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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农村政策研究中心调研组到我市实地调研法律顾问进村(居)制度实施情况
来源:本站   时间:2016-09-21 00: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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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受省委改革办委托,由广东农村政策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博士陈志国带队的专题调研组到梅州市调研法律顾问进村(社区)制度实施情况。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温勇登,市委政研室副主任余红辉,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洪庆松,市信访局副局长卢国基,市司法局副调研员、市律师协会会长陈珠娜等陪同调研。
省调研组一行在市司法局召开了由梅州市司法局、各县(市、区)司法局主管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的局领导和业务股室负责人、市信访局相关领导以及驻村律师代表参加的全市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座谈会,在梅县区雁洋镇长教村召开了雁洋司法所所长及镇村干部、农户代表参加的村级座谈会。在市司法局的协助下,调研组一行还先后赴梅江区江南街道红光社区、梅县区雁洋镇长教村,开展实地调研和入村居问卷调查,并对参与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20多名律师进行了问卷调查。
在全市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座谈会上,广东农村政策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陈志国博士传达了省委改革办对开展此次专项调研工作的相关指示精神和此行目的。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温勇登汇报了我市法律顾问进村(社区)制度实施情况,并对进一步推动和完善法律顾问进村(居)制度提出了建议意见。与会人员踊跃发言,既谈了工作体会和感受,又谈了工作中碰到的问题,提出了建议意见。长教村座谈会上,司法所及镇村干部、农户代表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诸多赞誉,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省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我市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认为我市在工作经费紧缺、律师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因地制宜、创新思路开展工作并取得实效,成绩来之不易,工作值得肯定。建议我市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大保障力度,进一步调动村(居)法律顾问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据悉,经过近两年的实践,梅州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较大实效。一是群众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2014年至今,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开展法律咨询37044场(次)、举办法治讲座8814场(次),促进了基层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的形成。二是基层依法治理全面加强。法律顾问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充当涉法事务代理人,既推动村务公开、村民自治健康发展,又理顺相关法律关系,帮助村(社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高了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去年至今,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提供法律服务55067次,其中出具法律意见书1183件。三是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村(居)法律顾问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妥善调和社会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农村矛盾纠纷、群众上访、民转刑案件明显减少。2014年至今,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调解纠纷3043件,处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75件。四是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功能全面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补充了基层法律服务力量,法律服务职能在基层得到更好延伸。村(社区)法律顾问室(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为辖区居民寻求法律服务的维权窗口,深受基层群众欢迎。据市信访局统计,2015年全市接访群众批次、人次同比下降38.37 %和18.42 %;网上信访案件同比下降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