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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司法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5-01-23 16:21:2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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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梅州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履行“一个统抓,五大职能”,助力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以法治之力护航梅州苏区融湾先行示范区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全部工作的重心,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共召开局党组会议17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10次。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并紧扣党的六项纪律深入开展研讨,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二)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局党组书记和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承担起法治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角色。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培训班暨梅州市政府立法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全市司法行政业务骨干参加培训学习。二是加强全面依法治市统筹协调。筹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市委依法治市办组成人员会议、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研判会等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推进法治建设任务落地落实;组织做好2023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迎检和整改工作,推进法治梅州建设。三是健全法治建设抓落实工作机制。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成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报告抄报工作;组织开展媒体述法,此举获得中央依法治国办的充分肯定;积极发挥督察督办效能,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专项督察;加强结对提升,组织到广州开展法治结对提升暨涉外法治调研活动。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持续加强政府立法工作。科学编制市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草案、广泛征集2025年度立法建议项目;按时保质完成《梅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梅州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草案)》等法规草案送审稿的审查工作,配合人大常委会做好《梅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梅州市青少年足球发展促进条例》相关立法工作。有序推进《梅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梅州市人民调解工作规定》《梅州市中心城区滨水临山区域规划管理规定》等的立法工作。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和清理。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对县级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及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提请市政府出台文件清理工作方案,部署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梅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决策事项目录管理,编制并公布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决策法定程序。加强法律事务审查和法律咨询工作,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事前参谋助手作用,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全年共审查各类法律事务请示件等共336件,涉及金额约41亿元,深度参与自然灾害善后处置、市金融风险处置等工作,积极做好政府决策的参谋助手。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高位推动执法监督,印发《梅州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建立梅州市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工作会商机制;开展涉企乱罚款问题和职权下放重放轻管问题专项整治,清理和规范行政执法事项、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稳步推进镇街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创新执法方式,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建立市县两级检司联动评查行政执法案卷工作机制、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热线合作机制;强化数字监督成效,推广应用市县镇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平台,推动行政执法全流程线上办理、全过程留痕,平台办案量累计达5万多宗。与市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检司联动现代化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联合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经验做法获得省司法厅在全省通报推广。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监察、效能部门的专门监督和上级部门的监督。并通过送法下乡、公布文明执法和举报电话等,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二是认真开展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承办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均全部按期办理完毕。三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严格落实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预先审查和预先公开制度,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执行情况公开。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确保网上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积极开展政策解读相关工作,及时转载公开有关政策解读信息。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坚持将调解、和解贯穿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近九成的行政争议在复议阶段得到实质性化解。我市府院联动协同化解行政争议的经验做法得到省法院和省司法厅联合发文推广。我市一份行政复议决定书在全国首届“行政复议法律文书评审活动”中荣获三等奖,一宗行政复议案件入选全省涉企行政复议典型案例。二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三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开展“发挥调解职能作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构建多元解纷方式;推动将《梅州市人民调解工作规定》列为年度立法工作项目,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法治保障;推动电力行业、税费纠纷等领域成立行业、专业调解组织,健全非诉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矛盾纠纷案件调处成功率98.2%。

  (八)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全市2370个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和语音平台全年共为群众提供服务逾9.2万人次,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办结368宗政务服务事项。推动“互联网+公证”远程视频服务模式,建立“视频问证”+“巡回办证”双联动工作机制;持续建设高资质、高水平的司法鉴定机构;不断完善仲裁制度建设,增聘仲裁员,推广网络庭审方式,推行案件信息化管理,推进金融仲裁工作,与相关部门联合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深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积极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围绕推动“百千万工程”加力提速,协助审核村(社区)集体“三资”经营性合同并提出法律意见;与华商律师事务所梅州分所签署《涉外法律服务框架协议》,举办首届梅州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法治论坛。积极开展“法援护苗”行动,持续实行“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个人诚信承诺制”等制度、做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

  (九)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出台《梅州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组织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积极培育“法律明白人”;紧扣“百千万工程”、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实体经济发展、绿美生态建设等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全市共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八进”等各类普法活动2000多场次,线上线下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0多万人次。协调公检法、教育、团委等多方力量,引导律师、法治副校长、法律明白人等,开展“以法护苗伴成长”“开学普法第一课”等活动;依托全市8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为全市40多所学校未成年人提供法治学习和实践平台;在“梅州普法”微信公众号专门设置《未成年人保护专栏》,打造普法宣传矩阵;联合市广播电视台制作《共护“少年的你”》专题片。我市2个集体、2名个人因“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获得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通报表扬;由我局指导、市财政局主办的作品《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获得第二届广东司法行政系统视频大赛三等奖;1人在全省法治文化集中宣传活动法治演讲比赛中荣获铜奖,4个普法项目被评为2023-2024年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和优秀普法工作项目。

  二、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

  虽然2024年我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一是基层法治建设保障水平有待提高。基层法律专业人才普遍匮乏,全市行政复议人员和公证员数量不足。镇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经费不足,难以保障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二是行政执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运用“粤执法”平台执法的办案率和办案量偏低,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仍需提升;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事项下放后基层“接不住”“接不好”的问题仍然存在。

  三是涉外法治工作存在短板。涉外法治工作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涉外法治人才缺乏,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还需长期推进,涉外法治供需对接机制亟待完善,涉外法律服务水平有待提升,与粤港澳大湾区涉外法律服务合作交流有待加强。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全力做好法治建设考评工作,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认真编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推动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其分工方案贯彻落实。

  (三)强化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贯彻落实2024年度立法计划,科学编制2025年度立法计划;继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审查)备案和清理、重大行政决策和政策措施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政府法律事务审查工作;加强镇街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提高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比例;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协同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四)优化法律服务供给。多措并举开展全民普法宣传,做好“八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工作,加大“法律明白人”培养力度,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工作;加强对律师行业的监督管理,深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精准化程度;加强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业务创新,提高公信力;推进法律援助机构内审岗建设,切实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