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认真编制了《梅州市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
(一)组织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主管,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具体承办,专职人员办理局信息政府网上公布。要求各科(室)、下设单位指定一名文字水平较高、责任心强的同志作为信息员,负责信息撰写工作,明确了报送流程和工作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和规范。
(二)信息公开内容有效延伸。我局的职能、职责、办事依据和原则、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事项均做到了长期向社会公开。对一些紧急性、临时性、阶段性的工作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公开的内容涉及部门概况、政策性文件、工作动态和其它需要公开的信息等,且内容还在进一步拓宽延伸。
(三)信息公开形式逐步多样化。我局在充分利用会议、文件、标语、宣传单、板报、公开栏等传统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基础上,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大众媒体发布工作动态信息,便于公众知晓的便捷、快速、直接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的职能、职责、办事依据和原则、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事项。
2020年度,我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2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6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的探索和尝试,也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不足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措施学习不够,落实实效有待提升,在平时工作中,还存在政务信息更新不及时,重形式轻内容,重公示轻落实现象,对广大群众迫切需要了解和掌握的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有关信息,知晓度和公示范围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由于信息公开是一项事关民众重要的工作,政务信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备,存在信息指标统计不及时,信息发布总量偏少、质量不高等问题。三是局属各单位间对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还缺乏有效的联动机制,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投入力度不够,信息沟通和协调还不紧密,尚未形成工作合力,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仍需进一步挖掘。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制定完善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工作领导,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确保政务信息运用及时、高效、便民,公开渠道通畅,公开质量稳步提高。二是加强对信息的整理和分类,把握好“公开”与“保密”的尺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信息分类、公示渠道、公示程序等基层性工作,方便民众查询和了解。三是积极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梅州市司法局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