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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通知公告 关于梅县区产业集聚地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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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县区产业集聚地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的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5-27 16:45:2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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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梅县区产业集聚地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梅市环审〔2022〕12号

2022.5.18

广州增城市(梅县区)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白渡镇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省生态环境厅或者梅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市环境监控中心,邮编:514071
联系电话:0753-6133820

传    真:0753-6133820


附件:

梅市环审〔2022〕12号  关于梅县区产业集聚地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_signed.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