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梅市环函〔2021〕23号 关于转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的通知》的通知.pdf
2.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的通知(粤环发〔2021〕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