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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审计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关于梅州市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梅州市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18-09-27 12:04:2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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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7日在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梅州市审计局局长黄立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17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省审计厅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党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坚持审计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了2017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重点对市级预算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等进行了审计,揭露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社会运行中的风险隐患,着力发挥审计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等方面的作用。20177月至20186月,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68个,查出违规资金1.25亿元、管理不规范资金129.27亿元;审计作出处理应缴财政资金0.95亿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1.46亿元,应调账处理2.72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贯彻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发展生态产业,壮大实体经济,致力改善民生,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加快构建一区两带六组团科学发展格局,生态富民强市建设取得良好开端。从审计情况看,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平稳,财政收支管理不断加强。

——注重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努力克服经济增长放缓、普遍性减税降费等因素的影响,把握宏观经济走势,强化收入形势分析,积极组织财政收入。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55亿元,其中:税收收入73.55亿元,同比增长7.08%,税收占比对比上年提高了2.63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逐步提升。

——加大民生投入保障力度。紧紧围绕中央、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开源节流,集中财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领域与核心环节,持续加大对社会保障、就业、住房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扶贫等基本民生的保障力度,支出结构不断优化。2017年全市民生支出318.1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52%,保障了惠民政策的有效落实,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脱贫攻坚成效明显,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年度脱贫任务。

——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开展省以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制度改革的前期工作,制定《梅州市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和《加大市级财政统筹力度工作方案》,完善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流程;深化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全面铺开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积极稳妥推进财务监管、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等工作;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组建梅州农商行,健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建设,提升财政服务保障能力。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

2017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5.3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02亿元)、总支出103.3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83亿元),年终结转结余12.02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54.64亿元、总支出42.16亿元,年终结转结余12.4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02亿元、总支出0.02亿元,收支持平;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64.76亿元、总支出74.61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9.85亿元,年终滚存结余50.26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积极推进各项财政改革,认真落实相关财政政策措施,发挥财政支持和引导作用,优先保障基本民生和重点项目,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预算编制方面。一是部分一般公共支出预算未编列到具体单位和项目,涉及金额153,634.94万元。二是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没有按规定编列到具体项目,涉及金额200万元。三是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没有按规定完整编列到项。

2. 预算执行方面。一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专款执行率偏低,收到补助收入187,898万元,实际拨付使用金额119,472万元,执行率为63.58%。二是部分专项经费预算执行不够到位。市人大批准市级医疗卫生支出(专项经费)支出计划2392.45万元,实际拨付1271.44万元,实际执行率53.14%;批准市级科学技术支出(专项经费)支出计划971万元,实际拨付503.36万元,实际执行率51.84%

3. 财政支出方面。一是2016年度新增债券转贷资金使用进度慢,至2017年底仍有194,704.48 万元未拨付使用。二是多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900万元、少列债务还本支出61,900万元。

4. 财政管理方面。一是历年已拨付未列支出挂账资金累计771,307.66万元没有清理消化。二是出借或垫付财政资金长期挂账未清理收回,涉及金额15,910万元。三是市财政未将超过2年以上的结转资金1086.20万元收回统筹使用。

(二)县级财政管理审计

对丰顺县、五华县(以下简称2个县)2016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个县能贯彻执行各项财税政策,加强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在保障基本支出的同时,加大民生项目、重点建设项目投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财政收入方面。一是丰顺县以空转的方式虚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00万元。二是2个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入没有按规定缴入国库,少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756.18万元。三是2个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收入没有按规定缴入国库,少列政府性基金收入5397万元。四是2个县所属4个单位没有按规定上缴非税收入5796.61万元。

2. 财政支出方面。一是2个县当年无预算拨款新增挂账85,401.52万元。二是2个县虚列支出12,301.31万元,其中丰顺县虚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42.13万元、五华县虚列财政专户支出559.18万元。三是五华县违规拨付财政资金为企业缴交税费1783.83万元。四是2个县收回已列支的款项未冲减支出,造成多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45.73万元,多列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280.28万元。

3. 财政管理方面。一是至2016年底,丰顺县无预算拨款累计占用上级转移性支付、新增债券资金等67,161.59万元。二是2个县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违规拨付财政资金至财政专户或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439,232.76万元。三是丰顺县违规通过县投资管理公司等单位向丰顺县美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出借财政资金6250万元。四是五华县通过县产业园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出借财政资金3750万元,逾期未收回。

(三)镇级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对梅江区西郊街道、梅县区城东镇等8个镇(街)的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8个镇(街)能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的决策部署,稳步推进镇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财政财务管理方面。城东镇、蕉城镇等4个镇(街)通过税费空转等方式,虚增县财政收入10,788.03万元;八尺镇、转水镇等6个镇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 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涉及金额345.64万元;坭陂镇等2个镇违规出借财政资金,涉及金额295万元;湖寮镇、留隍镇等3个镇扩大开支范围用于支持其他单位工作经费,涉及金额133万元。

2. “三公经费、津补贴管理方面。西郊街道、留隍镇等3个镇(街)违规发放奖金补贴,涉及金额284.22万元;8个镇(街)部分公务接待费支出未附公函或接待清单,涉及金额172.19万元。

3. 项目建设和政府采购方面。留隍镇、转水镇等3个镇(街)购买办公用品、保洁服务等商品和服务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涉及金额334.51万元;八尺镇、蕉城镇等3个镇11项工程项目未经立项审批,涉及总投资318.24万元;坭陂镇、湖寮镇等4个镇12项工程结算未报规定机构审核,涉及总投资587.51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组织对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水务局、市司法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市公路局、市粮食局、广东汉剧传承研究院、市强制隔离戒毒所15个市直部门单位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延伸审计27个所属单位,部分事项追溯到相关年度。审计结果表明,上述部门单位不断加强预算管理,预算执行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预算执行方面。一是有3个部门单位超预算开支三公经费,涉及金额21.16万元。二是有3 个部门单位19个项目的预算支出计划没有执行,涉及预算金额715.96万元。三是有2个部门单位无预算列支培训费,涉及金额56.30万元。四是1个部门违规收取培训费等,涉及金额54.28万元。

(二)收支管理方面。一是有3个部门单位违规发放补助3.62万元。二是有5个部门单位未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涉及金额191.89万元。三是有6部门单位扩大开支范围,向部分无预算缴拨关系的单位拨付维修费等,涉及金额255.32万元。四是有3个部门单位购买印刷服务等没有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170.78万元。

(三)资产负债管理方面。一是有9个部门单位少(漏)记固定资产,涉及金额1048.45万元。二是7个部门单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四)三公经费、培训费管理方面。一是有10个部门单位部分公务接待费支出未附有公函或接待清单,涉及金额82.82万元。二是有8个部门单位违规在其他科目中列支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费等,涉及金额159.42万元。三是有1部门单位计划外安排出国(境)事项1次,涉及金额1.89万元。四是有1个部门单位部分培训费报销未附相应的培训通知或相关文件,涉及金额238.98万元。

(五)未严格执行现金、账户和会计核算管理等相关规定方面。一是有9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涉及金额109.84万元。二是有7个部门单位零余额账户管理不严,向实有资金账户划拨资金,涉及金额3393.13万元。三是有6个部门单位超限额使用现金,涉及金额82.88万元。四是有3个部门单位专项资金未进行明细核算,涉及金额227,522万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组织对放管服改革、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能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重大决策部署,有效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审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放管服改革推进方面。一是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多、耗时长、申报材料多,施工图审查环节效率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没有按规定对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手续进行优化整合。审计抽查全市10个最新获得施工许可证的投资报建项目,从土地成交确认到施工许可的全过程审批办理,普遍需要1416个办理环节;从受理至办结平均耗时127.10个工作日,最长达184个工作日;平均需要提供材料134.60件,最多达161件。审计抽查10个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环节,审图流程优化程度不够,未能做到集中受理、联合审图;截止2017年底,全市仅有1家工程审图机构,审图市场培育和竞争不够充分。二是不动产交易登记环节多、申报材料多、耗时长,部门衔接不畅,交易营商环境有待优化。审计抽查9个最新办理的个人纯商业贷款购买二手房案例,不动产交易登记从购房资格审核到银行放款全过程需要多次往返房管(住建)、税务、不动产登记(国土)、银行等4个部门单位串联办理多个环节,平均需要8.33个环节;审批平均需要提供材料25.22件,且有部分材料需要重复提交;平均耗时78.72个工作日,最长达138.50个工作日。

(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方面。一是科技创新投入少。据统计,201420152016年度,我市研发经费支出分别是3.66亿元、2.86亿元、2.91亿元,分别占当年GDP0.41%0.30%0.31%,财力支撑不足。二是部分项目未能如期通过结题验收。经对2016年我市承担的72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抽查发现,其中45个项目承担单位未在合同期内完成结题验收工作,占比为62.50%。 

(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方面。一是平远县人民医院、五华县中医医院和丰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3个县办公立医院升级建设项目未按期在2017开工。二是蕉岭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升级建设工程,因调整项目投资总额,未按要求在2017年完成立项。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审计

配合省审计厅开展2017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各级各部门能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整体进展顺利。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脱贫成效方面。全市2016年度被认定的已脱贫人口中有41165993人仍居住在C/D级危房中,不符合贫困户退出条件。

2. 扶贫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方面。一是截止20179月底,有梅县区、平远县等4个县(区)扶贫资金拨付使用率均在50%以下,扶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缓慢。二是蕉岭县个别镇村违规以现金形式将产业帮扶资金直接支付给帮扶对象,涉及金额129.74万元。三是有蕉岭县、五华县2个县以前年度扶贫资金留存一年以上或接近一年未安排使用,涉及金额825.62万元。四是五华县没有按规定落实2016年危房改造县级应配套资金2376万元,致使该县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低于省定标准1万元/户。

3. 扶贫项目管理方面。一是五华县安流镇有1个光伏扶贫产业项目没有按规定公开招投标,涉及金额2842.80万元。二是梅县区、五华县2个县(区)部分资产收益类项目未及时完善收益分配机制。

4. “三保障惠民政策落实方面。一是由于教育部门和扶贫部门工作不衔接、数据不共享,导致全市547名贫困家庭学生未享受生活费补助和免学杂费补助,涉及金额182.10万元。二是由于部门之间沟通衔接不到位,五华县有5 户已被剔除贫困户资格的农户建房仍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涉及金额16.75万元。三是五华县有26名贫困人员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四是蕉岭县、五华县2个县共有13户已领取过危房改造补助的贫困户,重复纳入危房改造计划。五是由于部门间政策认定标准不统一,致使全市1081名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员未纳入民政部门低保五保救助名单。

(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

组织对全市20162017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收支结余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各级各相关部门不断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完善基本养老保险保障体系,积极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征缴方面。一是有部分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为职工申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二是有部分企业申报缴费基数不实三是20162017年,全市有139家企业626申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但没有按规定缴费,欠费262.88万元。

2.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管理方面。一是对187名已死亡人员继续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涉及金额272.23万元。二是地税部门征收系统不够完善,有594人重复征收未退费,涉及金额56.81万元。三是参保人生存认证管理存在漏洞,有15名死亡人员仍通过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生存认证。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配合省审计厅组织实施我市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的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积极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及管理方面。全市有29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开工任务未按要求在201710月底前开工。

2. 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五华县、丰顺县、平远县等3个县农村危房改造县级配套资金未到位,涉及金额2393.30万元。二是五华县、梅县区等2个县(区)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没有按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涉及金额2100.21万元。三是兴宁市、大埔县等6个县(市)没有按规定方式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补贴,涉及金额48.61万元。四是兴宁市保障性住房租金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涉及金额139.65万元。

3. 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兴宁市直接指定叶塘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没有按规定通过公平竞争择优方式确定。

4. 农村危房改造管理方面。一是全市有582015年前已进行危房改造家庭重复列为20162017年危房改造对象,其中222016年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6.90万元。二是违规将8名集中供养五保户列入2016年和2017年危房改造对象,其中有2人已违规领取2016年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70万元。

(四)基础教育投入审计

组织对市级、梅江区、梅县区20142016年基础教育投入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能贯彻落实各项基础教育政策,改善教育办学条件,推动基础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教育体制机制方面。一是市级、梅江区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分配,未经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和提出分配方案。二是市级、梅江区和梅县区未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三是梅江区和梅县区未根据实际制订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机制。

2. 教育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方面。一是梅江区财政没有足额返还学杂费,涉及金额1874.20万元。二是梅江区梅州中学没有按规定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涉及金额304.12万元。三是梅县区支付教学楼等工程款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涉及金额3509.38万元。四是市级和梅县区没有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特殊教育。五是梅江区梅州中学没有按规定的资助范围和对象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只在高一、二年级学生中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未发放给高三年级的学生。

3. 项目建设和政府采购方面。一是市级、梅江区部分学校未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基建程序,存在未批先建、发包给无资质施工单位等问题。二是市属2间中学4项工程没有按规定招标,涉及金额154.47万元。三是梅县高级中学分拆项目规避政府采购,涉及金额36万元。

4. 教育规范管理和办学水平方面。一是梅江区2间公办中学违规招收借读生86人。二是市莲新幼儿园和梅县区2间镇中心幼儿园未按在园幼儿数的规定比例配足教职工。

(五)2家医院经营医疗及收费情况审计

组织对丰顺县人民医院、留隍镇中心卫生院2016年度医院经营医疗及收费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家医院能执行上级关于县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求,加大重点专科和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落实药品零差价政策,稳步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丰顺县人民医院方面。一是有3项工程分拆立项,规避公开招标,涉及金额146.86万元。二是有4宗工程未立项且未经招标直接发包,涉及金额60.22万元。三是部分病人收费与医嘱不符,涉及金额277.52万元。四是多计部分耗材用量或超规定标准收费,多计收费114.25万元。五是将285人次不符合入院指征的参保人员收治入院,涉及医保基金支付31.65万元。六是多计治疗时间及次数,多计收费12.62万元。

2. 留隍镇中心卫生院方面。一是收费与病历、医嘱不符,涉及统筹支付金额38.84万元。二是购买办公桌椅、安装监控设备等未登记固定资产,涉及金额38.88万元。

五、公共投资项目审计调查情况

组织对梅县新城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梅州市足球文化公园建设工程2个重点项目进行跟踪审计调查。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2个项目建设进展缓慢。20171-10月,2个项目完成投资共1.65亿元,占2017年度计划总投资9.90亿元的16.63%

(二)2个项目部分建设程序不合规。2个项目均存在未取得建设用地预审文件前已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项目开工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问题。

六、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一)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资金审计

组织对梅县区、平远县、大埔县、五华县4个县(区)20152016年的(山区)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4个县(区)稳步推进(山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工作,在改善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农业防洪减灾能力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方面。一是梅县区等3个县(区)实施的20宗项目未按批复概算建设内容建设,较初步设计批复的工程投资概算少6234.04万元。二是平远县等3个县(区)支付工程款等没有按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涉及金额25,884.49万元。三是大埔县等2个县多拨付建设管理费627.22万元。四是五华县等2个县没有按规定计提水利建设基金273.71万元。五是平远县多付工程保险费15.82万元。

2. 工程建设管理方面。一是4个县(区)未批先征土地364.88亩。二是4个县(区)未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基建程序,存在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建设内容等问题。

(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

组织对蕉岭县蕉城镇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蕉城镇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较好地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一是截至2016年底,蕉城镇实际建设用地规模超规划,超过蕉城镇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数71.80公顷,超出5.11%。二是蕉城镇有1个项目实际征收土地317.13亩,比省国土资源厅的批复多30.18亩。三是蕉城镇有2个项目未批先征土地67.05亩。

2. 蕉城镇没有按规定在20169月底前完成生猪养殖场(户)关闭拆除清理工作,2017年底,仍有247生猪养殖场(户)关闭

3. 蕉城镇有4个村没有按规定比例将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分配到户,少发放25.26万元。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涉嫌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县(市、区)和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各级各部门单位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市审计局已于 2018 528日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具体整改情况进行了报告。据统计,截至目前,相关单位已上缴财政资金2.42亿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2.83亿元,已纠正管理不规范资金0.08亿元,已拨付资金5.38亿元。同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或修订制度规范38项。

七、审计建议

(一)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一是认真落实预算法要求,加强收入征管,细化收支项目,健全完善全口径预决算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二是推动预算全覆盖,依法规范预算调整,减少预算追加,提高预算的执行率和年初到位率。三是进一步改革预算制度,加大预算体系间统筹力度,推动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市与县(市、区)财权与事权相匹配。

(二)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进一步做好收入形势分析,围绕收支目标任务,狠抓收入进度,挖潜增收,努力实现收入稳定增长;盘活各类闲置资源资产,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扩大政府收入规模。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快财政支出,切实履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职责,集中有限财力保障改革发展、重点项目、民生事业;统筹用好用活政府债券资金,加快债券转贷资金的支出进度,切实提升支持政策实施的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杠杆作用。三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控新增债务,规范政府举债管理,努力消化压减存量债务,积极防范化解财政运行潜在风险。

(三)促进政策有效落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跨部门、跨区域之间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数据共享,健全完善联动工作机制,推行部门联审联批制度,促进项目及早落地见效;切实提高扶贫资金和项目绩效,加强跨部门涉贫信息整合共享,精准落实贫困户三保障惠民政策和帮扶政策,健全贫困户稳定长效脱贫机制,做到真脱贫;加大基础教育投入,加快基础教育建设和改革发展,提高师资和施教质量,着力推进基础教育优先发展、均衡发展、优质发展、统筹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锐意进取、尽责担当,以审计工作的新业绩,推动审计事业创新发展,为加快建设生态功能区先行地,当好绿色发展引领者,建设生态富民强市,开创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