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的要求,我省第二批16个省直部门的行政执法依据已经省政府审核确认,并已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及省法制办门户网站予以公布,供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特此公告。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