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梅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附件:
梅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版).doc
梅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docx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