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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州市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6-03 09:32:3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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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州市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0527日在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梅州市审计局局长  刘鸿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提出明确要求,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陈敏书记多次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把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等监督贯通起来,健全被审计单位整改、政府主导、人大监督、主管部门监管、审计机关跟踪督促、纪检监察巡察协同的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审计整改、结果运用、追责问责,坚决杜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和屡审屡犯等问题,切实做好审计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张爱军市长主持召开全市2018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坚持问题目标进度导向,全力抓好审计问题整改,同时要深入挖掘问题背后的制度“短板”,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预防问题的闭环。有关县(市、区)、部门单位落实了对相关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扎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自觉接受审计跟踪检查,并且以审计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相关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市审计局强化整改监督责任,建立审计整改监督机制,加大审计整改监督力度,促进审计整改有效落实。

一、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相关县(市、区)、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通过建立审计项目整改台账,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按时报告整改情况。有的县(市、区)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将整改任务逐项分解到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有的部门单位通过召开党组会、业务会等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有的部门单位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举一反三,堵塞管理漏洞,如市扶贫局通过与财政等相关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制度,促进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二)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将整改工作与加强管理、完善机制、健全制度紧密结合,提升整改效能。如对审计查出的市属国有企业监管未统一、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市国资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改革部署,履行第一批市属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拟定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理顺国资国企监管体制,对直接监管的26户市场竞争类国有企业进行整合,组建工业、建设、文旅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等“3+1”市管集团(公司),进一步落实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出台《梅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着力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的规范化管理。  

(三)审计机关持续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一是严格落实整改督促机制,通过定时向被审计单位发送整改督促文书,促进被审计单位明确责任,按照整改时限要求逐落实好整改任务,2019年共发送整改督促文书77二是扎实开展整改检查工作,201912月,市审计局派出4个整改检查小组,对被审计单位开展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核实检查和指导,进一步推动相关单位整改工作质量的提升。三是不断加强审计整改监督工作制度建设,促进审计整改工作规范化。

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梅州市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共7大类45282个,至20203月底已完成整改205个,整改完成率72.70%。据统计,相关部门单位通过整改已上缴财政资金6386.95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136.98元,已调账处理741.96万元,促进资金统筹(使用)152,357.09万元,清理长期挂账资金344,956.62万元,清理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欠款852.47万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65项。市审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配合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确定市人大重点关注的32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加大审计整改监督力度,促进审计整改有效落实。

(一)财政收支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方面的问题。市财政局按照预算法要求,不断推进细化支出预算编制;承诺在向市人大报送预算草案时,把能确定的结余结转资金列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计划,进一步提高预算编报的完整性;从2020年起已将市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列入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关于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一是市财政局通过督促相关单位加快项目进度,逐步消化结存的省级专项资金10,324.77万元。二是市财政局已按规定将属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的国有企业利润、股利、股息、产权转让收入列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核算。三是市高新区通过推进项目实施、调整相关项目等措施进行整改,对2018年形成的存量资金已消化清理完毕,合计10,017.73万元。

3)关于财政支出方面的问题。一是市级2018年下达的按原项目继续使用指标80,562.44万元已拨付使用。二是市财政局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加大上市挂牌融资项目资金支出力度、向全市中小微企业发放服务券等措施不断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目前已支出449.92万元,对结余资金1014.08万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已向省工信厅申请统筹使用,待省批复后办理相关手续。

4)关于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市财政局通过催收借出款项、压减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筹集资金,清理消化历年已拨付未列支资金133,039万元;清理应付款项170,176万元;对2016年及以前年度借出财政资金1910万元已全额收回。二是市财政局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国库支付行为正在推进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超出规定比重问题的整改

2.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3个部门单位5个项目已执行预算资金114.37万元,财政收回统筹安排122.35万元。

2)关于“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等方面的问题。一是对公务接待费支出未附有公函或接待清单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已在2019年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公务接待报销依据。二是对1个单位违规长期占用下属单位和其他单位2辆车的问题,该单位按规定划拨移交指定单位使用1辆,归还相关单位1辆。

3)关于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3个单位已按规定纳入市级财务核算集中监管系统进行会计核算。二是相关单位已按规定上缴非税收入89.12万元;收回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1.85万元,余额正采取分月缴款的方式进一步追缴中。

4)关于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相关单位通过组织业务人员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二是1个部门已按规定全额上缴了财政项目结余资金53.77万元。

5)关于公务卡使用方面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已按照规定建立了公务卡结算制度,加强公务卡结算执行力度,逐步规范资金结算行为。

3.县镇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梅江区、兴宁市财政决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财政收入方面的问题。除兴宁市原已直接拨付1家公司1593.99万元外,2个县(市、区)已分别将应缴未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上缴同级财政,合计5603.68万元。

二是关于财政支出方面的问题。兴宁市通过督促用款单位加快资金使用进度,不断消化原虚(多)列的财政支出,已拨付相关单位资金6322.33万元。对无收入来源安排预算支出形成财政缺口的问题,兴宁市承诺今后将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如实反映财政支出情况。对历年无预算拨款累计挂账、采取“以拨作支”方式将国库资金拨到财政专户的问题,梅江区目前已清理消化无预算拨款挂账资金3746万元,同时,加强了专户资金的清理,将未拨付使用的累计结余2111.72万元缴回国库。

三是关于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对未按规定及时拨付使用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问题,梅江区、兴宁市通过加强沟通协调,督促各部门单位加快项目审核和资金支付,不断消化和压缩上级转移支付结余结转资金规模,通过拨付使用、盘活收回统筹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合计71,719.38万元。对兴宁市历年无预算超预算拨款累计挂账未清理消化的问题,已清理消化了挂账金额36,085.62万元。对部分一般公共支出预算未按规定编列到具体单位和项目、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的问题,梅江区、兴宁市在执行过程中逐步细化,并承诺将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规范资金结算方式。对审批程序不规范出借的财政资金1300万元,梅江区现已收回200万元,余额尚未收回。

28个镇级财政财务管理方面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部分费用未按规定取得发票或依据不充分的问题,相关镇通过补开发票、加强支出依据审核等措施进行整改。二是对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的问题,兴宁市新圩镇、丰顺县汤南镇等6个镇已分别将应缴未缴的非税收入640.38万元全额上缴所属县级财政。

(二)“三大攻坚战”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扶贫资金滞留的问题,市县扶贫、财政部门通过加快产业扶贫项目建设进度、调查核实发放补助资金等措施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其中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资金655.77万元、贫困归侨补助资金96.25万元已全部安排使用。二是对未取得公司抵押、扶贫资金存在潜在风险的问题,相关县通过办理产权证质押手续、修改合作社章程等措施对产业扶贫资金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整改。三是对部分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未享受学生惠民资助政策的问题,市县教育部门经进一步核实后,对符合发放政策的已足额发放到位,合计591.90万元。对部分贫困人员未按规定享受应有保障的问题,相关部门加强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及医疗、养老保障,落实相关人员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残疾贫困人员的“两项补贴”及城乡养老保险待遇的申领,将民政部门核实后符合政策的全户无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人员纳入了农村低保、五保范围,实现政策性兜底保障。四是对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的问题,相关县(市、区)已追回不合规发放的危房补助资金30.45万元。五是对新农村示范村项目建设进度慢的问题,丰顺县按照2018年省定贫困村的建设目标,加快了项目资金的支出进度。

2.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梅县区、兴宁市2个县已基本将滞留的省级农村垃圾处理专项资金下拨至具体用款单位。

2)关于茶阳镇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养猪场污水直排问题整治、二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导致城镇污水直接排入小靖河的问题,该镇通过加强跟踪督促,剩余4家养猪场已按规定完成了环保整治工作;与大埔县水务部门加强沟通,督促施工单位加快二期污水处理工程施工进度。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相关部门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开放测绘市场等方式对下属单位违规开展与本单位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的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平远县对违规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通过退还资金或上缴财政的方式进行了整改。

2.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政策落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丰顺县留隍镇中心卫生院等3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的问题,丰顺县留隍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楼已基本完成装修建设,住院大楼进行了内部装修和设备运行调试;兴宁市中医医院于201811月底开工建设,现主体工程已经完成;蕉岭县妇幼保健院于201811月开工,公共卫生服务大楼主体结构已封顶。二是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缺额、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未使用的问题,因我市县级医院本身人才紧缺、难于选聘下派,基层卫生院工作工资待遇不高、难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等原因,至20203月,全科特岗共招聘142人,完成任务的51%。蕉岭、丰顺、五华3个县已对工作满一年的全科特岗人员进行考核并发放补贴合计597.50万元。

3.关于“放管服”改革推进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市公安局主动协调、指导督促辖区内各居民身份证照相馆(点)经营者,倡议他们承诺为群众提供居民身份证相片“多拍优选”服务并签订承诺书。二是市生态环境局通过修改相关事项的办事指南和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等行政审批事项的流程进行了优化。三是梅州中燃公司与梅州政务服务网对接,在该线上平台设立燃气申报窗口,于20197月开通用气网上报装申请,进一步打通线上和线下办事渠道,优化了业务环节,压缩了办理时限;梅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于201810月进驻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实行用水报装“一站式”服务,同时重新制定报装用水办事指南,公开报装用水的报装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将用水报装接入梅州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市政公用服务“互联网+线上办理”。四是市自然资源局已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核”等业务事项进行梳理调整并完善办事指南,现可支持预约办理和物流快递申请,其中“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核”事项目前可支持网上办事和窗口办事。

4.关于清理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账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兴宁市3个学校已归还教学楼工程欠款314.90万元;1个学校新校建设工程欠款57.20万元,债权人已出具书面声明放弃债权;1个学校财政投资审核中心正在审核中,待核定结算价格后即还清欠款。二是梅县区、平远县已还清教育强镇工程欠款合计470.37万元。三是大埔县已还清截污管网工程补充设计费欠费10万元。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教育体制机制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蕉岭县教育部门2019年已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提交了教育费附加统筹安排分配方案及资金使用安排方案。

2.关于教育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2019年,蕉岭县安排桂岭幼儿园前期财政预算建设经费2000万元,县财政根据教师培训情况统筹安排了教师培训经费510万元,印发了《蕉岭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考核指导意见》。

3.关于教育规范管理和办学水平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蕉岭县通过合理划片配置班额、引导热点学校生源有序流动到其他学校就读等措施,有效缓解大班额问题,并于20188月印发了《蕉岭县未来五年(2018-2022)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建设专项规划》,将对照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不断加大校园建设力度。

(五)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高陂水利工程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市建管处按照审计意见落实整改工作:一是通过加强统计数据采集管理和统计人员培训,统一数据采集口径,落实数据报送审核监督责任;二是会同项目公司完善了共管账户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贷款账户资金比照共管账户进行管理;三是已扣回多计付的主材补差价款40.23万元。

(六)国有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企业未实现统一监管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市国资委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着力推进市属国有企业集中统一监管,明确了广东金雁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嘉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嘉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客都文旅有限公司3+1”市管集团(公司)组织架构。20196月,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履行第一批市属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拟定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理顺国资国企监管体制。

2.关于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对部分市属在营国有企业未按规定建立企业党组织、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机构,未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工资薪酬制度等问题。一是市国资委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理顺部分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的通知》(梅市组通〔201935号)相关规定,召开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推进会议,并设立了广东金雁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等4个企业基层党委。二是“3+1”市管集团成立后,已分别建立了集团公司章程并经市国资委备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改革部署,落实了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等领导人员人选,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三是通过制订《梅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不断规范和明确工资薪酬管理。

(七)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凭证未附接待函和接待清单的问题,相关镇、部门单位在2019年基本能够按照公务接待规定完善报销原始凭证,在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凭证中附有接待函和接待清单,但仍有个别镇存在以公务用餐申请表等代替接待函和清单的情况。二是对3个镇、1个部门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值班补助、乡镇补贴等的问题,相关单位已通过收回违规发放的补贴、立即停止违规发放补助等措施进行整改,共收回违规发放补贴29.11万元。

三、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关于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一)关于加强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助推高质量发展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全市审计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推动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部署,确定跟踪审计重点,围绕“三大攻坚战”“六个稳”“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减税降费”等方面,通过专题式、结合式的审计方式,不断加大跟踪审计力度,持续关注重大政策部署、项目执行进度、资金实际效果等情况,及时揭示反映政策措施落实、项目实施进度效果、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着力发挥审计在促进梅州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关于拓展审计广度深度,提升审计质量效率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全市审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努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和“坚持科技强审,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创新审计管理模式和组织方式,加快建设大数据审计分析室,打破原有科室构架,选取财政和计算机审计专业人才组建大数据审计团队,大力推进大数据审计,将审计监督范围向纵深拓展,2020年首次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市、县一级预算单位开展部门预算审计全覆盖。坚持宏观着眼、微观入手,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总量与结构、支出重点与政策拓展、转移支付与政府债务、公共资金与资产资源等审计,按照总结问题、广泛分析的步骤,及时揭示和反映了经济社会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不仅揭示违规行为,还反映制度缺陷,真正用审计成果促进体制机制优化升级,从源头上防止同类问题的反复发生,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制中的职能作用。

(三)关于完善审计整改机制,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按照审计不仅要查病,更要“治己病、防未病”的工作要求,一是夯实整改责任。各级各有关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的问题谁整改”的原则,压实整改责任,逐条逐项落实整改。二是加强督查督办。市政府对重要审计事项不断加强督办力度;审计机关对审计查出问题逐条逐项跟踪整改,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三是严肃整改问责。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部门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多次督促仍整改不力、不到位的,或者是拖延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坚决严肃追责问责。

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市审计局持续拓宽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形成了“1月召开全市审计整改推进会、4月配合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开展整改调研、9月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报告整改持续推进情况、12月组织现场整改检查”的常态化、高压闭环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强化了与外部监督协调贯通、与审计业务协同开展、与内部机制同步完善等措施,不断提升审计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四、尚未整改到位问题、原因分析及下一步安排

除上述情况外,还有部分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有一些问题的整改措施还不够具体、层次不深、力度不够等。主要原因是:

(一)部分问题客观情况较复杂,整改工作需要持续统筹推进。如财政部门消化历史欠账、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缺额等方面的问题,需要综合协调各方面因素,分阶段推进才能有效解决。

(二)部分问题涉及部门间沟通协调,需要一定时间履行必要程序。如部分上级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使用的问题,项目涉及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多个环节,需要统筹各方合力推进,项目资金支出需根据项目进度统筹安排。

(三)历史遗留问题的整改工作难度较大。如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消化的问题,部分往来款因形成时间较长,资料不够完善且经办人员更换,有些往来单位经查已不存在无法取得联系,核实清理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完成。

(四)个别地区和部门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不够,措施不到位。在整改检查过程中,发现少数单位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在后续年度依然存在,屡审屡犯;一些部门单位对一些问题以已成事实无法回归原状为由,未采取任何具体措施进行整改。

对这些问题的整改,相关部门单位和地区已作出安排和承诺,对涉及多部门协调、历史遗留等整改难度大的问题,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加快整改进度;对需要逐步消化的历年挂账等问题,通过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发展经济提高财政收入水平等措施稳步推进整改;同时通过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严防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市审计局将对后续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更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联动机制,提升审计整改质量。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把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切实在“治已病、防未病”上下功夫,加强管理、防患未然。二是强化审计监督。坚持科技强审,充分运用大数据审计技术方法,不断提高审计发现问题、揭示问题的能力,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充分发挥审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三是扎实推进整改。明确分工、分类施策、细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审计发现问题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并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织密“笼子”,打牢“补丁”,砌好“防火墙”。不断建立健全被审计单位整改、政府主导、人大监督、主管部门监管、审计机关跟踪督促、纪检监察巡察协同的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督促整改的合力,提升审计整改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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