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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省环境保护督察 【省环境保护督察进行时】兴宁市拆除4家扰民灰油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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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境保护督察进行时】兴宁市拆除4家扰民灰油场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18-12-15 12:31:1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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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盛华通讯员张文梅)11日上午,兴宁市接到群众反映关于新圩镇船添村4家大型灰油场产生大量粉尘扰民的转办案件后,迅速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并确定由新圩镇政府牵头办理。

经查,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当地确实存在4家灰油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新圩镇国土所发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4家灰油场于13日上午10时前自行拆除完毕。由于截至规定时间仍未自行拆除,新圩镇于13日联合兴宁市国土执法部门对4家灰油场进行强制拆除,彻底解决了粉尘扰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