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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牢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梅州市司法局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21-11-26 14:31:5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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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梅州市建立了以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体,以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支撑,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个人调解工作室为两翼的多层次、宽领域、较完整的新时代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通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每年调解纠纷2万余件。

  组建万人调解队伍,调解触角延伸到市域治理末梢

  梅州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狠抓人民调解基层基础建设,在全市112个镇(街)和2229个村(社区)均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每个村(社区)建立了2到3个调解便民联系点;在人民调解员选配上,聘请了德高望重的退休干部、老党员、村(社区)能人、妇女代表等担任调解员,各镇(街)调委会因地制宜聘请2名以上专职调解员,织牢人民调解队伍网络。据统计,全市共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2518个,聘任人民调解员11709名,即“万人调解队”。“万人调解队”及时将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吸附在基层,化解在当地,调解于萌芽,发挥着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消防员”的角色。全市各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通过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把调解触角延伸到市域社会治理的末梢,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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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发展行专性调解组织,调解案件不留后遗症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许多矛盾纠纷涉及的政策性、专业性、技术性越来越强,为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梅州市司法局先后指导相关行业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医疗纠纷、金融消费纠纷、物业纠纷、商事纠纷、环境纠纷、知识产权、土地权属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特定行业和专业领域矛盾纠纷中的作用,目前梅州市已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45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不留后遗症,成为实现行业治理的新途径,也是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生动实践。

  自梅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后,医疗纠纷事故的当事人纷纷选择在医调委的主导下解决医疗纠纷;医调会调处过程公正公开,巧用情理法,推动和谐医患关系的建立。据统计,目前全市共设立8个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有61名调解员,今年以来共成功化解医疗纠纷4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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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向调解员赠送锦旗表示感谢。(丰顺县司法局供图)

  积极培育个人调解室,促进自治德治法治有效融合

  为创新人民调解组织形式,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梅州市各地纷纷培育个人调解工作室发展。个人调解工作室以个性化、专业化为特点,调解员都是居民心目中处事公平、让人信得过的人,他们让群众身边熟悉的人用熟悉的话做好群众的调解工作,调解起来得心应手;他们充分运用法律、道德和“村规民约”等来化解矛盾纠纷,促进自治德治法治有效融合,在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至目前为止,全市共建立19家“个人调解工作室”,为当地的矛盾纠纷化解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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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2月,兴宁市首个以个人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石马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王金昌调解工作室”挂牌成立。

  构建边际司法行政协作机制,筑牢平安边际走廊

  梅州地处闽粤赣三省交界,边际区域山水相连、地缘相近、人缘相亲、文化相融,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边际地区矛盾纠纷时有发生,边际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建立健全边际司法行政协作机制势在必行,这既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需要,又是司法行政工作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创新的具体举措。

  2018年,梅州市司法局组织相关县级司法局与周边接壤地区(江西省赣州市和福建省龙岩市)司法行政部门建立省际边界司法行政协作机制,闽粤赣三省边际8个县级司法局(即梅县区、平远县、蕉岭县、兴宁市、上杭县、永定县、武平县、寻乌县等)签署了闽粤赣司法行政协作协议。新的工作机制启动以来,实现了从以前单一的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到司法行政业务全方位链接的转变,为边际群众共享公共法律服务和共建平安边际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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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边际纠纷调解工作室更好地实现跨界纠纷调解。

  据统计,自2018年至今,三省边际司法行政部门联合开展法律宣传16场次,法律咨询132次,排查跨地区民间纠纷102件,受理矛盾纠纷案件82宗,调解成功79件,调解成功率达96.34%。2019年,梅州市共有两个边界调解组织(蕉岭县南磜镇调委会、梅县区松源镇调委会)和一位边界调解员(平远县八尺镇调委会调解员杨圣良同志)获得湘赣鄂粤贵渝黔七省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协作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