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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司法局 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梅州市司法局政务诚信管理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梅州市司法局政务诚信管理制度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8-07 17:06:4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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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梅州市司法局

  政务诚信管理制度的通知

市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各单位:

现将《梅州市司法局政务诚信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梅州市司法局

2020年8月7日


梅州市司法局政务诚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快我局政务诚信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司法行政系统信用体系运行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梅州市司法局政务诚信管理制度》。

  一、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1、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政务公开,建立行政失信行为追究制度。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各部门决策、执行、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公开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中掌握的信用信息,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

  2、建立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确保守信践诺。严格履行向社会作出的承诺,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绩效评价体系,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

  3、建立完善干部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干部诚信管理和教育。建立干部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将干部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惩戒的重要依据。深入开展干部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加强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学习,增强干部法律和诚信意识。

  二、全面推进司法行政诚信建设

  1、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和创新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等信息管理和披露手段,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建立各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信用档案,依法依规将徇私枉法、不作为等不良记录纳入档案,并作为考核评价和惩戒依据。

  2、推进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员、司法鉴定人员等诚信规范执业。

  3、加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文化建设。

  三、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监督考核

  1、市司法局成立政务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和完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成员由办公室、政治处、法制一科、法制二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人促科、律管科、公法科负责同志组成。各科室要根据本方案要求,迅速组织实施,确保该项工作有序、扎实推进。

  2、局所属各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责细化工作责任,制定本科室(部门)工作实施方案,政务诚信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工作目标要求,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研究制定政务诚信体系建设年度工作考评办法,对政务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跟踪问效。建立政务诚信体系建设情况通报制度,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部门、行业进行表彰,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