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平远县人民政府: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广东省2021年东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东江下游广州、深圳、东莞三市拨付我市2021年省级东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1360万元,现将资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请加强资金监管,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绩效。
附件:梅市环函〔2023〕30号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清算2021年省级东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项目计划的函_signed.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