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梅市府办〔2013〕55号)的要求,我局于2020年1月21日至2020年2月1日将《梅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梅州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在梅州市政府网站(梅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公开期间未收到有相关意见建议。
特此公告!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2日