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污水处理厂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除臭装置的少量更换废水及污水处理厂尾水。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3.81t/d(1391.9t/a)、除臭装置废水半个月更换一次,每次 3m³(72t/a),生活污水和除臭装置排水均排入本项目生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本项目建成后,可收集开发区内各类生产废水,经线路板废水处理设施扩容及提标改造工程处理后,最终排放的工业废水量为13546.87m³/d(468.63 万m³/a)、非线路板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的生产废水为289.12m³/d(10.16 万m³/a)。根据对比,本项目建成后,线路板和非线路板废水总的排放水量及其污染物的量符合《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及其审查意见(粤环审〔2021〕233 号)的要求。线路板废水处理设施尾水及非线路板废水处理设施总排放量,即华禹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后工业废水总排放量对比现有华禹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量,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均有明显削减,其中 CODcr 削减约 32.14t/a,氨氮削减约 23.19t/a,总磷削减 0.46t/a,总氮削减 4.1t/a。 华禹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后工业废水总排放量对比现有华禹污水处理厂现状排放量,其中 CODcr 削减约 54.59t/a,氨氮削减约 22.89t/a,总磷削减 0.96t/a,总铜削减 0.33t/a、总镍削减 0.07t/a。 综上,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开发区区域水污染物总量的削减,使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本项目整体上做到了“增产不增污、增量不增污、增排不增污”的要求。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为了有效控制和减少本项目恶臭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项目在产生臭气的位置设置了集气罩收集,将臭气通至生物除臭设备处理。项目除臭措施收集效率约为90%,处理效率约为 95%。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周边氨和硫化氢小时值能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 中的浓度参考限值,臭气浓度一次值监控浓度范围均<10(无量纲)。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经产排量分析,食堂油烟排放量很少。 3、声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拟分别采取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以保证其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产生量41kg/d(14.96t/a),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2)废包装材料 废水处理过程废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废药剂袋(PAC、PAM 及硫酸亚铁)。根据药剂使用情况,以及单个药剂袋约 150g/个,对废药剂袋产生量进行估算,线路板废水扩容及提标改造工程产生的废包装袋约 9.96t/a,线路板废水处理设施工程产生的废包装袋约 2.23t/a,合计产生量 12.2t/a。经收集后交由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回收利用。 (3)废活性炭 非线路板废水处理工程中采用了活性炭过滤工艺,在运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活性炭,经查阅《国家危险废物管理名录》(2021 年版),本项目产生的活性炭不属于危险废物,可由活性炭厂家进行回收再生利用。活性炭更换周期约一季度 1 次,每次约3 吨,每年产生的废活性炭约12t/a。 (4)危险废物 ①废树脂 线路板废水处理设施扩容工程中含镍废水处理工艺会使用到离子交换树脂,将产生废树脂,产生量约 3t/a,交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处置。 ②脱水污泥 线路板废水处理设施扩容工程污泥产生量约为 36.14t/d(13191.1t/a),其中含铜污泥约 31.17t/d(11377.1t/a)、含镍污泥约 4.97t/d(1814.1t/a),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线路板废水提标改造工程污泥产生量为7.51t/d(2742.71t/a),非线路板废水处理工程污泥产生量为 0.34t/d(124.62t/a),合计 7.85t/d(2867.34t/a)。线路板废水处理设施扩容工程脱水污泥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外运处置;线路板废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及非线路板废水处理工程脱水污泥根据固废鉴别种类采取相应的措施,若鉴别为危废,则由具备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若鉴别为一般工业固废,则由专业公司收集处理。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1)源头控制措施 本项目污水处理池均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凝土自防水并涂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膜,有腐蚀性构筑物及设备内表面采用环氧树脂砂浆抹面防渗防腐处理。垃圾贮坑底部夯实后预置防水垫层,底部及四周采用钢筋混凝土浇注,四角及构筑物接合处采用防水水泥进行防渗处理。结合本项目各污水处理设备、排污管线等装置,根据可能进入地下水环境的各种情况含污水的泄漏(含跑、冒、滴、漏)量以及高浓度有机废水的 性质、产生量和排放量,应建立不同构筑物的地面防渗方案,建立防渗设施的检漏系统。 (2)分区防控措施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将厂区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污染防治区: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泄漏后不易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和部位。重点污染防治区参照《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进行污染防治;一般污染防治区: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泄漏后可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和部位。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制定防渗设计方案。 本项目重点防渗区包括废水处理构筑物、污泥堆放区域,一般防渗区为污水处理其他生产区域,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以外的其他办公等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渗透系统≤10-7cm/s,且厚度不小于 6m,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渗透系统≤10-7cm/s,1m 厚黏土层。因此,本项目各池体防治技术要求应达到上述防渗要求。污水处理站内地表表面应用防渗混凝土进行固化,防止滴漏污水外渗扩散。项目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可避免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对地下水水质、土壤的影响。本项目的废水处理过程不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 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生产中严格落实废水收集、治理措施,废水处理达标后排放。厂区废水处理设施故障等事故发生时,将废水处理设施超标出水、事故废水转移至事故应急水池暂存,故障、事故解除后妥善处理,禁止将未经有效处理的废污水外排。生产中加强废水收集、输送管道巡检,发现破损后采取堵截措施,将泄漏的废污水控制在厂区范围内,并妥善处理、修复受到污染的土壤。危险废物、一般固废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落实防渗。 7、风险防范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拟采取的一系列控制污染的防治措施,可有效地控制其使用风险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严格的风险管理措施后,本项目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内,对周围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