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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五华220千伏华城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2-01-30 14:56:3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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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梅州五华220千伏华城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梅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市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514021

  联系电话:0753-6133820传真:0753-61338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

地点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梅州五华220千伏华城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

梅州市五华县华城镇葵富村线路:途径五华县和兴宁市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拟建220千伏线路途经梅州五华县、兴宁市;拟建110千伏线路全部位于五华县。

(1)220kV华城站至叶塘站双回线路工程(A线):拟建线路起于五华县华城镇220千伏华城站,止于兴宁市叶塘镇220千伏叶塘站。

(2)110kV输电线路

①110kV新华线、华双线解口入220kV华城站线路工程(B线、C线、D线):

拟建B线起于五华县华城镇220千伏华城站,止于原110kV华双线N14(新华线N112)塔小号侧解口点B4点;拟建C线起于五华县华城镇220千伏华城站,止于原110kV华双线N22塔小号侧解口点B2点;拟建D线起于五华县华城镇220千伏华城站,止于110kV华双线解口点M点。

②220k华城站至110kV双头站第二回线路工程(E线):拟建线路起于五华县华城镇220千伏华城站,止于五华县岐岭镇110千伏双头站。

③110kV狮潭站至龙村站单回线路工程(配套建设线路):拟建线路起于五华县周江镇110千伏狮潭站,止于五华县龙村镇110千伏龙村站。

施工期:

1.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为了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采用满足国家相应噪声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同时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

②施工时,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制定施工计划,严格控制施工时间。

③运输车辆在途经声环境敏感点时,应尽量保持低速匀速行驶。

④除抢修和抢险工程外,施工作业限制在昼间进行。中午十二时至十四时尽量用噪声源强小的设备。因混凝土浇灌不宜留施工缝的作业和为保证工程质量等作业,需要延长作业时间、在夜间连续施工的,应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于连续施工之日1天前公告附近居民和单位。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通告”的要求操作,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⑤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挡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

2.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为了减轻扬尘、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施工时,应集中配制或使用商品混凝土,然后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因混凝土拌制产生扬尘;此外,对于裸露施工面应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

(2)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控制扬尘污染。

(3)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弃土弃渣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洒水或覆盖。

(4)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扬尘防治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将工程概况、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各方责任单位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示。

(5)合理安排工期,对未开工或临时停工的建设用地,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防尘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6)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并要求施工单位加强维护检修。

(7)变电站施工现场应设置硬质、连续的封闭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8m,并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定期洒水。

3.施工期废污水污染防治措施

为了减轻施工废污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本项目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变电站:对于站址施工生活污水,通过设置临时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浇灌;施工废水通过设置简易沉砂池澄清处理后,上清液用于喷洒降尘,沉淀的泥浆应及时固化,用于基坑回填,并及时绿化。

(2)线路施工: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停留时间较短,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3)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工序。雨季尽量减少地面坡度,减少开挖面,土料随挖、随运,减少推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直接冲刷。

(4)线路在临近五华河、琴江等水体施工时,应将施工场地设置在远离水体处,严禁向水中排放施工废水,禁止向水体中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含油设施(包括车辆和线路施工设备)的管理,避免油类物质进入附近水体,严禁在水体附近冲洗器械及车辆。同时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建设临时导流沟,避免暴雨冲刷导致污水横流进入周边水体。尽量避免雨季开挖作业。

4. 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为了减轻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变电站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议施工期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箱,以便分类收集;

(2)线路施工人员一般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可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3)变电站施工期间施工开挖的土石方统一堆放在临时堆土场,施工结束后多余土方由施工单位统一运至政府指定的弃土场处置;塔基开挖时产生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严实,多余土石方应在周围进行平整,施工结束后进行绿化;

(4)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运输至政府部门指定堆放地点。工程移位改造的杆塔、旧导线、边角料等交由建设单位统一回收利用。

5.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为了减轻施工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减少土地占用

①施工单位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把施工便道、牵引场等施工场所落实到施工图中,施工时应严格遵守前期设计方案,不得随意调整施工线路。

②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集中堆放物料,划定施工作业区域,严禁随意践踏非施工区域内地表植被。

③建议业主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开挖多余的土石方回填后剩余部分在塔基附近找平,以及周边绿化,基本实现平衡,禁止任意倾倒,不外弃。

(2)绿化和植被恢复

①施工完毕,对施工临时占地损坏的植被进行恢复,恢复植被应当为当地物种。

②当拟施工区域内存在未发现的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时,应相应调整施工方案,如在砍伐树木时,对标记的国家重点植物应尽可能栽植到与植物生长环境相似且不受本项目影响的位置。

(3)水土保持

①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先行修建排水设施,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护拦挡。

②开挖时将生、熟土分开堆放,回填时先回填生土,再将熟土置于表层并及时恢复植被。

③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回填,临时堆土应在土体表面覆上苫布防治水土流失。

④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开雨季施工。

运营期:

在运营期,输变电工程的作用为变电和送电,不会发生生态破坏行为。主要的环境污染因素为工频电磁场、噪声及固体废物。

1.   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为了减轻运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按照设计规范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主变压器布置于站区中央;

(2)选用低噪声的设备;

(3)采取修筑封闭围墙以及在主变压器基础垫衬减振材料以达到降噪目的;

(4)在线路设备采购时,应选择表面光滑的导线,毛刺较少的设备,以减小线路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2.运营期废污水污染防治措施

变电站采用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回用于站区区绿化灌溉,不外排。

3.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为了减轻运营期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变电站生活垃圾在站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变电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旧蓄电池不在站内储存,由运营单位统一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严格禁止废旧蓄电池随意堆放;

(3)废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废物,变压器内存有变压器油,用于变压器的绝缘、降温,在事故状态可能发生泄漏。主变压器下方设有卵石层、集油坑,用以收集废变压器油,经地下排油管进入事故油池暂存。事故处理完毕后,废变压器油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事故油池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要求,采取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①应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要求;

②主变压器下方设置卵石层、集油坑,防止变压器油外漏;

③事故油池必须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④必须定期对事故油池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维修。

4.   运营期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为了减轻运营期电磁辐射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220kV配电装置和110kV配电装置均采用户内GIS布置,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

(2)导线对地及交叉跨越严格按照《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规定要求,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

(3)定期巡检,保证线路运行良好;

(4)建设单位应在危险位置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在高压走廊内的停留时间。

本项目为报告表类项目,无需开展公参。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