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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省环境保护督察 广东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梅州市环境信访件调查处理情况公示表(第七批)
归档时间: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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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梅州市环境信访件调查处理情况公示表(第七批)
来源:梅州市环境保护局   时间:2018-12-29 16:27:3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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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梅州市环境信访件调查处理情况公示表(第七批)
序号 交办时间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部门) 调查处理情况 是否属实
1 2018.12.14 梅江区梅园路潮顺餐厅和对面的嘉应大排档每天晚上彻夜经营食客噪音扰民和烧烤油烟扰民。 梅江区 14日,梅江区组织相关职能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经查,潮顺餐厅办理了工商、食药等证照,现场发现该餐厅存在占道经营行为,油烟通过管道往店外市政排污沟排放。周边未发现反映的嘉应大排档,但旁边有一家客兴大排档,该排挡存在占道经营,把烧烤炉摆放到店外人行道当街露天烧烤产生油烟扰民问题。
梅江区职能单位责令潮顺餐饮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完善油烟收集处理,对两间门店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占道经营行为,将烧烤炉摆放到店内进店营业。同时,停止使用产生油烟设施设备的使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进行统一收集处理。目前,占道堆放的桌凳和货物均已撤离,全部落实进店经营。
下来,梅江区将加强对该路段的巡查和监管,敦促店主尽快安装油烟净化器,确保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减少对周边居民带来的影响。
部分属实
2 2018.12.14 李春联在五华县横陂镇右下村村中间养殖了200多条生猪臭味扰民。 五华县 该养猪场位于横陂镇石下村(不是右下村),业主李春连,现存栏肉猪约200头,建有简单沼气池处理设施。根据五华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该养猪场列入整治对象。
针对该养猪场存在的问题,五华县制订了整治方案,现已解除该养猪场生产用电,要求业主在
1230日前清栏,逾期将进行强制清栏。
部分属实
3 2018.12.14 梅江区文化路2号蕉岭五及第油烟直排旭日华庭小区B栋扰民。 梅江区 14日,梅江区职能单位到现场检查。经查,现场发现蕉岭五及第正在进行布置管道,油烟净化器已经购买,待管道连接后,即可安装油烟净化器。
17日,梅江区职能单位进行复查,该店购买的油烟净化器已经到店。待安装单位技术人员到店后即可进行安装调试,现场未发现营业。
下一步,梅江区将跟进检查,敦促尽快落实油烟净化器安装,切实减少油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基本属实
4 2018.12.14 梅县区丙村镇镇南街自来水管改造,挖开水管后用泥土填满但未用水泥封顶导致灰尘扰民。 梅县区 经查该工程属丙村镇镇级污水管网工程,由广业环保有限公司承建。
梅县区要求施工单位做好施工扬尘控制,对已开挖敷设的管网用砂土回填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并于
1217日前完成对镇南街混凝土铺筑,1224日前完成对已开挖的污水管网路面的混凝土铺筑。
下一步,梅县区将督促丙村镇政府跟踪施工单位按期整改落实,并进一步加强项目施工的监督管理.
基本属实
5 2018.12.14 梅县区华侨城科技路每天早上6点到6点半洒水车作业时喇叭噪音扰民。 梅县区 群众反映的关于梅县区华侨城科技路每天早上6点到6点半洒水作业时喇叭噪音扰民的问题,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每天对城市主次道路进行洒水作业。按行业作业规定,道路洒水要尽可能避开人流高峰期,并开启提示音乐,提醒过往车辆行人注意安全,及时避让。
梅县区城综局立即要求环卫部门在早上630前洒水时关闭喇叭,避免噪音扰民现象发生,并明确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环卫部门洒水作业的监管。
属实
6 2018.12.14 梅县区程江镇槐岗村蓉镜队的天汕高速路噪音扰民,该处高速离居民区不到30米。环保部门曾前去测试,夜间测得的数值为75分贝,下午72分贝属于严重超标,但在这种情况下还是未设置隔音带。希望设置隔音带。 梅县区、梅州市高通运输局 经查,部分居民区离高速公路不足30米。梅县区环保监测站曾于20181129日在环境敏感点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昼间和夜间交通噪声超标。
1214日,梅县区组相关部门到程江镇槐岗村进行现场调解处理,形成调解意见。天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将对邻近环境敏感点噪声超标路段安装道路隔音屏,目前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正在进行报审及招投标等相关工作。
下一步,梅县区交通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跟进项目进展,督促天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加快工程进度,尽快解决群众关切的问题,使整改得到落实。
属实
7 2018.12.14 罗丙均在梅县区隆文镇文普村田心老房子里养了8头羊臭味扰民。 梅县区 经查,所反映的罗丙均实为卢炳均,确实有在隆文镇文普村田心片破旧老屋养殖奶羊,饲养了5头成年奶羊、幼奶羊1头,现场环境较差,有臭味。
1214日,梅县区相关部门对卢炳均进行批评教育,签订了限期搬迁的《承诺书》,承诺于1225日前将老屋养殖的羊搬迁至远离住宅的栏舍养殖,并将注意环境卫生,提高环境安全意识。
下来,梅县区将督促隆文镇政府跟进落实卢炳均羊舍搬迁工作,确保养殖臭味扰民问题解决。
部分属实
8 2018.12.14 兴宁市新陂镇先声村黄泥坑垃圾场污染当地农田,水源,臭味扰民。 兴宁市 重复件,与第5批重复。经查,投诉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实为兴宁市黄泥坑垃圾场填埋,设计能力为250/天,目前进场垃圾已达450/天,处于高位堆填超负荷运行状态。虽然环卫所已将垃圾裸露面积控制在最小范围,但在遇到气压低或西北风向时会有少量嗅味外溢。同时场内渗沥液处理能力不足,一旦出现持续降雨天气,要立即启动应急措施,将超出处理能力的垃圾渗沥液外运至污水处理场处理,避免下游农田遭到污染。1213日上午,兴宁市相关部门现场检查并对下游水沟和农田进行巡查,未发现有渗漏液污染情况。经查阅今年以来每月监测情况,废水均达标排放。
13日现场检查后,填埋场加强了日常管理和消杀除臭工作。对进场垃圾当日压实、及时消杀,分区填埋、用1.0mmHDPE膜对裸露垃圾堆体进行覆盖,将垃圾裸露面积控制在最小范围,确保所有进场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最大限度减少臭味发生;同时继续推进实施黄泥坑垃圾填埋场整改提升工程:新增渗沥液处理服务项目(现已完成招投标工作,日处理能力提高至每天200立方,预计20192月完成安装并开展调试)和黄泥坑垃圾填埋场应急抢险及环境提升工程(预计20196月完成),消除挡坝安全隐患并从根本上杜绝本场的污染风险。同时,已启动兴宁市静脉产业园项目,解决兴宁市生活垃圾的出路问题。
部分属实
9 2018.12.14 梅江区城北镇上村村第四村民小组陈屋段加建一条高速路(梅平高速和天汕高速交汇处),距离村民房屋只有五六米,每天车辆经过产生较大的噪音,市民建议加装隔音带。 梅江区、梅州市高通运输局 1214日,梅江区相关部门汇同城北镇、上村村及广东交通集团天汕分公司、广东梅平高速公司有限公司委会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区环保局派出环境检测站工作人员已对该相关路段进行检测。目前天汕高速路段已经通车,广东交通集团天汕分公司将根据检测结果报告进行处理,如果确实有影响将设置隔音设施。
目前梅平高速路段还正在施工中,广东梅平高速公司有限公司表示将结合群众反映和监测情况,将进一步沟通研讨落实隔音措施。
下一步将继续跟进监测和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基本属实
10 2018.12.14 平远县碧桂园梅盛水泥厂每天凌晨到早上8点生产噪音扰民且产生严重的扬尘问题。 平远县 重复件,与第25批重复。经调查,涉举报投诉的水泥厂名为梅盛水泥粉磨有限公司,原为平远县梅盛电威水泥有限公司,顺应淘汰落后产能于2012年拆除原有水泥生产线立窑,该企业生产车间安装3.2×13米磨机、1200×450型号挤压磨各1台,配套安装布袋除尘器等环保治理设施,并领取国家排污许可证。随着平远县城发展,碧桂园小区建成后与该公司距离较近,今年6月以来,接到群众反映后,县环保局多次开展调查核实,均未发现该公司存在跑漏冒现象和擅自停用污染治理设施偷排的环境违法行为。
现场核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有擅自改变原有生产状况。根据日常监管情况,该公司近年来处于不连续生产状态,一般采用
错峰用电夜间生产。经查阅近期对该公司监测情况,《检测报告》显示废气、噪声等各项污染因子均符合相应标准,达标排放。由于该公司与小区距离较近,平远县要求该公司加强环保治理设施维护,确保达标排放,并加强对厂区及道路的喷雾、洒水,进一步减少无组织粉尘、道路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倒逼转型升级,促进企业长远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下一步,平远县将加强监督检查和监测,督促该公司落实环保责任。
部分属实
11 2018.12.14 兴宁市水口镇教美村黄木方在教美水库养了十几万斤鱼,投放大量饲料和石灰污染水库水质,水库的水洗手洗脚会溃烂,所有的老人喝了这里的水都得了癌症。 兴宁市 兴宁市环境监测站于2018627日对该水库进行了监测,符合灌溉水水质标准。投诉人声称的投料行为属投料诱捕行为。调查过程中未发现撒石灰的行为。
水库承包人黄木方已与水口镇人民政府签订协议,约定于
2019年春节交回水库承包权,目前正进行集中捕捞。
兴宁市将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监测,督促水口镇政府做好后续工作,确保水库水质不受污染。
不属实
12 2018.12.14 梅江区嘉应东路金山刻印厂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梅江区公安司法宿舍小区下水道臭味扰民。 梅江区 经查,金山刻印厂现场检查有冷却设备一套、循环水一桶,未发现有废水排放情况,现场用PH试纸对冷却水进行测试,检测发现水质呈中性;激光刻印机产生的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后往下水道排放。
反映的下水道臭味问题主要是金山刻印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往下水道排放时,因下水道连接后面住户水沟位置出现破损,造成风压下把下水道臭味向外排出产生。
梅江区职能部门现场对刻印厂负责人进行宣传教育,要求其立即对下水道连接破损位置进行封堵,对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的废气连接下水道口位置增加水封,减少因风压造成的下水道臭味扰民问题。同时,要求加强日常管理,落实整改措施,减少扰民现象发生。经复查,该厂已落实了整改措施。
下来,梅江区将加强对该该厂的日常检查,切实维护好市民合法的环境权益。
部分属实
13 2018.12.14 平远县县城柘东路鸿禧中心城旁的宜华木业厂每天下午三点至五点喷漆臭味扰民。 平远县 经调查,投诉的宜华木业厂为梅州市汇胜木制品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餐桌、餐椅等木制家私,主要生产工艺为:备料→机加→砂光→组装→涂装;涂装地线车间安装了水帘除漆雾处理设施1套,喷漆工艺废气再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外排;涂装吊线车间安装水帘除漆雾处理设施1套及UV光解废气处理设施1套,已领取了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现场核查时,该公司实木家具生产线部分生产(涂装吊线车间未生产),相应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厂界周边未闻到明显异味;据现场负责人介绍,因市场因素等原因涂装吊线车间已停产近两个月;据该公司提供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显示,有组织及厂界无组织废气均达标排放。
一是加强对该公司环境监管,督促指导其做好污染防治和环保管理工作,确保各项达标排放。二是加快推进实施梅州汇胜木制品有限公司三旧改造。
不属实
14 2018.12.14 梅县区程江镇长滩村馨园农场的鱼塘疑是受到该村附近一个大型屠宰场的污染,导致该鱼塘分别于今年41日和610日死了两批鱼苗。市民质疑该鱼塘的水质是否还能继续养鱼,希望能找到真正的污染源。 梅县区 1214日,梅县区组织有关职能单位到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大型屠宰场污水渗透现象。据调查,长滩鱼塘现有面积约11亩,该鱼塘原是村委会于200710月承包给村民白映珍经营,时效为50年。20184月现养殖户宋志峰反映鱼塘中的鱼类大量死亡,疑似有人投毒并报区相关部门。经相关部门化验报告显示排除人为投毒可能,区畜牧水产局会同区环保局到现场勘查抽样检测为氨氮超标、建议净化后投放鱼苗。20186月,该塘主又向相关部门反映有少量鱼苗死亡,怀疑是附近的屠宰场渗透引起的水体污染。区畜牧水产局通过到现场抽样检测,仍然发现水质氨氮超标。建议再作进一步净化水质处理。
1214日梅县区环保局现场取水监测,结果显示,PH(9.18)偏高,畜牧兽医水产局建议利用换水、生物制剂、化学氯制剂调节鱼塘PH值到6.5-8.5范围内再进行水产养殖。并要求业主对周边果园、鱼塘周边的环境卫生进行净化处理。
针对以上问题和现状,梅县区要求程江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调处和监管工作,一是程江镇政府要对周边水沟进行清淤。二是对屠宰场周边的污水处理要求严格按环保净化标准进行达标处理,并定期加强检测。三是对养猪场全面关闭,对周边果园化粪池进行整改,或回填确保化粪池污水不浸透到地下。

下一步,梅县区将要求各职能部门跟进整改进度,并进一步做好养殖户的善后工作,建议养殖户加强对鱼塘周边环境的治理,对鱼塘进行消毒处理,达到放养标准后方可放养。
部分属实
15 2018.12.14 梅县区丙村镇田头村宝利华电厂拉煤的火车全天鸣笛声扰民,希望该火车不要鸣笛或者晚上十点以后不要拉煤。 梅县区 经查,梅县荷树园电厂铁路专用线于2005年建设,本专用线位于广梅汕铁路内侧,主要用于电厂煤炭运输。现有广梅汕铁路平行于电厂运煤专用线,位于电厂围墙外侧靠近民居。电厂火车来煤时间由广梅汕铁路有限公司车务段负责统一调度,每日运煤调车1-2次,其中夜间运煤调车每月平均有7-9次,夜间到站的火车,电厂不安排卸煤,都在早上7时后才进行卸煤。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383条规定:机车在接近车站、鸣笛标、曲线、道口、桥梁、隧道、行人、施工地点、黄色信号、引导信号或天气不良时长声鸣笛。依据此管理规定,火车到站时鸣笛属安全管理要求。火车即将到站时按要求鸣笛及停车等待时机车声对周围村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梅县区要示梅县荷树园电厂与铁路部门进行沟通,尽量合理安排火车调度时间,减少夜间进煤频次,减少运煤火车产生的噪声对周围村民生活造成的影响。
部分属实
16 2018.12.14 梅江区三角镇梅塘东路72-100号沙县小吃店铺油烟扰民。 梅江区 经查, 该小吃店办有营业执照,设置有一个小炒炉,产生的厨房油烟未经净化处理,经抽风排气直排。
梅江区职能部门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并于
18日前完成整改。
17日,职能部门跟进检查,该店已经安装了抽油烟机,因该店无基准炉头,且基本上以蒸、煮为主,较少煎炒。
下来,梅江区将加强对该店的巡查监管,确保全面整改到位,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基本属实
17 2018.12.14 梅江区金利来大街48栋的深井裕记烧鹅店在每天经营过程中油烟和烧鹅腥味扰民。市民希望电视台能前去进行曝光。 梅江区 11日,梅江区相关单位到深井裕记烧鹅店现场检查。经查,该店办理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对制作烧鹅、腊肉等产生的油烟工序配套油烟净化设施,二楼现为堆放冰柜、杂物和冻库。现场要求该店一要加强管理,定期清理维护油烟净化设施,保证收集效果;二要在经营过程中不得打开门窗,并对窗户进行密封加固;三要增加引风,加强烤罐使用产生的气味收集处理。
经梅江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后督查,该店已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窗户密封未打开。下一步将加强对该店巡查监管,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切实维护好群众权益。
基本属实
18 2018.12.14 五华县横陂镇兴华村徐运清在该村兴华队养殖生猪,猪粪排放至水圳和池塘污染环境。 五华县 养猪场业主为徐运清,根据五华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方案,该养猪场被列入整治对象,现存栏生猪200多头,建有沼气池和沼液收集池,因沼气池容量不足导致部分污水溢流到自己的氧化塘。
根据该养猪场存在的问题,五华县制订了整治方案,并解除养猪场的生产用电和生产用水,要求业主在
1216日将清栏。
1216日,业主已将存栏生猪全部转运销售。下一步跟进清理工作,防治反弹。
部分属实
19 2018.12.14 梅县区新县城大新路广州花园楼下店铺(餐饮店、日用品店)经常讲油烟直排小区内,油烟扰民。 梅县区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广州花园楼下店铺有各式营业性餐饮店铺共9间,均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梅县区环保局已向梅州市梅县区新创意美食店等
9间营业性餐饮店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在2019112日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下一步,梅县区将督促各职能部门加强监管,继续跟进餐饮店油烟净化器的安装进度,督促经营者尽快完成整改。
基本属实
20 2018.12.14 丘秀芝和丘细棋在丰顺县汤坑镇梅溪村村委会上去100米左右的河道中搭建棚子养狗养鸡,污水直接排到河道里污染环境。 丰顺县 1215日,丰顺县环保局联合汤坑镇政府、梅溪村委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反映的丘秀芝和丘细棋是夫妻关系,该户在河道旁用篱笆围住,搭建了简易棚(占地约2亩),里面种殖有橄榄、香蕉等果树及其它树木,并养了28只鸡和3条狗,属于农村家庭养殖,未达到规模化,养殖的鸡和狗均围养在棚里,不存在鸡狗散养的情况。通过到周边及下游河道检查,未发现有该户养鸡养狗污水排到河道污染河道的情况。
丰顺县要求当地镇、村干部落实
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养户养殖的巡查监管力度,确保该户规范进行养殖,废水不外排。
部分属实
21 2018.12.14 梅江区梅中路第二中医院后面空地上有人用粪便和尿浇菜臭味扰民。 梅江区 经查,该空地位于金山街道东厢村,是梅县区公安局宿舍楼下门坪和道路,面积约150平方米,大部分土地权属为梅县区公安局。空地上确实有周边居住的居民在此种菜,现场询问种菜居民,他们反馈确有用尿液浇菜的情况。现场对种菜居民进行教育,要求他们要自觉爱护环境卫生,美化环境,支持巩卫、创文工作,共同维护辖区文明,不要在公共区域种菜,东厢村委会当天及时贴出通告,禁止在该区域种菜。
梅江区与梅县区公安局取得联系,告知其基本情况,梅县区公安局作为业主部门,表示全力配合整改工作,将于
1216日上门逐家发出通知,告知周边群众将对该块空地进行整改,以硬底化和绿化美化周边环境来支持创文工作。目前菜地已完成清理,正在进行土地平整。
下来,梅江区将要求属地政府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依法处理好群众反映的扰民问题。
基本属实
22 2018.12.14 梅江区梅水路梅江水岸小区楼下的大隐寿司店经营时将油烟直排。 梅江区 经查,反映的大隐寿司店还在装修建设之中,尚未对外营业,现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正在申领食药餐饮服务许可证,厨房安装了油烟净化器,目前日常主要是员工和装修工人进餐,未发现油烟直排情况。
梅江区要求经营者正式营业后,加强日常经营管理,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理维护,保证收集处理效果,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部分属实
23 2018.12.14 兴宁市罗岗镇红星村有一名叫黄桂标的老板在该村昂壶塘开采石头导致农田无水耕种无山泉水饮用。 兴宁市 经查,举报的采石场实为罗岗镇桂发石场,位于罗岗镇红星村杯子队,法定代表人为黄寨,黄桂标为黄寨的父亲。该石场主要从事地下石灰岩开采,于20063月份开始投资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井下爆破破碎筛选成品。办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该石场矿区最近房屋位于该石场东面,距离约有150米,为原罗岗镇水泥厂废弃宿舍、红星村村民黄谷新住房及桂发石场办公楼,检查未发现附件房屋有墙体开裂现象。距桂发石场矿区最近农田位于该石场东南方向约600米处,这些农田的灌溉用水来自红星村铁坑塘水库,该水库位于桂发石场西南方向约860米处。现场检查发现该石场主要产生废水为少量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由石场办公楼化粪池处理。未发现有石场废水流入附近农田、河流的情况。
经现场了解,该石场近期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案件处理组现场要求该石场做好场内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下一步,加强巡查监管,督促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部分属实
24 2018.12.14 平远县大柘镇墩背村伯公凹伯子坵洗沙场产生的泥浆将伯公凹206国道往江西方向路段旁约4公里的水田淹没,该村水管被泥浆堵塞,导致自来水无法正常使用,下雨天泥浆流入平远县城河流导致水体污染。 平远县 经调查,投诉的平远县百子坵沙场年加工建筑用沙2万立方米,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过筛→螺旋水洗→产品,配套建设三级沉淀池,生产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并通过道路硬化、洒水降尘等措施做好粉尘防治工作。该沙场办理了环保审批和排污许可证。
现场核查时,该沙场未生产,未见废水外排,未发现自来水管被泥浆堵塞。经向当地镇村干部了解,未发生该沙场泥浆淹没当地水田或堵塞自来水管的情况。
现场调查核实时,要求该沙场加强环保管理,确保废水不外排。下来加强监管,确保该场依法规范生产。
不属实
25 2018.12.14 丰顺县榕江北河汤南河段实验中学河边有大量建筑垃圾堆积 丰顺县 经查,反映的榕江北河汤南河段实验中学的河道边现场有三处建筑垃圾堆积,共约300多立方,为附近工地拆除的建筑垃圾,由车辆在深夜偷偷运至现场倾倒
1215日,丰顺县水务局组织人员、机械对堆积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用车辆运至垃圾场,现场河道边的建筑垃圾已清理完毕。同时,对下河的道路进行了封闭。今后县水务局将加大对河道的巡查,坚决预防和打击违法向河道倾倒垃圾行为。
属实
26 2018.12.14 五华县龙村镇登畲村上寨村尺寨坑,温国强在水源头圈养了500头生猪,粪便直排,造成水体污染 五华县 被投诉的养猪场是五华县云峰农业专业合作社,经营者温国强。养猪场占地面积约一千六百多平方米,存栏200多头。养猪场处在生态红线保护区内且没有污染处理设施。
五华县制订了拆除养猪场的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其在
1225日前完成整改。经复查,该猪场已按要求清理到位。下一步加强复查,防止反弹。
部分属实
27 2018.12.14 兴宁市城区曙光路的客尚好再来店(原金翠食坊)、东北人店、临江门记忆重庆火锅城店油烟未经处理直排联康凯旋小区扰民。曾向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但未得到改善。 兴宁市 经查,1、东北人饭店位于商住综合楼,未设置专用烟道;办有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主要从事中、晚餐经营,安装有油烟净化器、UV光解机;废气处理后经管道排入地下市政排污管道。店主书面承诺于20195月份搬迁。2、客尚农业产品体验馆于20188月开始经营,位于商住综合楼,未设置专用烟道;办有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早中晚餐经营(主要经营清蒸、清汤火锅,员工一日三餐炒菜,员工共18人),安装有油烟净化器,油烟废气经处理后从门口排放。3、临江门记忆重庆火锅城位于商住综合楼;办有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主要经营中、晚餐火锅,采取油烟净化器、UV光解机、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废气处理后经管道从二楼正门口排放。
1、为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东北人饭店已于20181112日自行书面承诺于2019512日搬迁。临江门记忆重庆火锅城于20181213日已自行书面承诺于20194月底搬迁。 2、客尚农业产品体验馆:于20181212日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兴环责改字〔201855号)责令该公司于20181215日前停止餐饮营业,直至整改完成后方可营业;同时,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下一步跟进整改落实情况。
部分属实
28 2018.12.14 蕉岭县蕉城镇金纯工业园的宝程家具有限公司每天从傍晚开始油漆味扰民。 蕉岭县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为蕉岭县宝臣家具有限公司。该公司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环保手续齐全,从日常监测情况看企业达标排放。今年9月份,蕉岭县环境监测站聘请第三方公司进行监测,结果显示企业达标排放。据了解,企业已于今年10月下旬开始每天晚上630时以后不再喷漆。县环保局今年11月初夜间执法检查时,也未发现其夜间喷漆作业。蕉岭县政府112日召开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县环保局要求企业每天晚上630分停止喷涂后,其废气处理设施仍要继续使用1个小时以上。接到交办件,蕉岭县科工商务局、县环保局于1215日晚上再次联合检查,检查人员在厂区周围未闻到有明显的喷漆气味,企业晚上630时以后未再进行喷漆作业,并在停止喷涂后,继续使用1个小时以上的废气处理设施。
从调查情况看,投诉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下一步将继续督促企业落实有效的减少有机废气排放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不属实
29 2018.12.14 梅县区松口镇小黄村罗屋生产队有一个几百平方的罗职昌养猪场距离居民区很近,臭味扰民。 梅县区 1214日,梅县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现场检查。经查,群众反映养猪场为罗职昌、潘俊元共有,位于松口镇小黄村,根据《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梅县区畜禽养殖区范围的通告》的有关规定,该养猪场属于养殖污染整治区域。
此前松口镇政府根据《通告》要求,对该猪场进行了核查,该养殖栏舍面积为
1966平方米,存栏母猪91头、公猪2头、肉猪445
1214日养猪户与松口镇政府签订了《松口镇养殖污染整治奖励(补偿)协议书》,承诺该养猪场于1231日前退出一切畜禽养殖并拆除相关养殖设备,不再在原来养殖场所范围内进行养殖活动。
下一步,梅县区将督促松口镇政府和职能部门跟进该养猪场的整治工作。
基本属实
30 2018.12.14 梅县区粤东医院旁君豪庭工地从早上6点施工至晚上10点不间断施工噪音扰民。 梅县区 1214日,梅县区组织环保、住建等部门进行现场检查。经查,投诉人反映的君豪庭工地为广东宇正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承建的君豪庭楼盘,现场正在进行基础施工。
检查现场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求该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噪声,合理安排工序,尽量避免中午时段作业,如确需该时段作业必须严格控制噪音,减少对周边的影响。在未取得夜间施工许可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夜间施工作业。
下一步,梅县区将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工地的夜间施工许可的审批,并加强巡查,如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部分属实
31 2018.12.14 梅江区江南溪南路荣妹快餐腌面店油烟直接排放。 梅江区 经查,该饮食店于2003年开办,办有营业执照,主要从事早餐腌粉、面,中餐为快餐,设有专用厨房,厨房内有2个炉头,产生的油烟经收集向外排放,未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
梅江区相关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于
18日前全面完成整改,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18日,梅江区相关单位后督查,该店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已安装并正常使用。
下来,梅江区将加强对该店的巡查监管,确保油烟净化处理设施正常使用,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基本属实
32 2018.12.14 蕉岭县新铺镇矮岭村信达石灰厂每天24小时烧煤气味和灰尘扰民。 蕉岭县 经查,信达石灰厂年产8万吨石灰生产项目环保手续齐全。今年初开始对第一条年产4万吨的生产线进行调试生产,为蕉岭县第一家环保节能竖窑。项目窑炉废气配套有旋风除尘器和双碱法脱硫装置,原料及成品堆场均落实了遮盖、封闭措施。
今年
10月、11月,有群众通过电话、来访等形式反映该企业废气、噪声扰民问题要求解决,蕉岭县环保局部门多次到现场调查并于126日会同监测站技术人员对该厂无组织废气、粉尘进行现场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企业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含无组织排放废气)。蕉岭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及时将调查情况反馈给投诉人。
经近日蕉岭县环境监测站现场监测,结果显示废气、噪声达标。接到此件后,蕉岭县有关部门再次前往调查,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并对原投诉人进行走访及解释。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监管,督促企业高标准、严要求做好环境管理工作。
部分属实
33 2018.12.14 蕉岭县城蕉阳大道和溪风路交汇处的金博爵KTV每天晚上11点到凌晨1点噪音扰民。 蕉岭县 经核查,投诉的金百爵茶座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娱乐经营许可证,共有9间厢房。1214日夜间现场检查时,该茶座有3间厢房正在营业,但茶水房门窗未关闭。县环境监测站人员对茶座西面、北面进行现场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均超过排放标准。
针对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县环保局立即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已立案查处。下一步将跟进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督促做好噪音防治工作。
属实
34 2018.12.14 五华县梅林镇梅南路居民区有个梅林屠宰场,污水乱排导致附近居民厕所全部堵塞,杀猪噪音扰民。 五华县 被投诉的五华县梅林食品站屠宰场始建于1956年,属国有企业,有营业执照、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日屠宰量20多头。屠宰废水进入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屠宰车间的隔音设施不完善,产生的噪音来自人工屠宰,且宰猪噪音扰民。
针对该屠宰场存在宰猪噪声扰民的问题,五华县制订了整改方案,要求梅林食品站于
1214日前改用麻电致晕进行屠宰,并对屠宰车间进行隔音封闭。
1215日,屠宰场已采用麻电致晕屠宰生猪方式,并对屠宰车间进行了隔音封闭。下一步加强跟踪检查。
部分属实
35 2018.12.14 五华县水寨镇华兴北路大坝段194号井下洗车店旁的打石店上午9点到下午5点大石头产生很大灰尘和噪音。 五华县 投诉的打石店经营者黄杏平,办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建筑用石来料加工。该石料加工店占地面积约85平方米,工人1名(属家庭作坊式传统手工业),产品主要加工大门石、碑石,生产设备有角磨机1台、雕刻机1台、割边机1台,无大型的切割设备,作业时无生产废水产生。该店在室内作业,门口未堆放有石料,未占道经营;生产时间为早上8—11时,下午14—17时。
针对该店在灰尘和噪声的扰民问题,五华县要求业主要做好门前
三包的工作,进店文明经营。下一步加强跟踪检查。
部分属实
36 2018.12.14 梅江区西阳镇龙坑村茶山下一条溪都有很厚的机油漂浮在水面上污染水源,该溪的上游有修车厂,金锋玻璃厂等工厂,但不知污染源头在哪里。 梅江区 14日,梅江区组织有关职能单位进行调查。经查,梅江区西阳镇龙坑村茶山下溪流水面确实存在油花漂浮物且已被村民进行临时拦截和打捞处理,下游水质较为清澈。据村民反映机油是由一暗沟顺水排入溪中,该暗沟管道较长且埋地较深,由山底流出,上游情况复杂。梅江区职能单位根据村民反映线索对上游可能进行机油排放的亚李汽车修配厂、梅州江南电器有限公司、广东金峰钢化玻璃厂进行现场排查,均未发现有排放机油的现象。
1516日梅江区委托梅州市冠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水沟水面漂浮的油污进行了收集清理。经后督查,水沟水面未再发现有漂浮油污。
下来,梅江区将联合当地镇村进一步扩大检查范围,一旦发现违规排放废机油行为,一律依法从严处理。
基本属实
37 2018.12.14 梅江区彬芳大道南梅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旁边的菜地里经常有人在焚烧秸秆和干草,烟雾扰民。 梅江区 经查,现场正在焚烧杂草,梅江区相关单位进行立行立改,当即进行扑灭,并对附近农户进行宣传教育,要求禁止焚烧杂草和秸秆行为。
下来,梅江区将加强巡查监管,并加强对周边住户的宣传力度,一旦发现露天焚烧情况立即制止,切实减少焚烧秸秆的发生。
基本属实
38 2018.12.14 梅江区彬芳大道友谊宾馆红绿灯旁的华悦会KTV每天晚上12点到凌晨3点低音炮的噪音特别大,影响住户休息。 梅江区
经查,该华悦会KTV32个厢房,使用面积约8000平方米,已取得《营业执照》《娱乐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公安机关核发的备案书、市消防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等。对噪音问题进行了检测,发现该公司边界噪声未超过该区域噪声排放标准。
现场抽查了
2018122日、126日、1212日场所经营的监控视频,当天未发现现场及场所周边超营业时间经营行为。
梅江区职能部门依据
20181025日对华悦会边界噪声监测超标问题,已于1127日向华悦会KTV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超标排放噪声污染物,必须加强环保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经营过程中噪声稳定达标排放。
1214日梅江区职能部门对华悦会KTV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梅州华悦会酒店有限公司罚款1000元。
针对群众投诉和现场调查核实情况,梅江区职能部门约谈了华悦会
KTV负责人,要求负责人切实加强对场所的噪音管理、严格控制营业时间,并建立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负责人表示将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整改。
下来,梅江区将加强对华悦会
KTV的巡查监管,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基本属实
39 2018.12.14 兴宁城区兴东路供电局小区排污沟变压器旁有人每天不定时烧纸钱,存在安全隐患,且灰尘扰民 兴宁市 经查,事发地位于城东路与东排沟交叉处(变压器旁),现场残留有焚烧过的香烛纸宝,有一定灰尘污染。该处焚烧香烛纸宝现象屡禁不止,主要原因是附近居民传统风俗思想一时难以改变,特别是逢年过节焚烧情况更加严重。前期,兴田街道办已组织工作人员将该处用铁皮围蔽,焚烧现象得到遏制,年关将至,部分群众将铁皮捣烂又进入该处焚烧香烛纸宝。
目前,兴田街道办已重新组织工作人员修复破损铁皮,加固围蔽设施。
下来,兴宁市将继续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及时制止焚烧行为,同时,督促兴田街道办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尚。
属实
40 2018.12.14 兴宁城区家炳中学至步行街的东沟排水沟堆积垃圾及臭味扰民 兴宁市 经查,该举报水体为宁江东岸排水总沟(简称东排沟的一部分,起于宁中镇鹅湖村,由北向南贯穿兴宁城区后汇入宁江河。该水体属于2015年底经梅州市人民政府组织排查并公布的5个城市黑臭水体之一,为县级黑臭水体,黑臭程度为轻度黑臭,已纳入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清单。东排沟沟边、沟中存在部分垃圾,沟中淤泥淤积较严重且发黑、发臭,水体能见度较低,有泛黑情况。沿东排沟两岸有非常多管径不一的生活污水直排至沟中,水体长期黑臭,枯水期或傍晚市民用水高峰期臭味最大。
目前,东排沟已纳入兴宁市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项目(
PPP),项目于2017411日立项,2018820日动工建设,拟于20196月底完成该黑臭水体整治,水体主要指标达到《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中轻度黑臭的下限值。
下一步,兴宁市将督促建设单位加强管理,加快建设进度,尽早完成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项目,彻底解决臭味扰民问题。
属实
41 2018.12.14 兴宁城区鸿源路金源花园212栋旁的罗运发毛巾厂上午八点开始作业时产生的噪音扰民 兴宁市 经查,兴宁城区鸿源路金源花园212栋旁有一毛巾厂,经营户是罗运环,每天上午八点开始作业,产生的噪音对周围群众有一定影响。
针对存在问题,兴宁市相关部门要求其在一个星期内将厂房后面的两扇窗户用红砖砌起,并要求其在中午
1230分至下午230分和晚上时间停止生产,不影响他人休息。目前经营户已按要求落实整改。
基本属实
42 2018.12.14 梅县区丙村镇田头村宝丽华电厂与房屋不足十米,拉煤的火车每天凌晨三点鸣笛声扰民,火车经过时产生的声音致使房屋受损严重及产生的灰尘扰民。 梅县区 经查,梅县荷树园电厂铁路专用线于2005年建设,本专用线位于广梅汕铁路内侧,主要用于电厂煤炭运输。现有广梅汕铁路平行于电厂运煤专用线,位于电厂围墙外侧靠近民居。电厂火车来煤时间由广梅汕铁路有限公司车务段负责统一调度,每日运煤调车1-2次,其中夜间运煤调车每月平均有7-9次,夜间到站的火车,电厂不安排卸煤,都在早上7时后才进行卸煤。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383条规定:机车在接近车站、鸣笛标、曲线、道口、桥梁、隧道、行人、施工地点、黄色信号、引导信号或天气不良时长声鸣笛。依据此管理规定,火车到站时鸣笛属安全管理要求。火车即将到站时按要求鸣笛及停车等待时机车声对周围村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梅县区要示梅县荷树园电厂与铁路部门进行沟通,尽量合理安排火车调度时间,减少夜间进煤频次,减少运煤火车产生的噪声对周围村民生活造成的影响。
对于
火车经过时产生的声音致使房屋受损严重,因投诉人无法进行自行举证无法判断,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部分属实
43 2018.12.14 平远县大柘镇坝头村坝头中学旁的一家不知名工厂,全天不定时排放刺鼻性气体。 平远县 经查,坝头中学旁共有2家木制品厂。一家为平远县新腾达木制品有限公司,主要生产胶合板,生产线配套安装了布袋除尘、喷淋塔+UV光解,锅炉配套安装了水膜除尘等废气处理设施,已领取了《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经查公司提供的第三方监测报告显示废气达标排放。现场调查时,平远县新腾达木制品有限公司正在生产,各项环保治理设施正在运行,未闻到刺鼻性气味。另一家为梅州市贝科木业有限公司,据日常监管掌握情况,该公司于今年6月底全面停产至今,现场调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现场要求企业主要继续加强环保管理力度,规范环保管理,在确保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力争进一步降低环境影响。
不属实
44 2018.12.14 五华县水寨镇法兴巷五华县第一小学教师楼周边有很多工地抢建噪音扰民。 五华县 投诉反映的工地有2处,均属私人建房。业主魏永亮的工地为拆旧建新项目,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未办理相关报建手续。施工场地离附近居住区较近,近期该项目进行钻桩和基础性工程,噪声影响附近住户。另一处工地业主为李林强,楼房主体工程已封顶完工,目前未进行装修。
县相关部门对魏永亮工地的违建行为发出了责令停止施工指令。要求业主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禁止中午
12001400、晚上2200至次日凌晨600施工作业,防止噪声扰民。1214日,县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检查,该工地未施工。
部分属实
45 2018.12.14 兴宁市福兴街道办锦华村村民郭来芳在大夫弟水田旁边有一条居民倒污水的臭水沟,污水流入农田导致无法耕种。 兴宁市 经查,所投诉的臭水沟是排污沟,因建房导致堵塞,生活污水排到水田里,导致无法耕种。
兴宁市福兴街道办已组织人员重新开挖一条排污沟。至
1216日排污沟已挖通,同时正在施工三面光工程,预计10天可完工。
下来,兴宁市将加强督促检查,加快完成新挖排污沟三面光工程,彻底解决臭水沟问题,创造附近居民的良好环境。
属实
46 2018.12.14 梅江区梅水路江南御景经常凌晨三四点以后可以闻到不明垃圾臭味。 梅江区 1516日,梅江区组织有关单位到梅水路江南御景周边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垃圾堆放点和垃圾杂乱堆放的请况,附近秀兰大桥和东山大桥分别设置了垃圾中转站,主要对周边及江南片区大部分住户的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清运。江南御景周边现场未闻到垃圾臭味。经询环卫部门,凌晨三四点的环卫作业只有道路清扫,不存在垃圾臭味问题。现场要求垃圾中转站加强运行维护,及时清理清运,并做好场地保洁工作。
下一步,梅江区将进一步加强巡查,扩大检查范围,一旦发现垃圾臭味来源将及时进行处置,切实提高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维护市民合法环境权益。
部分属实
47 2018.12.14 梅县区程江镇人民南路鸿泰花园原售楼处现有人正在建设酒楼,未安装油烟排放措施导致油烟扰民。 梅县区 重复件,与第2346批重复印象好友酒楼建设项目位于梅县区人民南路鸿泰花园商住综合楼3#678号复式店。该酒楼项目由原鸿泰花园售楼处改建,目前仍处装修阶段。群众于20184月份向信访部门反映该酒楼违法建设,要求其停止建设酒楼。区城综、住建、环保等部门到现场进行了调处,区环保局于2018419日要求印象好友酒楼停止建设。该项目方于2018621日向梅州市环境保护局申请行政复议。梅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921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印象好友酒楼建设项目立即改正在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违法行为。
区信访局曾组织住建、环保、城综、程江镇政府和业主方、投诉方参加的协调会,主要听取双方意见。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有效协商结果。区城综、住建、环保等部门多次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后督查。
接到第二、三、四、六批转办件后,梅县区由环保、住建、城综等部门及程江镇政府组成联合调处工作组,到现场核查、调处。经查,该酒楼项目现场未进行装修作业,已建油烟收集管道,项目装修未完工,工程尚未交付使用,不存在油烟扰民问题。经住建局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及查阅相关资料,梅县区人民南路鸿泰花园商住综合楼3#楼土地用途为商住,一、二楼规划为商铺,商业使用范围是商业及餐饮、旅馆等服务业。城综部门在调处时未发现该酒楼有违建行为。区环保局要求该项目方在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前不得新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目前该酒楼项目仍处在装修阶段,油烟扰民不成立。该案件已办理结案。
下一步工作: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加强日常监管,如发现有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梅县区将继续做好协调处理工作。


部分属实
48 2018.12.14 梅江区江南客都新村D3栋与4栋楼下第一层店名(电力新村对面街道)彭记章鱼店和文惠生鲜连锁超市夜间至凌晨4点左右店内开机发出轰鸣声噪音扰民。 梅江区 14日晚,梅江区组织相关单位现场检查。现场彭记草鱼店和文惠生鲜连锁超市已经停止营业关闭大门。梅江区委托噪声监测机构对两店的边界噪声进行布点监测。
噪声检测报告结果显示,感恩食品店
(彭记章鱼店)、文惠生鲜连锁超市边界噪声实际监测数据无法评价,布点监测其背景本底值为50.5dBA)超过该区域标准限值45dBA),且受到交通噪声影响。
下来,梅江区将敦促两店经营者切实加强噪声防治工作,夜间不存放鲜鱼,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部分属实
49 2018.12.14 兴宁市罗岗镇溪东村东红生产队的村民陈桂华长期在大祖屋养了30多头生猪,猪粪猪尿直排污染环境。且将猪粪猪尿排入该村鱼塘后直接流到溪美河和罗岗河,影响水质。 兴宁市 经查,村民陈桂华在其老屋进行生猪养殖,目前存栏大小猪23头。该养殖点未建设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养殖废水经老屋排水沟汇集至老屋天井,平时用于菜地浇灌,部分养殖废水溢出经水沟排至老屋门前鱼塘,鱼塘距离溪美河约有100米,鱼塘未设置排水口,水不会直接排入溪美河。该养殖场点距离最近民房约5米,位于该生猪养殖点后面的上方,落差约有2,未正对着他人厨房。
案件处理组要求陈桂华生猪养殖场点采取关停措施,于
1214日前完成清栏关停工作,并对养殖场点内水沟、天井进行清洗,消除恶臭气味的产生。至1213日,该养殖场点已完成清栏关闭及场内清洁消毒工作。
下一步兴宁市将加强日常监管,防止复养。
部分属实
50 2018.12.14 平远县大柘镇平远大道北段(平远县烟草公司对面)有人违反开发林地,违章搭建,并在林地上堆放建筑垃圾,销售砂石,破坏环境卫生,车辆进出造成扬尘问题严重。 平远县 经查,投诉的地块业主为余明凯,占地约20亩,已办理征占林地审批手续(粤林地许准〔2015269号);建有厂房1座,已办理了相关手续,不属违章搭建;现场临时堆放一堆废弃的水泥块,是用于后期建设的材料;销售砂石已办理了相关手续,为合法经营;现场未发现洒水降尘相关设施设备,未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存在车辆过往时明显扬尘的现象,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执法人员责令业主立即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降低车辆过往扬尘影响;尽快处理临时堆放的废弃水泥块。经后督查,目前该业主已采取了洒水降尘措施,减少扬尘影响;正在转移临时堆放的废弃水泥块。下一步,将加强跟踪检查。
部分属实
51 2018.12.14 大埔县银江镇河口上坑排村村民姚年光儿子占用该村集体公共山林几千平方用于建设私人别墅及道路,砍伐森林造成水土流失严重。 大埔县 1214日,银江镇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别墅位于大埔县银江镇河口村上坑排第三,该别墅的户主为银江镇河口村上坑排村民姚元光(不是姚年光),现场发现建有1栋二层半的房屋,房屋左边为菜地,右边为停车场及临时住所,房屋前面为塘及门坪,门坪下面有20米左右护坡;河陂坑村道至该房屋处有硬底水泥路面一条,长约600米,宽约3.5米。
户主姚元光于
2016411日获得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埔府集用(2016)030100号),把原有危房拆除后进行重建,至目前为止该房屋主体工程已完工,处于装修状态;经镇国土所通过GPS定位,该房屋的土地类型属于村庄用地,不属于林地范围;现场未发现存在砍伐森林造成水土流失严重现象。
部分属实
52 2018.12.14 梅江区江南三角镇三乡村御景东方二期西门对面新开的欢乐家庭烧烤店食客噪音及油烟扰民。希望将欢乐家庭烧烤店违章违建拆除。希望环保部门对其发出的噪声进行测评。 梅江区 1经查,欢乐家庭烧烤店办理了营业执照,主要经营火锅料理,无基准炉头、无炒菜,产生微量油烟。营业时间为21300200,经营过程中噪声主要为顾客谈话声,现场检查中暂未发现占道经营现象。
梅江区相关单位该店主宣传文明守法经营理念,要求店主在经营活动中,自觉遵守市容市貌管理规定,做到进店经营,注意油烟对周边住户的影响。
关于案件中反映的违建问题,将由城综等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之后,再作出处理。
19日,城综部门现场核实未发现违建和占道经营问题。
下来,梅江区将加强对该店的巡查监管,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部分属实
53 2018.12.14 平远县大柘镇田心村有一梅州宁江水泥有限公司粉尘噪音污染环境,大型运输车辆进出噪音,附近居民的田地无法种植农作物。 平远县 经查,投诉的梅州宁江水泥有限公司有14000t/d熟料旋窑水泥生产线,窑尾配套了布袋除尘、SNCR脱硝系统等废气处理设施、熟料烧成窑头配套了静电除尘废气处理设施,并配套了烟气在线监测系统2套;生料均化库、熟料输送、煤粉制备等生产系统共配套布袋除尘器44台;噪声隔声设施2套;洒水车1台。该公司已领取了《国家排污许可证》。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各生产工段配套废气治理设施正在运行、SNCR脱硝系统正在运行,未发现有跑冒漏现象;石膏堆场采取了围挡和防雨等措施,石灰石堆场采取了围挡和遮盖防扬尘等措施;碎石、混合料堆场、联合堆棚采取了全封闭防雨防尘措施;经调阅在线监控数据,显示各项污染因子均达标排放,对厂界周边进行调查核实未发现有农田无法种植现象;据该公司提供的平远县监测站监督性监测报告及2018年三个季度第三方检测报告,显示各项污染因子均达标排放。
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严格落实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加大洒水降尘频次,降低无组织粉尘影响;注意提醒运输车辆司机文明驾驶,避免噪声扰民。目前该公司已落实专人负责洒水降尘对司机的教育管理工作。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加强监管。
部分属实
54 2018.12.14 兴宁市罗浮镇华达采矿有限公司从20164月起开始在农田耕地采矿并将大量矿渣堆放在耕地中,希望将农田复绿。 兴宁市 经查,兴宁市罗浮华达采矿有限公司于2017713日被国土资源部门依法注销了采矿许可证,2017726日兴宁市人民政府向企业发出关闭矿山企业决定书,依法关闭了兴宁市罗浮华达采矿有限公司,矿区的一切设备、设施、人员于七月上旬已全部撤离,并对场地进行平整。现场核查时,农田耕地无矿渣堆放。
据了解,
20183月,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林业种植专业队伍对矿区进行种植杉树苗和葛藤等苗木进行生态治理,复绿面积约5亩,种植复绿效果较好。下一步,兴宁市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生态破坏行为。
不属实
55 2018.12.14 丰顺县丰良镇璜溪村村民邹家练在原村委旧址养殖生猪300头左右。邹柄清在溪背桥头居民密集居住区养猪200头左右。邹招景在原璜溪村果园旧址养猪近1000头。以上三家养猪户养猪是猪粪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往璜溪河,污染水资源且臭气熏天。 丰顺县 经查,1、邹家炼在原璜溪村村委旧址,该养猪场养殖数是34头,产生的废水经沼气池(约170立方米)和过滤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浇灌,猪粪及过滤池废渣用作农家肥,过滤池有进行密封,现场未发现有外排废水污染周边环境的迹象,该养猪场距离最近的居民住宅点超过了100米,距离居民集中区约有300米。2、邹柄清在璜溪村溪背桥头的居民集中区建有两个猪舍进行养猪,现存栏74头,猪舍配套建有沼气池和集粪池,产生的猪屎尿经沼气池、过滤池处理后排入自家农田后由小沟排至旁边小溪。3、邹招景的养殖场全称日进养猪场,在璜溪村果园旧址田心,存栏约680头猪,属于规模化养猪场。该养猪场占地面积约2500㎡,绿化面积约500㎡,配套建设有沼气池(约150立方米)、过滤池(约800立方米)、氧化塘(约800立方米)和果树象草浇灌系统(象草25亩,果树300棵)及雨污分离系统;养猪场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等,环保审批、验收手续齐全,取得了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养猪场采用干清粪模式,养殖废水先后进入沼气池、过滤池、氧化塘处理后,用水泵抽取浇灌果树象草,过滤池废渣用作果树象草肥料。猪粪出售。现场检查该养猪场各项设施均有运转,无直排、偷排废水的情况,该养猪场距离最近的居民住宅点超过300米。
针对三家养猪场的养殖现状,一是邹家炼养户承诺会加强对猪舍的清洗,减少臭味,避免影响周边居民;二是拟对邹柄清养猪场作退养处理,养户也同意但需按相关标准补偿,目前正在协议清退补偿相关情况;三是要求日进养猪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养殖废弃物的处理处置,确保环境卫生整洁,废水不外排。
部分属实
56 2018.12.14 蕉岭县三圳镇福北村村书记主任谢荣锦为个人填方工程而毁林取土,毁坏生态林10亩,生态林木100多立方,希望复绿。 蕉岭县 此件为中央第五环保督察回头看案件进行过调查及答复(已结案)。群众反映村委主任谢荣锦毁林取土部分属实,但其取土的目的是为了福北村委组织实施的馒头山的抢险治理工程。接交办件后,蕉岭县相关部门及镇政府到现场勘查。经林业工程师比对林业图纸,馒头山不属于林地。经蕉岭县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站调查,馒头山不属于生态公益林,未曾发放过生态林补偿款。经办案人员多次调查走访,因馒头山于八十年代开始就有村民削坡建房、挖土,从2008年开始,该区域就出现险情,有群众写信要求政府治理的相关情况。故无法分辨馒头山出现山体滑坡、险情的具体时间、诱因等相关因素。除2013年谢荣锦在馒头山排险取土外,其个人未在馒头山再次取土。
20181217日,执法人员到馒头山现场查看,馒头山现场未发生变化。但群众所反映的地方已调为非林地,不需要强制复绿。另经林业部门核查,2016年馒头山的排险取土为福北村委委托徐华辉实施,与谢荣锦个人无关;综合执法人员的多次走访调查,暂未发现谢荣锦有为个人填方工程而毁林取土行为。

部分属实
57 2018.12.14 蕉岭县文福镇鹤湖村村民丘文顺强占集体的水源山(白岌背到赤岌约300多亩的鹤湖水源山),乱砍乱伐山上的木材,将水源山变成了荒山,在该荒山上建造住宅,猪舍,鱼塘等,拦截山上剩余的水量,并且在他砍光树木的荒山上种植桉树。山上养猪的猪粪未处理,下雨天污水流到村前,恶臭难闻,并污染村中的小溪。希望限期拆除水源山上所有建筑物,恢复原貌。并赔偿集体和村民多年被侵害后造成的财产和经济损失。 蕉岭县 经查,丘文顺猪场位于限养区,不属于水源保护区。农场内建设有6座猪舍,目前存栏量约2400头(其中1座猪舍用于堆放猪粪),4个沼气池和6个有防渗漏措施的氧化池、2台粪液分离机,猪粪全部采用人工干清粪,农场内种植的桉树林及名贵树木林下均挖有沟渠。养殖废水经沼气池处理、氧化塘沉淀后引至猪舍周边的山林施肥,沼气池沼气用于猪舍保温及生活用气。经林业部门调查:丘文顺在鹤湖村上大坪、下大坪、善公斜、楼隆子等地建造猪舍有五处占用了林地,总面积为3.89亩。其行为构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法行为。
此前,针对丘文顺猪场的存在问题,县林业部门对其占用林地问题进行了立案处罚;丘文顺已在限期内缴交了罚款;目前未发现有新近发生的违法使用林地行为,丘文顺已拆除了占用林地建造的五处固定建筑物并完成复绿。县林业局已对丘文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结案。县环保、畜牧部门今年
6月份向丘文顺猪场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经1215日再次现场检查,发现该猪场均进行了整改,该猪场污水全部回用于山林施肥,无外排。下一步加强巡查监管,督促做好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工作。
部分属实
58 2018.12.14 兴宁市曙光路联康凯旋城小区前的客尚原金翠食坊、东北人饭店、临江门记忆重庆火锅城,三间店的油烟未设立专用管道,直接排放下水道,导致油烟扰民。 兴宁市 经查,1、东北人饭店位于商住综合楼,未设置专用烟道;办有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主要从事中、晚餐经营,安装有油烟净化器、UV光解机;废气处理后经管道排入地下市政排污管道。店主书面承诺于20195月份搬迁。2、客尚农业产品体验馆于20188月开始经营,位于商住综合楼,未设置专用烟道;办有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早中晚餐经营(主要经营清蒸、清汤火锅,员工一日三餐炒菜,员工共18人),安装有油烟净化器,油烟废气经处理后从门口排放。3、临江门记忆重庆火锅城位于商住综合楼;办有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主要经营中、晚餐火锅,采取油烟净化器、UV光解机、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废气处理后经管道从二楼正门口排放。
1、为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东北人饭店已于20181112日自行书面承诺于2019512日搬迁。临江门记忆重庆火锅城于20181213日已自行书面承诺于20194月底搬迁。 2、客尚农业产品体验馆:于20181212日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兴环责改字〔201855号)责令该公司于20181215日前停止餐饮营业,直至整改完成后方可营业;同时,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下一步,兴宁市将加强监管巡查,跟进整改落实情况,督促上述
3家饮食店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减少扰民影响。
基本属实
59 2018.12.14 兴宁市坭陂镇大新村村书记刘俊环借公为私,承包九子坑下水库尾给外人养鸡鸭,开养猪场,污染水库水质。另外,毁坏大同片松塘窝山生态林挖泥售卖给建梅河高速公路老板。擅自将井头屋全体村民水田承包给养鸭养鱼。 兴宁市 经查,九子坑下水库属灌溉水库,非饮用水源区,水库周边无人居住,非禁养区。九子坑下水库库尾曾飞云养殖场(兴宁市坭陂镇润辉种养专业合作社),有猪舍一栋约120平方,存栏生猪63头,均未配套建设相应污染防治设施,养殖废水直排入水库。有一栋约300平方鸡舍,现存栏约500只鸡,属家庭式养殖,鸡粪每天打包清运。梅河高速于200510月建成通车,未发现大新村大同片松塘窝毁坏生态林挖泥卖给梅河高速老板的情况。该处现为大新村杨梅种植基地,井头屋有2户养鸭户,其中一户养鸭户为刘权光,养殖约100只鸭,养殖点为井头屋山塘。另一户养鸭户为刘汉章,养殖约50只,养殖点为井头老屋门口水塘,均未发现在水田养鸭的情况,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兴宁市案件处理组对发出清栏、关闭告知书,猪场必须于
1217日前自行清栏、关闭。同时,现场要求2户养鸭户做好养殖废渣管理,及时清理清运,以免对周边造成影响。
1217日,曾飞云养殖场已完成清栏,目前正在拆除相关设备。
下一步,兴宁市将加强检查,跟进曾飞云养殖场拆除闭门工作,防止复养
部分属实
60 2018.12.14 梅县区程江镇横岗村熊足胜父女以宗教名义霸占省级生态保护林建寺庙造成水土流失。 梅县区 据调查,横岗村老君嶂观音庵(又名观音堂)解放前就已经存在,原有庵堂约100㎡,1975年冬由横岗村村民自发在原址重建起二间一厅;1976年冬由大和村的热心人士捐资扩建上下堂、南北厅和侧边伙房;1991年重新立碑;重建后的观音庵一直由熊足胜打理,2011年后交给其女熊惠明(释耀慈)主持从事宗教活动。20133月释耀慈等人在观音庵后面右侧已平整3年的山地上新建伙房、饭堂、杂物间,并在观音庵门前扩建门坪,历经多年修缮,现观音庵围占面积1693㎡。因占用林地及水土流失造成群众利益受损未妥善协商引起村民不满而造成村民叶桂珍、李永强等人多次上访。
该案件为
20186月中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重复投诉案件,已对占用林地行为立案处罚,违建部分已拆除,场地已复绿,已办结。
1214日,梅县区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现场核查,现场未发现有新的违章建筑和毁林现象,复绿的种植物生长情况较好。
下一步,梅县区要求各部门加强监管,确保中央
回头看整改不反弹,坚决杜绝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现象发生。
不属实
61 2018.12.14 梅县区五洲花园小区楼下三间小吃店油烟直排扰民,食客喧哗声过大噪音扰民。 梅县区 经查,梅县区五洲花园小区楼下小吃店为铮铮饭店、永华饭店和饶记小食等三间餐饮店,均已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
现场要求三间饭店严格落实环保责任,保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并定期进行清理,不得占道经营和在经营活动中发出较大噪声,避免扰民现象。
下一步,梅县区将要求各职能部门加强对该地段的巡查监管,避免出现扰民现象。
部分属实
(以上数据统计截止12月27日12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