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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通知公告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1月29日作出的梅县区全区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项目(污水治理)白渡镇、大坪镇、梅西镇水质净化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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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1月29日作出的梅县区全区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项目(污水治理)白渡镇、大坪镇、梅西镇水质净化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的公告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2-01-30 10:54:0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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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梅县区全区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项目(污水治理)白渡镇水质净化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审核意见的函

梅市环函〔2022〕12号

2022.1.29

梅州市梅县区广业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白渡镇水质净化厂区北侧水渠,地理坐标为东经116°11′48″,北纬 24°29′36″。

2

关于梅县区全区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项目(污水治理)大坪镇水质净化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审核意见的函

梅市环函〔2022〕13号

大坪镇水质净化厂区北侧小河,地理坐标为东经115°57′18.35″,北纬24°22′20.45″。

3

关于梅县区全区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项目(污水治理)梅西镇水质净化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审核意见的函

梅市环函〔2022〕11号

梅西镇水质净化厂区东侧小河,地理坐标为东经115°51′27.31″,北纬24°27′19.13″。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省生态环境厅或者梅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市环境监控中心,邮编:514071
联系电话:0753-6133820

传    真:0753-6133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