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司法局 部门文件 梅州市司法局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法律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意见
梅州市司法局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法律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意见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9-27 16:45:41   浏览:-
字号:

梅州市司法局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法律服务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科(处)室、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协会、市嘉应公证处、梅州仲裁委秘书处:

  为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提升全系统信用水平,现将《梅州市司法局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法律服务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梅州市司法局

  2020年9月27日

  





梅州市司法局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法律服务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 )等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整合信用信息资源、改善信用制度环境、强化信用文化氛围、拓宽信用服务领域、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联动机制为抓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深化诚信教育,强化行业监管,形成体系完整、责任明确、规范高效、监管有力的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切实提高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梅州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强化法治,严格监管

  把法规制度建设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的全过程,依法开展信用体系征集、评价、公开、查询与使用,明确监管责任,规范信用服务行为,促进信用服务健康发展。

  (二)突出重点,加快推进

  信用体系建设主要围绕信用制度体系建设、规范和重点领域、人群诚信建设展开,加强信用信息征集和整理,逐步形成覆盖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信用信息网络和监管体系。

  (三)注重应用,服务发展

  把信用体系建设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行业管理水平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示和联合奖惩机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梅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指导目录的有关通知要求,将涉及的梅州市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和公证处等机构信息以及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和公证员的信用信息进行归集,并依托市共享平台进行共享。同时,结合各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的考核年检工作,按照信息更新频次,及时将修改、增量和减少的信息进行归集更新,并推送至市共享平台。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严格按照公示时限要求,确保信息时效,提升信息质量。

  (责任科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

  (二)加强重点领域、人群信用信息建设

  1.加强个人信用建设。突出个人信用建设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梅州市有关文件通知要求,以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仲裁员为主要对象,切实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建立个人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各类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推进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仲裁员的诚信规范执业,建立信用档案。

  2.规范服务机构信息建设。借助市共享平台,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仲裁等机构信息管理和披露手段,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建立健全服务机构信用档案,依法依规将徇私枉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不良记录纳入诚信档案,并作为考核评价和惩戒依据。(责任科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市公证处、梅州仲裁委秘书处)

  (三)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1.坚持依法行政。将依法行政贯穿于部门决策、执行、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施动态管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信息的管理和披露,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对职权范围内的服务事项,向社会作出服务质量和服务期限承诺。

  2.加强公务员信用管理。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信用档案,并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上报。将公务员信用记录作为公务员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强信用管理工作人员的信用理论、实务运作能力的教育和培训。将诚信教育纳入队伍建设的培训内容,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教育,建设守法信用、高效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责任科室:政治处、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市公证处、梅州仲裁委秘书处)

  (四)加强诚信宣传教育

  1.推进诚信文化建设。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深度融合。开展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法律的规范作用与道德的教化作用相结合,促进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大力弘扬传统道德文化,将诚信教育贯穿于全体司法行政干部、法律服务从业人员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大力宣传诚信人物、诚信群体、树立诚信典型。将诚信建设要求作为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倡导以诚兴业的传统美德。

  2.开展信用宣传普及教育。结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大力开展信用宣传普及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以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公益活动为契机,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提高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宣传效果。(责任科室:政治处、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司法行政系统信用体系建设是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对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市司法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室为成员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二)明确责任分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业务科室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工作职责,细化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要求,迅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监督考核

  按照梅州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有关要求,领导小组从信用制度建设、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联合奖惩和工作推动等方面对各责任科室开展考核,并对相关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