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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通知公告 兴宁市大坪镇联兴萤矿厂年开采3万吨萤石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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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大坪镇联兴萤矿厂年开采3万吨萤石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0-11-26 14:50:1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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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兴宁市大坪镇联兴萤矿厂年开采3万吨萤石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市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514021

  联系电话:0753-6133820传真:0753-61338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

地点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兴宁市大坪镇联兴萤矿厂年开采3万吨萤石矿扩建项目

兴宁市大坪镇联兴萤矿厂

兴宁市大坪镇上大塘村

梅州森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兴宁市大坪镇联兴萤矿厂位于兴宁市大坪镇上大塘村(中心点坐标:东经115°36′29″,北纬24°18′57″),项目于2006年5月首次获得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开采规模0.5万t/a,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矿区面积0.4275km2。2014年11月,联兴萤矿厂针对原有采矿范围扩大生产规模至3万t/a,并于2015年通过兴宁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兴环函〔2015〕6号),采用主提升斜井开拓方案,平底结构浅孔留矿法的地下开采方式,矿区内可利用储量为6.88万吨,全矿开采矿量约为6.49万吨,矿区由4个拐点圈定,开采标高+160米~+80米,2014年以来,矿山主要在开展井下探矿工作,没有开采生产。2014年12月采矿权人获得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变更矿区范围的批复,2019年完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和备案。变更矿区范围主要为扩大矿区范围以及开采标高,矿区范围由0.4275km2(4个拐点控制)扩大到0.5779km2(6个拐点控制),开采标高由168m至80m标高变更为192m至-120m标高,开采规模为年开采萤石矿3万t/a,开采方式沿用地下开采方式,采用明斜井+暗斜井开拓方案,采矿方法采用无底柱浅孔留矿法。

扩建工程主体工程主要包括两大块内容,一是井下采矿工程,二是地面工业场地工程,井下采矿工程采用明斜井+暗斜井开拓方案,主要包括井下巷道、井下排水系统、井下通风系统以及井下运输系统等,矿井东部回风斜井继续使用。地面工业场地工程如地面矿石卸料平台、机修房、绞车房等利用原有矿山建设内容。本项目劳动定员30人,食宿在矿山,每日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330天,项目总投资503.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5万元。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采矿废水主要为巷道降尘废水和凿岩机冷却废水,该部分废水与矿井涌水一起经井下水仓沉淀后,回用于井下作业面及运输巷道等降尘洒水,其余经水泵抽送至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地面生产用水和降尘洒水,不能回用的剩余废水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大坪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矿区绿化灌溉。

根据预测,废水正常排放情况时,大坪河排污口氟化物最大浓度增值为0.0311mg/L,叠加背景值后浓度为0.4283   mg/L;事故排放时,大坪河排污口氟化物最大浓度增值为0.0376mg/L,叠加背景值后浓度为0.4342mg/L,均未出现超标情况,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标准限值。

2、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井下凿岩、矿岩装卸等采用湿式作业,在排风井中设置喷雾水幕,减少粉尘产生量;井下爆破后,采用对角抽出式通风系统加强采场和巷道的通风;对矿山内部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定期洒水,道路两侧进行植树绿化,运输车辆加盖蓬布防止抛洒,矿石堆场定期洒水,备用柴油发电机使用清洁0#轻柴油,选用自带尾气三元催化净化器,发电机尾气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第三阶段标准要求后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后排放。

根据估算结果可知,无组织氟化物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Cmax=0.498μg/m³,P氟化物max=2.49%,无组织TSP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Cmax=17.2μg/m³,PTSPmax=1.92%,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值及其修改单,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项目正常运行时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项目不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3、声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凿岩、爆破、空压机、风扇、串车提升、装车、运输等,采取降噪措施有: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机械设备作基础减振处理;空压机进排气口、回风井风机排气口等安装消声器;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运输时间,尽量避开午间和夜间爆破和运输。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建成运行后,各噪声源对项目矿区边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石在井下采空区巷道内堆放作充填,地面不设废石场;沉淀池沉渣清理后用于采空区回填;废雷管由爆破公司代为处理和处置;废润滑油及含油抹布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在落实好固废安全处置的情况下,不会造成二次污染,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5、生态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采用留设顶柱、对采空区进行回填,对采矿所留的间柱、底柱以及采场点柱一般不予以回收,作为永久性损失,对局部品位较高的矿柱则采用人工砼矿柱或充填采矿法予以置换等措施防止地表沉陷;对原废石堆场按照复垦方案进行复垦绿化,恢复为林地。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水保方案等有关生态保护措施,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6、风险防范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项目风险分析,项目潜在的环境风险包括炸药爆破、采空区塌陷、柴油及废矿物油储存发生泄漏、矿坑涌水事故排放等方面。建设单位通过委托专业爆破公司进行爆破,废石回填采空区,柴油及废矿物油储存区进行硬底化及防渗处理,定期检测矿坑涌水氟化物浓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本项目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本评价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在周边受影响范围内张贴公告、对周边受影响单位和群众发布信息,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要求。

在公示的期间内,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均未收到公众来电、来信或来访,没有公众表示反对意见。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