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大埔县茶阳污水处理厂首期处理1000t/d工程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审核意见和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新圩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入河排污口允许使用通知书的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2-11-07 16: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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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设置地点 |
1 | 关于大埔县茶阳污水处理厂首期处理1000t/d工程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审核意见的函 | 梅市环函〔2022〕95号 | 2022.11.4 | 大埔粤海环保有限公司 | 大埔县茶阳镇胜利路大桥东侧无名小溪,地理坐标为东经116°41′8.135″,北纬24°31′25.168″。 |
2 | 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新圩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入河排污口允许使用通知书 | | 2022.9.23 | 梅州市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梅县区丙村镇新圩村排洪沟,地理坐标为东经116°16′56.10″,北纬24°22′45.85″。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省生态环境厅或者梅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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