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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大专题调研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来源:本站   时间:2015-09-15 00: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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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梅州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一行5人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勇生的带领下,深入我市五华县、兴宁市和丰顺县,对司法行政工作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市司法局局长温勇登、副局长洪庆松,县(市)相关县领导、人大分管领导等陪同调研。
市人大调研组一行深入五华县华城司法所、水寨镇大沙村和水寨司法所;兴宁市福兴街道墨池村、福兴司法所、新陂镇乐仙村和新陂司法所;丰顺县汤坑镇内岭村、汤西镇石江村等地,实地察看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宣传栏、公示栏、律师工作室等建设情况,查看了律师工作日志、台账,听取镇村两级干部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随后,调研组一行在当地县(市)司法局召开座谈会,听取当地司法行政工作暨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情况汇报。
市人大调研组对五华、兴宁和丰顺三地的司法行政工作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调研组认为我市各地司法行政部门在开展工作中有“四个好”,即:服务态度好、职能发挥好、工作成效好、班子队伍好,这是各地司法行政部门围绕大局,创新思路,想方设法,积极主动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结果。调研组指出,调研组一行通过“走、看、问、听”,对我市各地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有了全面的了解,可以看出,这项工作进展比较顺利,特点明显、成效明显,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一是党政重视、领导到位。各级党政把这项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为开展这项工作提供了很多便利条件,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方案,落实经费保障,亲临试点村(社区)检查督导等。二是制度健全、有序推进。各地司法行政部门按照市司法局提出的总体思路和运行机制,制定了“六员”职责等制度,试点先行、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有序推进,实现了全市全覆盖。三是工作主动、方法灵活。主动借外力促发展,促成广州、深圳等发达地区的律师对口支援,解决了律师资源不足等问题,我市的成功经验在全省会议上介绍,这是难言可贵的。四是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在工作开展中,各地各有特点、有亮点,如五华、兴宁制定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手册》,明确了各项制度和工作指引;兴宁市法律顾问“渗透式、约定式、上门式、会诊式”的“四式”服务模式搭起政府与群众的“连心桥”,值得推广;丰顺编写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案例选编》,不仅对法律顾问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而且对广大人民群众具有很强的法制教育作用,等等。广大法律顾问认真履行职责,化解了不少群众的矛盾纠纷,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得到了干部群众的广泛认可,成效令人振奋。实践证明省委、省政府这一创新之举的重大决策是非常正确的。
随后,市人大调研组就如何进一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继续高度重视,再升温再鼓劲,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协调,注重加强本地律师队伍建设的培养,持之以恒地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编写典型案例,发挥榜样作用,示范带动相对后进的村(社区)开展工作;三是重视和发现工作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各级人大和党委政府的支持;四是发挥长处,稳定有序推进,继续发挥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稳定有序地推进这项工作,为法治梅州建设作出更大贡献,向全省乃至全国展现梅州法治建设的力量。
各地司法行政部门纷纷表示,市人大调研组专题调研司法行政工作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对司法行政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且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是对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关心和鼓舞,使我们明确了方向,坚定了信心,我们将继续深化、完善各项制度,加强检查督导和指导,把司法行政工作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这项民生工程做好、做实,为法治梅州建设和梅州振兴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