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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司法局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

负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事务。


(负责人:杨智超 联系电话:2308036)
政治处: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管理工作。按权限办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的任免和调配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承担本系统警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和文化建设、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承担局直属机关党委日常工作。


(负责人:谢阿慧 联系电话:2308019)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统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接待、政务公开、对外交流、新闻宣传、史志编撰等工作。起草、审核本系统综合性文稿。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事项的督促落实。负责局指挥中心工作。指导、监督、管理本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


(负责人:熊杰 联系电话:2308020)
法治调研督察科:

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拟订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订本系统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重大政策,起草、审核本系统综合性文稿。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拟订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牵头组织实施法治建设考评工作,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地区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


(负责人:王伟华 联系电话:2308035)
法制一科:

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核,承办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各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指导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工作。负责全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情况的检查等工作,监督、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审查审核及清理工作。


(负责人:潘昌炎 联系电话:2263326)
法制二科:

承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及其他政策性文件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相关市政府文件清理工作。


(负责人:何梅桂 联系电话:2398399)
立法科:

承办年度立法计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市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市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市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立法协调、指导工作。负责市政府规章的报备、解释工作。组织开展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和清理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市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负责人:袁樱子 联系电话:2266136)
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社区矫正发展规划和工作规范。指导、检查、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社区矫正对象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


(负责人:陈荣泉 联系电话:2308086)
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负责受理向市政府及其部门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承办行政复议案件的调查取证等工作。起草、发送行政复议文书,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对有关行政机关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的有关工作,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统计分析和行政复议决定备案等工作。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有关问题,提出改进建议。组织、承办市政府行政应诉事务,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赔偿案件,组织、协调、指导全市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研究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中有关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负责人:沈志奎 联系电话:2249312)
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科:

代理市政府民事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承办市政府交办的法律顾问事务。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市政府重大合同、重要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法律文书。指导市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指导政府部门公职律师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负责人:凌瑜 联系电话:2266216)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争议,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制度和机制,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市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承担本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


(负责人:郑宏丽 联系电话:2398311)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推进全民普法。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专业社工及志愿者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监督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监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创建、法治文化活动。


(负责人:李舒琳 联系电话:2308029)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负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和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


(负责人:黎程驹 联系电话:2308031)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各类公共法律服务的实施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工作。编制本市司法鉴定、公证和仲裁机构及人员名册并公告。

(负责人:朱雯偲 联系电话:2248224)
律师工作管理科:

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工作。指导、协调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权利保障工作。指导、管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我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初审相关工作。拟订本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人:凌远维 联系电话:2308026)
装备财务保障科:

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市级专项经费和装备的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本系统业务经费的使用。负责本系统的干警的服装、警车及机关公务用车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内部审计等工作。


(负责人:廖谨 联系电话:2308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