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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通知公告 五华河东绿色生态工业小镇油新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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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河东绿色生态工业小镇油新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7-16 17:31:2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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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五华河东绿色生态工业小镇油新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市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514021

  联系电话:0753-6133820传真:0753-61338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

地点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五华河东绿色生态工业小镇油新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广东五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五华县河东镇畲华高速的东侧、油新公园的西南侧

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华河东绿色生态工业小镇油新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建设项目选址位于畲华高速的东侧、油新公园的西南侧(中心坐标为23.934993°,115.836947°),分两期建设:一期(近期)设计处理规模8000m3/d,二期(远期)设计处理规模为2.0万m3/d,本次环评仅针对一期(8000m3/d处理规模)建设内容进行评价,主要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管道、回用管道及尾水排放管道,收集和处理五华河东绿色生态工业小镇南区的大部分污水。二期建设需另行环评,不纳入本次评价。

项目总投资投资5202.73万元,一期工程用地面积为3.12 hm2,采用“曝气沉砂池+应急沉淀池+倒置AAO+曝气生物滤池+高效沉淀池+转盘滤池+消毒接触池”工艺,收集和处理五华河东绿色生态工业小镇南区的大部分污水(包括生活污水和少部分工业废水)。项目建成后,五华河东绿色生态工业小镇南区污水经水质净化厂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准Ⅳ类标准(SS、粪大肠菌群数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出水标准,其它主要污染指标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TN放宽至10mg/L),尾水部分回用于水质净化厂自用、园区内城市绿化、道路清扫和冲厕,回用率达到30%以上,其余尾水排入大嵩河,排放水量为5600 m3/d。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采用“曝气沉砂池+应急沉淀池+倒置AAO+曝气生物滤池+高效沉淀池+转盘滤池+消毒接触池”工艺,收集和处理五华河东绿色生态工业小镇南区的大部分污水(包括生活污水和少部分工业废水)。处理规模为8000m3/d,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准Ⅳ类标准(SS、粪大肠菌群数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出水标准,其它主要污染指标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TN放宽至10mg/L),尾水部分回用于水质净化厂自用、园区内城市绿化、道路清扫和冲厕,回用率达到30%以上,其余尾水排入大嵩河,外排废水量控制在5600m3/d以内。根据预测结果,在正常工况下,项目尾水排放到排污口下游323.73m时,大嵩河COD为14.6822mg/L,氨氮为0.8463mg/L,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梅江在大嵩河汇入处下游1120.87m时, COD预测浓度为11.9691mg/L,氨氮预测浓度为0.3869mg/L,混合过程段结束断面水质即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Ⅱ类标准要求。在非正常工况下,项目污水排放会造成大嵩河、梅江COD和氨氮污染物浓度增值较大。到排污口下游4800m时,COD预测浓度为42.7013mg/L,氨氮预测浓度为3.1949mg/L,汇入梅江前断面水质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标准要求;梅江在大嵩河汇入处下游1120.87m时,COD预测浓度为39.5077mg/L,氨氮预测浓度为2.5697mg/L,混合过程段结束断面水质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Ⅱ类标准要求。

2、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恶臭发生源主要是格栅井、曝气池、储泥池、污泥浓缩池等构筑物,污水预处理单元及污泥脱水机房设置除臭装置,将污水处理系统排出的恶臭通过废气收集系统统一收集,输送至恶臭处理系统“化学洗涤+生物滤池工艺”进行除臭。除臭系统的工艺流程为:臭气收集→风管输送→化学滤池→生物滤池→达标排放。经化学洗涤+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米高的废气排气筒排放。根据估算结果,项目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氨、硫化氢1小时贡献质量浓度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表D.1 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的要求。本项目厂界外主要污染物的短期贡献浓度低于环境质量短期浓度标准值,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声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泵、风机、污泥脱水设备等,通过采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将鼓风机、浓缩脱水机等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并增加消声和减震等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有栅渣、剩余污泥、深度处理污泥、生活垃圾、废化学试剂,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污(废)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危险特性鉴别有关意见的函》(环函[2010]129号),本项目所产生的污泥可能具有危险特性,经危废鉴别污泥若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若属于一般固废,则委托梅州市污泥综合处理处置中心综合利用或交由梅州市五华县周江镇兰鱼村生活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置;危险废物废化学试剂经暂存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栅渣和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理。固体废物经采取有效收集处理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废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5、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包括污水处理区、污泥处理区、固体废物暂存区和加药间等,采取土工膜(厚度不小于1.5mm)+抗渗混凝土(厚度不小于100mm)防渗措施;一般防渗区主要包括公辅设备区、办公生活区和装置区等,采取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防渗系数为≤10-7cm/s防渗措施;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取地面硬化措施。在做好上述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对地下水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

6、风险防范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主要有:火灾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危害、危险化学品泄露、非正常工况废水超标排放、污水管破裂造成污水外溢。

在严格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设置应急沉淀池,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可大大降低环境风险发生的频率,将其影响范围和程度控制在较小的程度之内,本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内。

建设单位于2019年1月17日在五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网上公示,于2019年12月18日~2020年1月3日在环评爱好者平台网站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在第二次公示期间,建设单位于2019年12月20日和12月26日于《梅州日报》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同时,企业在项目周边5km范围内的村庄(包括和民村、再新村、油新村等)进行了现场公示。公示内容介绍了项目主要建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环评结论等内容,公示期间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均未接到公众反馈电话。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