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司法局 政府信息公开 梅州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机构 > 市司法局 > 政府信息公开
梅州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1-28 11:26:09   浏览:-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认真编制了《梅州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办公室局领导任副组长,市局各科(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局办公室具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共同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有效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制度建设,落实政务公开

  我局扎实抓好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坚持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政务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一是进一步完善网上政务信息公开。按照梅州市司法局网站信息发布的有关要求,认真抓好司法行政工作信息上报、审核与网上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保障了网站栏目正常运行,确保各栏目政务信息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创新公开渠道。在通过门户网站、办公区职能公示栏等常规渠道公开司法行政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审批和许可的同时,通过“梅州普法”“梅州市律师协会”等微信公众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查阅、在线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以及反馈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投诉等。三是公开财务信息。及时在网上主动公开我局“三公”经费开支和部门财政预决算情况。

  (三)推行阳光执法,深化政务公开

  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认真落实信访接待制度,每天安排执业律师在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让执法在阳光下运行。一是强化廉政责任制,找准每一个岗位的风险点,进一步完善了惩防体系建设框架构建,为强化每个干部和法律工作者的风险防控意识打下基础。二是加强政务中心窗口建设,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在市局机关一楼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和公证服务大厅,提升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办事。三是扎实开展作风巡查,切实解决队伍纪律、作风、执行力和效率问题。通过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队伍作风建设,特别是进一步规范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行为,营造阳光执业氛围。

  2021年度,我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1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6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

  30

  30

  其他对外管理

  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驳回

  结果纠正

  补正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驳回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1

  1

  1

  1

  7

  0

  0

  0

  0

  0

  4

  0

  0

  0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的探索和尝试,也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相比,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备,由于信息公开是一项事关民众重要的工作,对广大群众迫切需要了解和掌握的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有关信息,知晓度和公示范围有待进一步强化。二各部门对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还缺乏有效的联动机制,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投入力度不够,信息沟通和协调还不紧密,尚未形成工作合力,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仍需进一步挖掘。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制定完善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确保政务信息运用及时、高效、便民,公开渠道通畅,公开质量稳步提高。二是加强对信息的整理和分类,把握好“公开”与“保密”的尺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信息分类、公示渠道、公示程序等基层性工作,方便民众查询和了解。三是积极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梅州市司法局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