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司法局 公示公告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注销黄威聪律师执业证书的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机构 > 市司法局 > 公示公告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注销黄威聪律师执业证书的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5-03-27 16:46:43   浏览:-
字号:

  广东省司法厅已于2025年3月1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粤司律罚决字﹝2025﹞3号),决定吊销广东广兴律师事务所黄威聪的律师执业证书,并于2025年3月13日送达。黄威聪未按要求上缴律师执业证书。根据《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3号)第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机关现公告注销广东广兴律师事务所黄威聪律师执业证书,执业证号:14414200110959624。

  特此公告。



广东省司法厅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