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司法局 工作动态 关于深入推进梅州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思考
关于深入推进梅州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思考
来源:本站   时间:2015-10-15 00:00:00   浏览:-
字号:
编者按: 梅州市政府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史明锋撰写的调研文章《关于深入推进梅州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思考》获得省司法厅厅长杨江华的高度评价。省司法厅已将该文编制成简报(广东省司法厅简报2015年第8期)报送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发送各省(市、区)司法厅(局)。现转载如下以飨读者。
2014年以来,梅州市各级党委、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司法厅的部署,积极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市政府将其列入2015年十项民生实事,并落实责任。作为具体责任人,笔者切实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督促检查,经常过问工作进展情况,共同研究探讨推进措施办法。现笔者就如何推进梅州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梅州市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既能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治意识,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新的活力,又能引导群众依法反映利益诉求,依法、理性解决矛盾纠纷,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开辟新途径,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新的机制和方法。为此,梅州把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和促进平安梅州、法治梅州建设的重要抓手,积极主动作为,扎实有效推进工作。
一是坚持“顶层设计”,推动基层加快进入法治轨道。当前,梅州正处于振兴发展的关键阶段,肩负的职责和任务重,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多。特别是在推进“三大抓手”、坚守“两条底线”工作中,既要征地拆迁,又要安置群众,既要加快发展,又要守护生态家园,各阶层利益诉求日益多样,社会矛盾多发易发。面对困难和矛盾,梅州坚持用改革的办法、法治的思维来推动工作、破解难题。市委、市政府以“顶层设计”的方式,把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范畴,明确了推进路径和保障措施。专门出台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目标任务,落实组织保障和经济保障。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写进市委全会报告和市“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列入2015年的十项民生实事。市委全会报告提出:探索完善“人民调解、一村一律师、群防群治”三位一体的村级联动机制,推动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由“政府包揽”向“多元参与”转变。市政府工作报告十件民生实事专列了“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提出全面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对全市2246个村(社区)按每个不低于1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益性服务进行补贴。
二是坚持以点带面,全面铺开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梅州是欠发达山区,地广人多,点多、线长、面广,许多村地处边远,交通不便。这一特点决定了梅州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比较适合采用“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方式,不适宜一揽子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为此,梅州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方统筹协调,形成合力,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在五华、大埔两个省试点县的基础上,还设立了梅江区红光社区、梅县区长教村等市试点,其他县(市、区)分别确定3至13个中心村、重点村和治安复杂村开展试点,抓点带面、示范带动。坚持试点优先,优先保障试点地区的律师配备和经费补贴,在试点经验基础上,全市统筹规划,全面铺开。同时,针对地处山区、律师资源不足的现状,积极争取广州等发达地区对口支援,内调外联律师资源,采取镇所结对的办法,由村(社区)聘任法律顾问。至2015年1月底,梅州市8个县(市、区)114个镇(街)、2246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了全覆盖。
三是坚持责任到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梅州把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估考核和综合治理考评的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专门建立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作为联席会议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人大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列入2015年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加强视察督导。市政府明确分管政法工作的市领导为具体责任人,每季度开展督查,实行每月一督查一报告制度,推进工作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深入农村、社区,既当普法宣传的宣传员、法律知识的讲解员、法律援助的承办员,又当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帮矫工作的辅导员、涉法事务的服务员,为党政分忧,为群众解难,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认可和一致好评。据统计,村(社区)法律顾问进到村居后累计提供法律服务16072次,开展法律咨询11900次、审查集体合同248件、出具法律意见书338件。
二、梅州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新生事物,必然也要经历成长的阵痛和考验。笔者认为,当前梅州要正视“三个问题”。
一是人才落地难。在广大农村,法律人才基本处于空白状态。虽然目前梅州全市均已安排了律师挂村(社区),但事实上存在个别律师挂村(社区)过多的问题;还有不少律师是从珠三角地区志愿来梅州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真正肯挂扶、肯开拓农村法律服务市场的律师还比较少。法律人才真正扎根基层、落地生根还存在诸多困难。
二是农村干部群众树立法治思维难。长期以来,农村干部对法律的敬畏、对法律程序的尊重还远远不够,要真正改变“通不通、三分钟”的思维方式,还有较长的路要走。而农村群众要改变“信访不信法”的心理怪圈,也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来转变。这些需要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特别是要积极组织开展“以案释法”。
三是广覆盖易,创品牌难。目前,梅州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律师均已全部挂扶进驻到村(社区),但此项工作要真正得到百姓的支持和认可,还需要一个过程。广大驻村律师如何开动脑筋、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山区实际,打造具有梅州特色的工作品牌,不是一件一蹴而就的事,需要多方引导和推动,需要积极探索,认真实践。
三、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如何推进梅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笔者认为,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推动法律人才本地化、本村化。律师进村不是长驻,只是定期进驻。而要真正推动基层法治,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镇村一线的党员干部,他们才是真正的法治中流砥柱。因此,笔者认为,一方面,司法行政部门要继续动员本地律师和争取更多外地律师积极参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另一方面,建议省司法厅等省直部门,多派发给基层一些群众爱读、爱看的法律常识教育、法律服务指南之类的书籍,同时,给予基层干部更多参加法律培训和研讨的机会。此外,要加强对村(社区)“两委”干部的法律培训,使其都能成为“法律助理”。基层干部法律素质提高了,才能根本解决基层依法治理的困局和难题。
二是加强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村(社区)法律顾问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方面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发放宣传单、办宣传栏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另一方面,通过组织开展法律咨询、以案说法等方式,让“法”真正走近村(社区)群众,走进生活,在一定程度上转变村(社区)群众“人自守其本分,是否懂法无关紧要”的落后思想观念,改变“信访不信法”的怪现象。使广大村(社区)干部群众逐步树立起法治思维,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打造梅州特色品牌。村(社区)顾问律师要实事求是,坚持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地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打造具有梅州特色的品牌。要加强对法律顾问律师“乡村理故”培训教育,使其更好结合职业优势,“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巧妙地在基层群众乐于听、听得懂、能接受的气氛和情景中,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律服务。同时,充分发挥律师“千里眼”、“顺风耳”、“参谋库”作用,及时收集农村矛盾的苗头,及时总结农村矛盾的特点,及时提出妥善解决问题的科学预警和处置办法,努力把矛盾纠纷更好、更专业地化解在萌芽状态。
综上所述,推动基层法治是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永恒主题。梅州市广大驻村(社区)法律顾问要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推动基层法治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