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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司法局 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7-15 09: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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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    徐婉玲

  办公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梅江三路8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邮政编码:514021

  网 址: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sfju/


  梅州市司法局新闻发言人:   谢阿慧,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新闻发言助理:熊杰,市局办公室主任

  联系方式:2308020


梅州市司法局主要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市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

  四、承办市政府规章的备案、解释、立法后评估和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指导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六、指导、监督刑罚执行、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七、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

  八、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干警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职能转变和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