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部署要求,扎实推动法治广东、法治梅州建设取得新成效,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梅州。一是切实发挥依法治市办牵头抓总、督促落实作用,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深入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推出更多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推动梅州法治建设。二是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推动《梅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推动完善立项、起草、协商、论证、审议等机制,形成具有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政府立法工作制度体系。三是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部署,组织开展法治建设考评和督察工作;健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配套制度,优化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发挥机制,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加快构建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深化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应用,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四是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建设,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我市“八五”普法规划,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机制,全面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组书记和局长率先垂范,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全局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推动法治建设提质增效。一是加强统筹协调。筹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八次、九次会议,以及全市依法治市工作推进会、全市2022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整改推进会暨2023年度工作任务督办视频会议。二是强化考评督察。组织开展2022年度法治梅州建设考评、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及市县法治建设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调研式督察,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专项督导。三是科学统筹谋划。印发年度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组织开展“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印发法治梅州集中宣传活动方案,召开全市法治梅州宣传工作推进会,积极组织开展“法治梅州”系列宣传活动。四是推进结队提升。签署广州梅州《法治建设结对提升机制备忘录》,印发《梅州市与广州市各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结对提升工作方案》。五是积极示范创建。积极参加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示范带发展,以创建促提升。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充分履行法制审查职能,对报送合法性审核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严格审查是否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不予合法性审核。二是深化“减证便民”行动。持续开展“无证明城市”创建,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全面推行涉企“综合查一次”。三是扎实做好行政审批“双百”事项。制定“极简审批”改革工作方案,134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全流程网办,全年线上受理、线上办结政务服务事项608宗。四是全力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市检察院会签了《关于推进检司联动现代化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推动司检联动现代化。五是打通园区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在平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宁市叶塘工业园区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在梅江区东升工业园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市工业园区设立10个“律师慧企工作点”,推动提升园区治理和企业经营管理法治化水平。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完成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校园足球发展促进条例等3部法规草案送审稿的立法审查工作;出台气象灾害防御规定、闲置土地处置规定等2部政府规章;认真开展消防水源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有序推进《梅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梅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梅州市中心城区滨水临山地区规划管理规定》草案送审稿的立法审查工作。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和清理。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加强对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审查),按规定做好市、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面清理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和宣布失效96件。
(三)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强化政策措施文件合法性审查和重大行政决策指导监督。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一年来共审查市本级政策措施文件150多件。编制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制定公布2023年度决策目录,年度决策目录管理实现市县全覆盖;指导和督促决策承办单位落实决策程序;组织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开展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二是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开展法律事务审查和法律咨询工作,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事前参谋助手作用,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支持。一年来参加市有关单位组织召开的多场专项工作协调会、专题论证会,积极为我市“房地产保交楼”等各类项目顺利推进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规范,汇编市直行政执法单位减免责清单,印发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普遍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做好乡镇、街道赋权有关工作,开展评估后对下放镇街职权中的124项职权予以收回,14项职权予以取消。组织开展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工作,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协作,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与市法院签订《梅州市建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健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科技保障体系,深化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推广应用,推进行政执法数据互联互通。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监察、效能部门的专门监督和上级部门的监督。并通过送法下乡、公布文明执法和举报电话等项活动,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二是认真开展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全部按期办理完毕。三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严格落实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预先审查和预先公开制度,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执行情况公开。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确保网上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积极开展政策解读相关工作,及时转载公开有关政策解读信息。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坚持复议为民,制定《全面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相关制度,建立速调机制,加大案中调解和解力度,近九成的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阶段得以化解。二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对每一宗应诉案件,均发出严格落实行政机关依法应诉工作的函,并不定期通报出庭应诉情况,对被通报单位负责人发出提醒函。三是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全面推广“客家围屋定分止争工作法”,打造客家特色“和”文化调解品牌,该法入选2023年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出台贯彻落实“1+6+N”工作体系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共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联动调解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人民调解成功率达到98.5%,无民转刑案件。联合市法院在全市未设立法庭的97个镇(街)司法所设立诉讼服务站。举办首届客都调解员职业技术大赛,组织参加全省大赛并且取得好成绩。四是全力做好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一年来市法援处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40宗。
(七)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继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新增园区工作站(室)3个;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广东法网、粤省事平台,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规范统筹管理公证工作;持续严管司法鉴定机构及其执业行为;进一步提升仲裁公信力;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法考工作,实现“四零”目标。制定推进“3+5”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助力梅州苏区高质量发展;建立“千所联千会”工作机制,组织32家律师事务所与9家工商联及60家商会进行对接,开展“法治体检”等法律服务。联合市商务局、市工信局等举办全市商务法律服务月、“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等活动。积极开展“党建携手齐赋能 乡村振兴更有法”活动,开展“法治体检”和送法进企业活动40多场次、法治宣传活动37场次。推进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制度化,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活动。梅州市法援处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八)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一是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宪法、民法典和重要法律法规宣传,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相关普法宣传,全市上下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打造民法典的联动普法格局。二是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三是大力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市共培育“法律明白人”9431名。四是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我市共有13个村(社区)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3个村(社区)获评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023年,我市有5个项目荣获广东省“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项目优秀项目,市司法局、市烟草专卖局申报的作品《传“诚”》荣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委宣传部公布“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大力弘扬诚信文化”诚信微视频和诚信典型案例二等奖。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及2024年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制审核机构工作力量与审核工作任务不相适应。法制审核机构人少事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业务知识培训,导致在法制审核工作中存在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不准、审核不严的问题。二是部分政府机关对法律顾问工作重视不够,政府机关法律顾问作用未能充分发挥。部分政府机构忽视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处理重大事项、研究重大合同、洽谈重大合作项目或处理其他决策事项、作出其他行政处理决定前,未按照依法行政工作原则和具体要求,按程序听取政府法律顾问意见建议,法律顾问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三是行政执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及法律人才还相对缺乏;行政执法制度未能得到全面有效实施,行政违法情况依然存在;基层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仍需持续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向基层延伸有待深化。四是制定和公布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工作有待加强,部分单位制定公开年度目录不到位。五是法律服务对市场法治新需求的供给质效还需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融合发展水平不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在智能化、多元化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改善,涉外律师所发展模式还有待突破等。
2024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对标法治建设目标,全面发挥“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作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一是推动更高水平依法治市统筹。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健全法治梅州建设推进机制,加强法治建设考核研判和指导督办,推进重点任务落实落地,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全力培育具有梅州特色的品牌。二是深化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谋划并推动实施2024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推动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标准化建设;优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模式,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质量稳步提升;加快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构建行政执法监督联动机制;聚焦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努力构建“大复议、小诉讼”格局。三是提升更高水平法律服务质效。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构建高质量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涉外法律服务、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品牌建设;持续推进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培育,提升公证、司法鉴定公信力,扩大梅州仲裁影响力,完善法律援助服务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全面深化法治建设“四级同创”。四是夯实更高水平社会治理基础。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提高全系统风险预测预警预防水平,做好重大任务维稳安保工作。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体系,进一步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专业调解、行业调解、商事调解等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高效协同的多元调解体系。加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全面加强戒毒所建设,持续增强科学戒治能力;打造安置帮教工作新品牌,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
梅州市司法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