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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立章副局长带队到丰顺、兴宁调研创建 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情况
来源:本站   时间:2017-09-14 00: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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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日,为贯彻落实省、市“七五”普法规划和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创先工作推进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开展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切实做好迎接省的申报命名和检查审核工作,市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余立章带领市普法办相关同志,一行4人到丰顺、兴宁两地调研创建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开展情况和迎接省检查审核的前期工作情况。丰顺县县司法局徐淑斌局长、兴宁市司法局副局长陈宇峰和相关股室的股长及相关企业主管领导陪同调研。

梅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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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先后深入到广东深华药业有限公司、丰顺供电局、丰顺县培英电声有限公司和兴宁市供电局,实地深入企业的车间、厂区和工作场所,详细询问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劳动用工、劳资纠纷情况和法治宣传、法治文化创建情况等,仔细查阅了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创建的台账资料,认真听取各申报企业在创建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过程中的做法和经验、创建工作带来的实效以及创建工作遇到的问题等等。

余立章充分肯定了各企业在创建过程中所付出的努力和所取得的成绩,并就检查中发现的不足给予了明确的思路和做法。他强调,各企业必须根据《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必核清单/实地考核表“六有”“六个一”》来查缺补漏,进一步科学规范的整理台账和在企业的公共场所、走廊、会议室、餐桌、厂区、车间等要有法治文化元素,在整个企业要有深厚的创建法治文化示范企业的氛围。他希望各创建企业继续加大力度,高标准地做好创建的各项工作;县(市)司法局和普法办加强支持和指导,积极做好服务角色,认真做好迎接省检的前期工作。

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极大地提高了我市企业管理人员依法办事、依法治企、规范劳动用工、诚信守法经营的意识和水平,增进企业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激发了员工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了企业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培育企业法治文化品牌,以法治的力量助推企业的提质增效、转型升级;进一步深化了企业依法治理,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提升企业软实力和竞争力,促进企业发展和打造企业行业新标杆。

市普法办将根据《关于开展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报命名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报命名检查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检查审核,加大指导力度,确保我市拟申报企业都能获得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命名和授牌,助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梅州振兴发展及“一区两带六组团”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