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关于对<梅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送审稿)的审查意见》(梅市司策审〔2020〕55号)和《关于对<梅州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送审稿)的审查意见》(梅市司策审〔2020〕56号)的要求,我局于2020年5月7日至6月7日将《梅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梅州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在梅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公开期间未收到有相关意见建议。
特此公告!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