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梅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规章制定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梅州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司法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7日
梅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规章制定计划
一、制定项目(共2项)
1. 项目名称:梅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起草单位:梅州市司法局
拟审议时间:2023年11月
2. 项目名称:梅州市中心城区滨水临山地区规划管理规定
起草单位: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拟审议时间:2023年10月
二、预备项目(共2项)
1. 项目名称:梅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起草单位: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 项目名称:梅州市城市机动车停车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
起草单位: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立法后评估项目(共1项)
项目名称:梅州市消防水源管理办法
评估单位:梅州市消防救援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