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以及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广东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粤环〔2011〕37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12〕880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清洁生产验收组对梅州市山美电子有限公司、梅州市鸿宇电路板有限公司、梅州市格兰沃电子有限公司、梅州市科鼎实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进行了现场验收,认为达到了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标准的要求,拟通过验收。现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从2014年2月20日-2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访、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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