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聘请兼职法律顾问的实施方案》的规定,梅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通过前期刊登选聘公告、报名、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审核小组初审等方式确定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初步人选5名,现予公示:
梅州市人民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初步人选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
杨衍俊 广东粤梅律师事务所
李旭强 广东汉诚律师事务所
肖国宁 广东世纪华人(梅州)律师事务所
范伟基 广东客中梅律师事务所
蔡国芹嘉应学院政法学院
公示期为 2016 年12月9日至 2016 年12月15日。公示期间,如对有关人选有异议,可向梅州市法制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0753-2266216。
通信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市政府综合大楼八楼
邮编:514021
梅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