书编号)、毕业年份、毕业院校等信息,如毕业院校发生更名的,请填写毕业证所载校名,注意要与学习经历栏目内容保持一致。

  2.要求填写学籍信息的,须准确填写,除自考类学历取得考籍的具体时间须咨询自考委外,其余学历一般可通过学信网“学籍档案”查询获取个人学籍信息。

  3.提前登录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经查询无对应结果的,建议尽快通过学信网办理电子认证或申请书面认证报告。

  4.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网上填写资格申请信息时,证书编号统一填写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

  (二)现场提交材料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必须由本人亲自到现场办理。

  时间:2023年5月10日—5月16日(周六、日除外)

  工作日时间:09:00—11:30,15:00—17:30。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梅江三路85号市司法局二楼204室律师工作管理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现场提交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注意:如证件遗失或已过有效期,应尽快补办或更换。如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办理或二代居民身份证(消磁)不能通过身份证阅读器识别的,须同时提交户口簿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申请人毕业证书遗失的,须提交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补办的《毕业证明书》

  3.特殊情况人员须提交材料

  (1)申请人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或《学历认证报告》中姓名、证件号码或出生日期等信息与身份证件不符,或有变更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情况的,须根据实际情况提交记载有对应变更事项的户口簿、公安机关或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函(或格式化证明)。

  (2)网上申请结束后,申请人的学历信息将统一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核验。未通过教育部核验的,申请人在现场申请时需提交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无法出具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的,须按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补正提交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因部分军队院校学历证书无法网上查询,且办理学历认证的时间较长,如有此类情况,请尽快加急办理,以免耽误资格申请。

  (3)申请人因出国留学、重大疾病、现役军人执行任务以及公务人员执行重大紧急任务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期限到现场申请的,可申请适当延期(请5月12日前拨打0753-2308026与梅州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工作人员联系)提交申请材料或者委托近亲属、单位相关人员代为提交申请材料。

  (4)已经取得B、C类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人,重新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申请授予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向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交回已取得的B、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特别提示:申请人无需提交证件照片。制作《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照片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申请人报名时提交的电子照片信息统一印制。

  (三)现场办理流程

  1.申请人必须按约定日期前来提交材料,在司法局办公大楼一楼正门入口登记处进行登记后,才能进入二楼办公区域。

  2.申请人将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交审核验证工作人员调取申请信息。

  3.申请人仔细校对本人申请信息并签名。

  4.等待工作人员核验、扫描证件资料存档。

  5.工作人员完成核验,退回原件。

  6.申请人领取《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完成现场审核流程。

  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现场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资格,梅州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将不再受理。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现阶段无需办理网上申请及现场审核手续,待取得毕业证书后再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温馨提示:因每年应届毕业生就业及年度公务员招考等工作时间较年度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时间早,部分用人单位要求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建议近期尽快自行下载、打印1-2份成绩通知单留存备用。

  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申请人必须凭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梅州普法”微信公众号及梅州市司法局官方网站。


  梅州市司法局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