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基层意见,确保政府立法质量,切实做好地方性法规《梅州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条例(草案)》拟定和政府规章《梅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制定的相关工作,市司法局近日组织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业务同志开展了相关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走访了中国客家博物馆、梅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地,并通过座谈认真听取了有关同志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